施工企業外出施工企業所得稅被當地稅局代扣企業如何做會計處理

時間 2021-06-17 01:26:51

1樓:匿名使用者

去稅務辦理稅務登記是稅務的人就都告訴你了

小規模企業,國稅可以**報稅,地稅可以網上報稅,也可以手工申報,但以後都施行網上報稅了.

如果你不是新企業,是接手的話,那麼要看密碼,密碼是ca的,ca的是付費的,不是ca密碼的是免費的,但是兩種都要有密碼才行,免費的就進地稅**,點納稅申報,完了輸入密碼進去找到綜合申報,把你要報的稅報了完了列印,後去銀行交就行了,ca證書和剛剛的一樣,不過報完了會直接從銀行扣,不用你去銀行交。社保不用你管,只要在銀行留足夠的餘額就行了,到月初社保中心會自動扣的,你知道記得領回單回來做賬就好。

國稅函156號檔案主要是針對彙總納稅企業下發的,根據你的描述,你單位適用於國稅函156號檔案規定的垮省、自治區、直轄市彙總納稅企業的定義。彙總納稅企業可以參閱國稅發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你現在處理,就是外出經營,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不超過180天,回到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所得稅,超過180天,在營業地稅務機關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在營業地稅務機關繳納所得稅。在實際工作中,因為營業稅是在施工地稅務機關開具,當地地稅在徵營業稅時,對所得稅進行了隨徵。

企業所得稅如何繳納的問題,請參照國稅函39號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企業所得稅

徵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企業所得稅

徵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為加強和規範建築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8〕28號)的規定,現對跨地區(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經營建築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行總、分機構體制的跨地區經營建築企業應嚴格執行國稅發〔2008〕28號檔案規定,按照“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彙總清算、財政調庫”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建築企業跨地區設立的不符合二級分支機構條件的專案經理部(包括與專案經理部性質相同的工程指揮部、合同段等),應彙總到總機構或二級分支機構統一計算,按照國稅發〔2008〕28號檔案規定的辦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各地稅務機關自行制定的與本通知相牴觸的徵管檔案,一律停止執行並予以糾正;對按照規定不應就地預繳而徵收了企業所得稅的,要及時將稅款返還給企業。未按本通知要求進行糾正的,稅務總局將按照執法責任制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樓:華榮華榮

1、按發票金額走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按繳納的稅款計提稅金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營業稅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貸: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貸: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3、繳稅分錄

借:應交稅費—營業稅

借:應交稅費—城建稅

借: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借:應交稅費—地方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