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何繳納增值稅

時間 2021-08-11 18:04:22

1樓:阿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

二、下列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繼續執行,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一)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按下列政策執行: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固定資產,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的規定執行。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當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二)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所稱舊貨,是指進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價值的貨物(含舊汽車、舊摩托車和舊遊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四、自2023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23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23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23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同時,《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徵收率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57號):以上所有「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2樓:鈔麥商流

一般納稅人2023年購入固定資產時,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現在銷售應按照什麼稅率繳納增值稅?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稅〔2008〕170號檔案規定,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23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國稅函〔2009〕90號檔案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根據財稅〔2008〕170號檔案和財稅〔2009〕9號檔案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財稅〔2014〕57號檔案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財稅〔2008〕170號檔案第四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中「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因此,自2023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稅人2023年購入固定資產時,已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現在銷售應如何繳納增值稅?

財稅〔2008〕170號檔案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因此,購買時已經認證抵扣過的固定資產,再銷售時按17%適用稅率徵收。

2、 一般納稅人最近銷售其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但購進該固定資產時是小規模納稅人,因此沒有抵扣過增值稅進項稅額,銷售時按照什麼稅率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規定,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該固定資產。這種情況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6號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中「可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修改為「可按簡易辦法依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因此,自2023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購進該固定資產時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抵扣過進項稅額的,現在銷售應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3樓:大神

如果是依財稅[2008]170號檔案規定的一般納稅人,要區分是該固定資產是否進行了進項稅額的抵扣,再判斷是否按優惠稅率徵收。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稅率是多少

4樓:匿名使用者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1、財稅〔2014〕57號檔案e68a84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3376531規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財稅〔2008〕170號檔案第四條第(二)項和第(三)項中「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調整為「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因此,自2023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納稅人應在發生上述簡易徵收事項的當期,按要求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本期銷售情況明細)第11行「3%徵收率的貨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同時將減徵部分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第4行「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第2列「本期發生額」。

3、財稅〔2008〕170號檔案規定,2023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23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4、國稅函〔2009〕90號檔案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根據財稅〔2008〕170號檔案和財稅〔2009〕9號檔案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樓:青山

1、如果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把在2023年1月1日以後購買的固定資產(機器裝置)

版**了,因為當時購進時權抵扣了進項稅額,所以**時的稅率是17%。

2、如果也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把自己在2023年1月1日之前購買的裝置**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最新的規定,按照簡易方法依照3%徵收率按2%徵收增值稅。舉個例子:**裝置銷售額為103萬元,則應交增值稅=103/1.

03*2%=2萬元。

3、如果**的不動產即房屋建築物那應該繳納營業稅,不交增值稅。

如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懇請採納為盼!

6樓:樹陰下的羊

一般納稅人開票稅率4%,小規模納稅人開票稅率3%。

按2%繳納,剩餘的減免徵收。

7樓:宋國慶

bai銷售

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du稅率是4%.3%和zhi2%。

國稅函〔2009〕90號檔案

dao規定,回一般納稅人銷售答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根據財稅〔2008〕170號檔案和財稅〔2009〕9號檔案等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自2023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範圍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應開具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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