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怎麼辦

時間 2021-08-30 10:34:50

1樓:匿名使用者

參考法條:

公司法(2005):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二十三條 【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五條 【章程內容】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三十六條 【資本維持原則】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第七十二條 【股權對內對外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五條 【股權收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修正)

第六十九條 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分析建議:

1.依據23條得知,你和另一**東設立公司時應該共同訂立了公司章程,依據24條可知你應該在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了的,既然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那他拿去工商部門登記的材料就是作假的;(可以把這個證據收集好)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修正)69條,向工商機關申請撤銷公司登記;

2.以股東身份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

a.依據第四條是關於股東權的規定,股東權可以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股東自己的利益為目的而可單獨主張的權利,為股東自益權,股東為自身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為股東共益權。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公司設立無效之訴,這是屬於股東共益權的一種;

b.你的這個問題在公司法理論中被稱為冒名出資,你其實是冒名股東,冒名股東是指以根本不存在的人的名義(如死人或者虛構的人)出資登記,或者盜用真實的人的名義出資登記的投資者。對於惡意的冒名行為,冒名者和被冒名者都不能被認定為股東。

對冒名登記的公司,如果構成事實上的一人,應當認定公司設立無效,涉及到債權人等第三人權利實現的,應當由盜名者承擔無限責任;

3.轉讓股權

如果不想按照前面所列三條的建議提起公司設立無效之訴的話,可以依照72條的規定,轉讓股份,以得脫身;

2樓:濤聲海韻

在不知情下,成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顯然是對方違規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以取得公司登記,可以要求對方主動改正,如對方不予理會,可以向工商局舉報並申請撤銷公司登記,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並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六十九條 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名義股東,是持股人分了股份給他的,因為一些權力人物的介入,稱之為乾股。

希望採納

4樓:漫丹亦

股東必須要在工商機關登記,並且有公司出具的出資證明書,並且公司要有股東名冊。如果這些都沒有,你就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股東。如果這些都有,你可以主張行使法律規定的股東所享有的任何權利。

5樓:

憑空成了股東不好嗎?如果不給分紅,告他!當然你不經營也沒得到分紅,有什麼事情你也能說清楚的,用不著這麼慌。

6樓:

如果向法院提起撤銷之訴,原告要以什麼身份提起訴訟呢

7樓:北京杜律師

為什麼不翻過想想呢,當股東有什麼不好的呢,這是一筆財富,至少可以向公司主張分紅阿

哈哈。其實,股東翻譯到俗話,就是老闆的意思。哈哈恭喜

8樓:保定坐看峰雲

將股份轉讓給第三人,股東或買去或同意,只有這兩條路可走,這樣你就解套了.

9樓:淡楠楠

有些犯罪,專門處罰法定代表人和具體經辦人,哈哈。

10樓:

莫名其妙的問題

既然你都不知情 怎麼會成為股東

難道另一位股東偷了你的身份證明???

還有你的簽字 你不簽字 不可能成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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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如下 1 投資者退出方式 1 通過 上市退出企業 2 通過股份轉讓退出企業 3 管理層收購 mbo 4 股權回購 5 國內股權交易 6 離岸股權交易。2 股東退股的申請條件 1 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2 公司合併 分立 轉讓主要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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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紅,個稅如何計算與繳納?

1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這種分紅屬於 利息 股息 紅利所得。2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稅率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 股息 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3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 利息 股息 紅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