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合同可以口頭約定嗎,未簽訂質押合同,口頭質押是否有效

時間 2022-05-06 23:55:11

1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質押合同可以口頭約定,但是這樣可能存在舉證困難的問題,雙方當事人在訂立質押合同的時候,建議最好通過書面的方式。

根據《物權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交付給出借人佔有或登記,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出借人有權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優先受償。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出借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或登記的權利為質押財產。

《物權法》第210條規定:「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法律之所以規定質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主要考慮以書面形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爭議,但並沒有規定不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質押合同必然無效。

而《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可見,質押合同也是可以採用口頭形式簽訂的。

《物權法》第212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出質人與質權人訂立動產質權合同,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出質人實際移轉質物交付給出借人佔有時,質權設立,發生效力。所以質權設立以交付質押財產為準。

《物權法》第214條規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在質權存續期間,出質人無權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

質押合同應當包括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與數額被擔保的是金錢債權、特定物給付債權還是種類物給付債權等等。被擔保主債權的數額,是指主債權以金錢來衡量的數量,不屬於金錢債權的,應當明確債權標的額的數量、價款,以明確實行質權時,就質物優先受償賓主債權的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的規定,主要是為了明確質權發生的依據,同時也確定了質權人實現質權時,應質物優先受償的主債權範圍。

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是指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時間。質押合同訂立並生效後,在主債務人債務清償期屆滿前,質權人直接享有的只是佔有質物的權利,其優先受清償的質權雖然已經成立,質權人實際享有的只是期待權,質權人就質物的變價實現其質權,必須等到債務人履行期屆滿且債務人沒有履行債務時才能進行。

所以質押合同規定了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就可以據此確定債務人清償期屆滿的時間,明確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時間,保障質權人及時實現質權。

3、質物的狀況。質物的狀況是指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現狀。質物的名稱是要說明用於質押的動產為何物。

因為在債務人履行債務後,質權人須將質物返還給出質人,就是在質權實現時,也要實行質物的變價。所以,為避免於返還質物或實現質權時,就質物的狀況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在質押合同中具體明確質物的狀況,不僅要說明質物的名稱,而且要說明質物的數量、質量與現狀。如以儀器裝置為質物的,不僅要說明儀器裝置的名稱、數量,還要說明用於質押的儀器裝置的規格、型號、牌號、出產廠家、出廠日期等,並且要說明出質時質物的現況。

4、質押擔保的範圍。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因此,出質人慾適當減輕自己的擔保風險,可以與質權人約定僅就主債權或僅就主債權的一部分等內容提供質押擔保。

5、質押移交的時間。由於只有當出質人將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時,質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質押合同不記載質物移交的時間或者記載得不明確,則質押合同雖已成立,但若債務人或第三人遲遲不移交質物,則質押合同沒有生效。

因此合同必須明確質物移交的時間,如果債務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出質人與質權人還可以在質押合同中記載其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只要不違反強制性法律規範和公序良谷,均對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例如,質押合同是否公正,發生爭議是否仲裁,質權人佔有質物期間的義務等等。

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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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春樹說法

口頭上答應的質押合同有用嗎?

未簽訂質押合同,口頭質押是否有效

3樓:十月花非花

一、沒有簽訂質押合同,口頭質押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物權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交付給出借人佔有或登記,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時,出借人有權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優先受償。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出借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或登記的權利為質押財產。

《物權法》第210條規定:「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 法律之所以規定質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主要考慮以書面形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發生爭議,但並沒有規定不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質押合同必然無效。

而《合同法》第10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可見,質押合同也是可以採用口頭形式簽訂的。

《物權法》第212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出質人與質權人訂立動產質權合同,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出質人實際移轉質物交付給出借人佔有時,質權設立,發生效力。所以質權設立以交付質押財產為準。

《物權法》第214條規定:「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在質權存續期間,出質人無權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

口頭約定將車輛抵押該抵押合同生效嗎?

4樓:誠心為您諮詢

口頭約定將車輛抵押,該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因為抵押合同必須登記後才能生效。

《擔保法》: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口頭約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口頭約定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其內容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方沒有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雙方不是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雙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訂立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6樓:法律小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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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口頭約定有法律效力。

1、根據我國《合同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既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依《合同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三條的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口頭要約,就是口頭髮出的要約, 口頭要約一經作出就能立馬為受要約人所瞭解。即要約一經作出,即視為到達。因此口頭要約作出時間即為要約的生效時間。

如果受要約人承諾,合同即成立。當然如果口頭要約發出後,沒有人承諾,那合同就沒有成立。

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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