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因為宗教和歷史複雜的原因而產生了種姓制度,根深蒂固的種姓制度怎樣劃分的

時間 2022-04-07 08:10:20

1樓:潛川如斯

由於雅利安入侵而形成的。

雅利安自己的社會形成了三個群體,第一個是戰士集團,稱為rajayana,後來名稱改成了剎帝利,第二個是祭司集團,被稱為婆羅門,這兩個集團為爭奪雅利安的政治權利進行了鬥爭,結果是我們熟悉的,婆羅門成為最後的勝利者。雅利安人的第三個集團是農業和手工業生產者,他們就是吠舍,許多印度的土著居民也被納入了雅利安社會體系,成為首陀羅,首陀羅的最初**不僅包括被征服的土著居民,還包括雅利安人和當地土著生的混血後代。吠舍往往是農場主、商人、手工業主、地主,而首陀羅則是在農場工作的農民或者在手工作坊進行勞作。

在雅利安征服後,雅利安人逐漸建立了許多社會和宗教制度和規則,使得這種階層的區分被永久固定下來。種姓制度由此產生,種姓制度的最大特徵就是其頑固性和凝滯性,各個種姓之間不會轉化。不僅永久固定了社會各個階層的地位,還固定了他們的職業,限制了各個種姓間的社會交往和婚配。

由於征服者雅利安人的淺色**和當地人的深色**對比鮮明,所以膚色是和種姓制度緊密聯絡的因素。種姓其實被稱為瓦爾那(varna),這個詞就是指膚色。隨著歲月演化,雅利安人的膚色也在變化,即使是今天的高等種姓的**也往往比我們東亞的黃種人的**都黑許多。

在西方,有一個侮辱印度人的詞彙,把印度人叫做「打磨過的黑人」,因為他們的膚色雖深,但是仍舊保留了白種人薄脣窄鼻等特徵,彷彿把黑人的厚嘴脣和寬鼻樑打磨精細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印度原生的種族是達羅毗荼人,**相對黝黑,北方雅利安人(的確是入侵種族,但是否是雅利安人有爭議)入侵,將原生的達羅毗荼人驅趕到了南方,由於入侵人種文化其實相對原始,就帶來了他們的遊牧部落信仰,他們將社會劃分為四加一的種族區分,首先未來的雅利安社會還處於原始祭祀信仰階段,所以他們將第一等人種稱為婆羅門,主要是祭祀,之後演化為文化知識傳播者,第二等級是剎帝利,原味戰士,獵人是生活資料的生產者,之後演化為軍事貴族,國王,第三等是吠舍,是原始的剩餘資料生產者,之後演化為工匠,農民,商人,平民,第四等是首陀羅,是傭人等操持低等工作者,實際是部落奴隸出身,最後一個是賤民,有的場景被稱為旃荼羅、達利特,主要是被征服土著,達羅毗荼人等,是不可接觸者,只能幹屠夫等不體面的工作,但是,數千年的種族隔離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混血,實際上在印度存在著大量的亞種姓,有數百個。

3樓:海印放光

種姓制度,其實也是上層階級制定的制度。

這種等級,不僅在2023年前的印度有,近代的美國也有,美國的黑人奴隸制度,也是美國白人制定的種族等級制度,黑人可以買賣,而且黑人終生只能做白人的奴隸,這種情況比印度種姓制度更殘酷。產生的原因,也與印度種姓制度相似,也是權貴階級為了自己的利益制定的制定。

4樓:紫微聖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具有3000多年曆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即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和達利特。一張根據《梨俱吠陀·原人歌》所繪的瓦爾那等級:

婆羅門是原人的嘴、剎帝利是原人的雙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羅是原人的腳。至於賤民,則被排除在原人的身體之外。

種姓制度

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並且種姓制度下的各等級世代相襲。

種姓制度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以及享受奉獻的權利,主教育,受眾剎帝利,負責壟斷文化教育和報道農時季節以及宗教話語解釋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婆羅門思想的受眾,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主政軍,負責守護婆羅門階層生生世世;

第三等級吠舍是普通雅利安人,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主商業;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由伺候用餐、做飯的高階傭人和工匠組成,是人口最多的種姓。被認為低賤的職業。在種姓制度中,來自不同種姓的父母雙方所生下的後代被稱為雜種姓。

種姓制度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按照什麼劃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在種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為四個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

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道農時季節,在社會中

地位是最高的。

剎帝利是雅利安人的軍事貴族,包括國王以下的各級官吏,掌握國家的除神權之外的一

切權力。

波羅門和剎帝利這兩個高階種姓,佔有了古代印度社會中的大部分財富,依靠剝削為

生,是社會中的統治階級。吠舍是古代印度社會中的普通勞動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階

層,包括農民、手工業者和商人,他們必須向國家繳納賦稅。

首陀羅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達羅毗荼人,實際上處於奴隸的地位。

每個種姓都有自己的機構,處理有關種姓內部的事務,並監督本種姓的人嚴格遵守摩奴

法典及傳統習慣。倘有觸犯者,輕則由婆羅門祭司給予處罰,重則被開除出種姓之外。

被開除出種姓的人也成為賤民。賤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與婆羅門接觸,只能從事被認

為是最低賤的職業,如抬死屍,清除糞便等。走在路上,賤民要佩帶特殊的標記,口中要不

斷髮出特殊的聲音,或敲擊某種器物,以提示高階種姓的人及時躲避。婆羅門如果接觸了賤

民,則認為是一件倒黴的事,回去之後要舉行淨身儀式。

總的說來,印度的種姓制度實質上是一種階級制度。但是,由於鮮明的階級關係被掩蓋在等級的劃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階級界限,在勞動人民之間製造隔閡和對立,不利於他們團結對敵。此外,種姓制度實行職業世襲,把生產限制在一個狹小的範圍內,從而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

因此,種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會發展遲緩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經歷了幾種社會形態,但是種姓制度一直延續下來,成為歷代剝削階級的統治工具。種姓制度經過長期演變,越來越複雜,在四個種姓之外,又出現了數以千計的亞種姓。

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著種姓制度的殘跡,受壓迫受剝削最深的賤民達幾千萬人。

6樓:

婆羅門 神職人員

剎帝利 貴族之人

吠舍 普通民眾

首陀羅 奴隸、俘虜

7樓:匿名使用者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

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因為這個制度是侵入印度的雅利安人制定的,所以印度土著羅毗荼人是被征服者,所以最後一個等級就是羅毗荼人。前3個等級是有宗教權利的,可以參加婆羅門的宗教活動,但是第四等級就沒有宗教權利

特徵:一是各等級職業世襲,父子世代相傳。二是各等級實行內部同一等級通婚,嚴格禁止低等級之男與高等級之女通婚。

三是首陀羅沒有參加宗教生活的權利。四是各等級在法律上是不平等的。

8樓:

印度種姓制度又稱瓦爾納制度,是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的。它是古代世界最典型、最森嚴的等級制度。四個等級在地位、權利、職業、義務等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第一等級婆羅門主要是僧侶貴族,擁有解釋宗教經典和祭神的特權,第二等級剎帝利是軍事貴族和行政貴族。他們擁有徵收各種賦稅的特權。

第三等級吠舍是雅利安人自由平民階層。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政治上沒有特權,必須以佈施和納稅的形式來供養前兩個等級。

第四等級首陀羅絕大多數是被征服的土著居民,屬於非雅利安人,他們從事農、牧、漁、獵等業以及當時被認為低賤的職業。

大多是以他們的出生來劃分的

古代印度的種姓制度是怎樣產生的?它的實質是什麼?

9樓:哈哈欠為你違逆

印度「種姓制度」源於印度教,在後期吠陀時代形成,具有3000多年曆史,這一制度將人分為4個等級: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達利特。

(2018·黃石)古代印度的一項制度規定:各個等級之間高低貴賤有別,下一等級的人沒資格從事高等級的職業,不同等級的人不得通婚。這一制度是種姓制度。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與其宗教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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