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開了一份增值稅的發票,對方說要重開,重開的話要寫什麼證明的,那證明是我方寫,還是對方寫呢

時間 2021-09-21 09:14:24

1樓:墨汁諾

如果是當月開出的發票,雙方都還沒有入賬,不要證明,只要收回作廢,作為附件重新按正確的數字開票就可以了。

假如發票沒有跨月,可以直接系統作廢後,重新開除。要是發票已經跨月,需要對方給你開一份拒收證明,在開票系統開除紅字發票申請單後,到當地稅局稽核,得到紅字發票批准號後,系統開除紅字發票,然後再按正確的開出藍字發票。

擴充套件資料;

收回原發票直接按作廢處理,重新開具發票。

這種方式對開票方來說,操作簡單,方便快捷。《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三條規定:

一般納稅人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但是,稅務機關對專用發票的作廢條件規定相對嚴格,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碼、號碼認證不符」。

2樓:匿名使用者

過月了嗎,如果沒有作廢行了,如果是上個月的話跟早的就要開紅字發票沖銷了,那樣就要到稅務局帶著那份發票,具體問一下你們那稅務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方說數量不對的話,你公司要和對方聯絡核實後再說,

如果你開的發票沒有跨月的話,對方退回來重開就可以了。不開證明也行,

對方增值稅發票上把我方公司名字寫錯,我方已經認證,現在需要寫一份證明要求對方給我們開紅字發票給我們

4樓:匿名使用者

發票已認證的,需要由購貨方去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紅字通知單

5樓:匿名使用者

把發票號碼、金額、稅額都寫清楚,說明情況,正確的公司名稱,開錯的公司名稱

6樓:瑞豐75號

這種情況因為你們公司需要進項轉出,所以紅字發票申請需要你們開,不版是對方申請,所以也不需要給對權方證明。

一般的流程是進入開票系統列印幾份紅字發票開具申請單,裡面需要勾選進項轉出。然後拿到你們當地的國稅大廳去申請開出紅字發票開具通知單,再把通知單郵寄給開票企業,由他們開出紅字發票,你們進行衝賬。所屬期增值稅申報做進項稅額轉出。

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bai

,證明只要把事du

情說清楚就好,一般格式如zhi下:dao

xx稅務局:

我公司於

回xx年xx月xx日收到***公司開具的答發票號碼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開票日期為***x,金額為***x,稅額為***,並已於x月驗證抵扣進項稅。

現因此發票將我公司名稱錯開為******,開票方***需要申請開具紅字發票衝回,並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特此證明。

署名***x公司

未名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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