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已將房屋判決我的名下了現在沒有過戶有什麼影響

時間 2022-02-23 08:25:23

1樓:高昂雄雞

沒有什麼影響,但是要在兩年內必須申請執行,否則法院不執行了。同時,如果法院對房屋沒有采取強制措施,雖然法院判決房屋是你的,但很可能被告會把房屋賣了,善意第三人不知道,房屋管理部門不知道的情況下,房屋很可能會過戶給第三人,那樣你就不會得到保護了。

2樓:王元頁

房產以登記為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就有處分房產的權利

房產證上不是你的名字,就不代表房是你的,法院的判決只表示你可以擁有房屋產權

3樓:賈俊峰律師

法院已將房屋判決,現在沒有過戶沒有影響,但是要在兩年內必須申請執行,否則法院不執行了。房產以登記為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就有處分房產的權利,法院的判決只表示可以擁有房屋產權。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通常房屋產權變更需要所有人簽字,但一些特殊情況也可以強制變更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基於法律行為引起的物權變動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一、人民法院作出的法律文書。

二、仲裁機構作出的法律文書。三、人民**的徵收決定。四、繼承人在因繼承取得物權的情況下,如果仍然適用物權變動的一般原則,要求物權的取得自登記或交付時生效,因登記或交付往往需要一定時間,勢必導致在被執行人死亡後不動產登記或者動產交付前,遺產處於無主狀態。

因此,不必再以登記或者交付為生效要件,繼承開始時,繼承人可以當然地、直接地取得物權。與繼承不同,遺贈屬於法律行為,但因遺贈發生的物權變動,同樣適用繼承的規則,物權不經公示而直接轉移。受遺贈人在受遺贈開始時即當然地取得物權。

五、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非基於法律行為引起的物權變動,只要發生法定原因,即可直接發生物權變動,對這類物權變動,不以不動產登記或者動產交付作為權利人是否取得物權的要件,在法定原因發生時及時認定所有權轉移。因此,法院可以通過法律文書強制拍賣,不需要產權所有人簽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條 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4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是使用登記制的,只要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還是誰的!法院判決有什麼用!法院判決有用,要強制執行幹嘛?!

5樓:聲昀茗

沒過戶我就什麼也沒有了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沒影響,但最好去辦理過戶手續。

縱橫法律網 包敬立律師

我老婆對我的怨恨很深,說等法院的判決把孩子給她,然後她說我該去努力去努力,我還有機會挽回她嗎

於慕桖然 如果到了法院,事情就很嚴重了。不過法院不會馬上做判決,而是會先做民事調解。這個時候你就好好的表現一下,姿態放低點,老婆怎麼控訴你都別介面,反正不管對錯都說是你的錯,對法院的民事調節員你要說明你們夫妻感情還在,只是因為你平時沒顧慮到老婆的感受,以後會好好表現。這樣法院的人就會多做一些你妻子的...

法院判決我贏了官司,可就拿不到被告給的賠償金怎麼辦

辦法也不是沒有。不過證據比較難找。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 試行 第130條規定,贈與人為了逃避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應當認定贈與無效。合同法 第74條規定 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我公公現在植物人狀態,他名下的房子現在可以過戶給我老公嗎

我公公現在植物人狀態,他名下的房子現在可以過戶給我老公嗎?您的老公還在世,即使是植物人或者身患其他疾病不能表達自己的意願,也不會發生繼承,公證處不可能為其子女辦理財產繼承權公證。所謂繼承,是在被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情況下才發生的。在病人無法表述清楚事情的情況下,可以由繼承人協商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書,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