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析物權法定原則的內涵,物權法定原則有哪些內容

時間 2021-08-30 11:07:35

1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此即物權法定原則。由於物權是支配權具有,排他效力、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為了維護交易安全,故適用法定原則。狹義的物權法的原則包括種類法定與內容法定。

廣義的物權法定原則還包括效力法定與公示方法法定。我國採用廣義的物權法定原則。

1、種類法定。

又稱「型別強制」,指哪些權利屬於物權,只能由《物權法》或其他法律作出規定。違反物權法定創設的所謂「物權」,不具有物權的效力。

2、內容法定。

又稱「型別固定」,包括兩方面的含義:

①物權的內容由法律確定,當事人不得約定與物權的法定內容不相符合的權能內容。例如,當事人不得約定某一所有權不具有處分效力。

②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違反物權法關於物權內容的強行性規定。例如,當事人不得約定「流質契約」。

3、效力法定。

《物權法》未設明文。效力法定,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①當事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效力來確定物權的效力。例如:《物權法》第158條規定,未登記的地役權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當事人如果約定未登記的地役權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則當事人的約定對於善意第三人「不算數」。

②當事人不得改變法律關於物權效力的規定。例如:《物權法》第202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如果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抵押權人可以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完成後兩年內行使抵押權,則抵押權的效力必須「縮短至」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

法律|教育網編輯整理

4、公示方法法定。

《物權法》未設明文,物權法定原則應當包含公示方法法定。例如,《物權法》第228條規定,以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關為信貸徵信機構,如果當事人在「公證機關」進行出質登記,則權利質權「未設立」。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2樓:

答案:a、b。物權法定是指物權的種類和內容只能由法律規定而不能有當事人約定。

物權的效力和公示方法雖然也有法律加以規定,但是不屬於物權法定原則的範疇,因為二者屬於分則、較為具體的內容。

物權法定原則有哪些內容

3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5條規定:「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此即物權法定原則。

由於物權是支配權具有,排他效力、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為了維護交易安全,故適用法定原則。狹義的物權法的原則包括種類法定與內容法定。廣義的物權法定原則還包括效力法定與公示方法法定。

我國採用廣義的物權法定原則。

1、種類法定。

又稱「型別強制」,指哪些權利屬於物權,只能由《物權法》或其他法律作出規定。違反物權法定創設的所謂「物權」,不具有物權的效力。比如:

地方人大不得通過立法承認「居住權」為用益物權;法院不得在判決中承認「讓與擔保」為擔保物權;當事人約定創設的法律沒有規定的「物權」,不具有物權的效力,頂多具有合同效力。

2、內容法定。

又稱「型別固定」,包括兩方面的含義:

①物權的內容由法律確定,當事人不得約定與物權的法定內容不相符合的權能內容。例如,當事人不得約定某一所有權不具有處分效力。

②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違反物權法關於物權內容的強行性規定。例如,當事人不得約定「流質契約」。

3、效力法定。

《物權法》未設明文。效力法定,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①當事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效力來確定物權的效力。例如:《物權法》第158條規定,未登記的地役權不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當事人如果約定未登記的地役權具有對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則當事人的約定對於善意第三人「不算數」。

②當事人不得改變法律關於物權效力的規定。例如:《物權法》第202條,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如果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約定,抵押權人可以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完成後兩年內行使抵押權,則抵押權的效力必須「縮短至」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

法律|教育網編輯整理

4、公示方法法定。

《物權法》未設明文,物權法定原則應當包含公示方法法定。例如,《物權法》第228條規定,以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機關為信貸徵信機構,如果當事人在「公證機關」進行出質登記,則權利質權「未設立」。

試述物權法定原則

4樓:益眾律師事務所

所謂物權法定原則,亦稱物權法定主義,是指物權的種類與內容只能由法律來規定,不允許當事人自由創設。

物權法定原則的具體內容如下:

1、物權的種類法定,當事人不得隨意創設,學說稱為「型別強制」(typenzwang)。

根據物權法定主義,當事人設定的物權必須符合現行法律的明確規定,即「只允許當事人按照法律規定的物權秩序確定他們之間的關係」。如果法律無明文規定物權種類時,則不能解釋為法律允許當事人自由設定,只可解釋為法律禁止當事人創設此種物權,例如,設定不移轉佔有的動產質權;約定 物權法定原則租賃權為用益性質的他物權等,都因缺乏法律依據,違反了物權種類法定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2、物權的內容法定,禁止當事人創設與物權法定內容相悖的物權,學說稱為「型別固定」(typenfixierung)。

當事人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物權內容的界限,改變法律明文規定的物權內容,如約定永久性地限制所有人對其所有物的處分權,亦即取消所有權中的處分權能。由於所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所有物於法令限制範圍內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除法律規定的限制外,無論設定用益物權還是擔保物權,都不能對物權人處分權設定永久的期限限制,否則將使所有權有名無實。   3、物權的效力法定,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

物權的效力是指法律賦予物權的強制性作用力,是合法行為發生物權法上效果的保障力。物權為絕對權、對世權,具有對抗一般人的效力,關涉國家、社會和第三人的利益,影響物權的流轉和交易安全。因此物權具有的排他、優先及追及效力,都應當由法律明確規定,不容當事人通過協議隨意改變。

例如,根據中國《擔保法》的規定,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如果當事人通過協議設定不具有優先受償性的抵押權,這種約定應歸於無效。

4、物權的公示方式法定,當事人不得隨意確定。

關於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世界各國的通例為:動產公示以交付(佔有)為原則,以登記為例外;不動產均以登記為公示方法。法律對物權變動時的公示方式均有明確規定,非以法定方式予以公示,物權的變動或者無效,或者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不得協商不經公示的所有權轉移。

例如,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房屋不通過登記而發生所有權的轉移,這一約定,因為違反了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要件而無效。如果該房屋在未交付前又出賣給第三人,並且第三人已經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則第三人取得房屋所有權。

5樓:高頓教育

物權的基本原則即物權法所遵循的基本準則,包括物權法定主義(物權法定原則)、一物一權原則和公示公信原則。

刑罪法定原則的內涵和意義,罪刑法定原則的現實意義是什麼?

刑法第3條規定了罪刑法定原則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罪刑法定原則 又稱罪刑法定主義,即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什麼罪,對犯罪處什麼刑,均須由法律預先明文規定,也即所謂 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這一來自拉丁語的法律格言...

何謂物權法定一物一權原則 具體有哪些內容

一物一權一方面是指一個物之上只能設立一個所有權而不能同時設立兩個以上的所有權 另一方面,也是指在一個物上不能同時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在性質上相互排斥的定限物權。一物一權是大陸法國家物權法中的一項基本原則,也可以說是大陸法系物權法的特有原則。隨著現代社會經濟的發展,一物一權原則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從而...

幫忙簡析誠信作為保險業生命的意義

幸運的我是魔鬼 誠信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基礎,企業興衰成敗的關鍵,是企業對國家 對社會 對消費者應有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市場經濟的發展證明,只有誠信服務,真正為消費者著想,才能讓企業得到市場認同,贏得消費者的信賴和支援。誠信已經不只是企業做好服務的指導原則,而且正在成為企業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