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中這邊先動手那邊把這邊打成輕傷怎麼說

時間 2021-07-25 01:19:46

1樓:四哥有法說

如果互毆行為且構成輕傷以上的,誰也動手在追究刑事責任時,就不太重要了,關鍵要看造成的後果。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民事賠償的範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2樓:多問瓜

對於未成年人,警察一般不會受理,都是私了

對於成年人,先動手的肯定是負主要責任,因為後動手的可以算作自我防衛

不過你們是用棍子,而且是輕傷,即使論罪,也最多判個影響社會治安,態度好點,拘留個一晚上就出來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拿棍子先動手?那錯的當然是你。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可以和解。其實是你沒道理。鬧到警察那裡,可能雙方都受罰。不如和解算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過錯在先的輕傷屬可調解的輕傷案件,不一定要公訴。你若能諒解對方,對方也能賠錢可調解,你不諒解對方,即使起訴了到了法院不一定能判了實刑(如對方屬防衛過當等),你的**費等因為兩方拉破了臉,即使法院判了最後不一定能落實。建議調解。

打架我先動手,到我被打成輕傷2級,這該怎麼處理?

6樓:市景彰曲平

你別聽派出所胡說八道了。他們也就逮個好說話的,想把事趕緊解決了。

他們最多刑事拘留你們,一旦他們要這麼做,你們趕緊叫家裡人辦取保候審。

輕傷的話,一般是先移交刑警隊,作一次調解,諸如是他先動手,他是不是不要再鬧下去,接受點賠償把事了了算了。

如果他不願意,再移交檢察院,以你們故意傷人罪遞交,還是會有調解,那小子要是堅決不肯調解的話,檢察院就把案子送上法院。

刑法上是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實一般都判緩刑,這種事天天在街上發生,都抓去坐牢,就光造牢房好了。

現在你要做的事,一是找願意為你們作證的人寫下筆錄,當時的情景,讓他們簽字。

在公安那裡強調自己是出於生命受到威脅,才努力抵擋。

不要多說自己怎麼打他的,就說怕被板磚拍到,抵擋中無意造成。

如果你們能被判定成緊急避險,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這要對方重傷了才會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他的醫藥費,提出的賠償金額,你先要搞清是不是對方收了這錢,就和你私了了?

如果是,花錢消災。

如果不是,他還要堅持公訴,送檢送法院。現在起一分錢不要給他,等到法院判下來多少,就賠多少。多不了,別怕。

7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打架致我輕傷但不有第3人在場作證派出所已立案偵查了一個星期為什麼還不拘留對方

8樓:露寶寶

儘量調解吧,畢竟雙方都有責任

對方先動手打人反被我打成輕傷

9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目前你也是輕傷嗎?

如果是這樣,對方先動手,你也同時造成對方輕傷的話,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具體的民事賠償責任。

打架鬥毆殺人致死,打架鬥毆殺人致死

根據 刑法 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 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是否承擔刑事責任要看證據說話,主要證據就是警察對他...

打架鬥毆的定義,「打架鬥毆」怎樣定義

最好是,忍,講道理,不要打架。打架在法律上可以定性為侵害 侵權 鬥毆,尋釁滋事 故意傷害等如何處理須看責任後果 引發原因與情節等因素來確定 可以自行和解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予以行政處罰,對於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的則要承擔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

打架鬥毆法律疑問,關於打架鬥毆的法律問題

你說的這種情況,肯定是逮捕了。如果賠償不到位,得不到被害人諒解,肯定得判實刑。判刑幅度。一肚子雜碎這位仁兄已經給你做出解釋了。故意傷害罪,三年以下有期,管制或拘役。如果情節較輕也可以判處緩刑。故意傷害致他人輕傷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如果可以賠償到位,對方與當事人這方有和解書的話,一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