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放高利代合法不 我一朋友2023年向機關領導借款

時間 2021-06-17 21:57:21

1樓:匿名使用者

3分的利率是月利率,也就是說10000元一個月要還300元,換算成年利率是36%,10000元一年要還3600元。如果是這樣的話,該機關領導違反了民間借貸的有關法律,屬於高利貸。

民間借貸有這樣的規定:借貸利率不超過當期國家規定貸款利率的4倍,受法律保護,否則將不受法律保護。

2023年,國家對貸款利率進行了多次調整:

調整時間 6個月 1年 1—3年(含) 3—5年(含) 5年以上

2004.10.29   5.22 5.58 5.76 5.85 6.12

2006.04.28   5.40 5.85 6.03 6.12 6.39

2006.08.19   5.58 6.12 6.30 6.48 6.84

2007.03.18   5.67 6.39 6.57 6.75 7.11

2007.05.19   5.85 6.57 6.75 6.93 7.20

2007.07.21   6.03 6.84 7.02 7.20 7.38

2007.07.21   6.03 6.84 7.02 7.20 7.38

2007.07.21   6.03 6.84 7.02 7.20 7.38

2007.08.22   6.21 7.02 7.20 7.38 7.56

2007.09.15   6.48 7.29 7.47 7.65 7.83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以上利率,最高的是2023年9月15日的7.83%,按4倍的話是31.32%,而你朋友借貸的利率是36%(而且期限是5年以下的),已不受法律保護。

解決方法:

1、與該領導協商,說明其利率已超過國家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屬違法,要求其重新調整至合適利率,並適當延長還款期限。

2、如果你朋友不考慮與這個領導的關係問題,可以明確告訴該領導,此利率屬違法,將按照法律途徑解決,我想那個領導會讓步的。

以上建議希望能夠幫到你。

2樓:

任何自然人都可以以個人名義與他人簽訂借款協議,結合你這個事情,合同約定的利息如果明顯過高,即根據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部分無效。(最新銀行貸款利率一年6.06%,三年 6.10 %)

注意一點:是否有利滾利的條款,如果有此條款,人民法院在實踐過程中一般會判定合同違法,只需償還本金和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備註:不是4倍!!!

公務員放貸並逼債可以通過去紀委或信訪辦的方式,去尋求解決。這是中國特色,呵呵!

希望能幫到你!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3樓:匿名使用者

提起訴訟

放高利貸本身就不合法,不受法律保護的

公務員放高利貸是要給予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