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財產被其他人保全了還能要回來嗎

時間 2022-05-12 07:25:10

1樓:七臺河李陽平

農民工的債務也要償還,申請保全農民工的工資一定是債權人有逾期債權需要實現了,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援。法院判決生效後,會執行債務人(包括農民工)的收入,待債務清償完畢後所剩餘的部分會返還債務人的。

2樓:太平天國盛世

你這個問題應該是問。農民工的老闆。被人家老闆的財產被人家給保全了。

這錢發給農民工啊,是工資沒發那是人家老闆的錢。老闆,因為某原因。被訴訟財產保全了。

和農民工。沒關係啊!如果因為這個老闆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話,農民工。

可以起訴這個老闆。要回工資。現在**對農民工工資很重視的一般來講的話呢。

嗯,到期不給的話呢啊,直接找這個勞動部門啊,他們會幫著催要這個。工資的。

3樓:致敬孺子牛

你指的被其他人保全了是什麼意思?你是欠債人還是擔保人?如果是欠債人的話,那麼你的錢債務也是要償還的,如果你是擔保人的話,債權人一般追究心應該先追究欠債人,現在人的資產被保全之後還無法還清的,才追究擔保人的資產。

如果欠債人的資產已經夠抵債了,那麼你就可以申請不要保全你的財產。如果欠債人的錢資產無法抵債,那麼你的錢被扣也是正常。所以擔保還是要謹慎一些。

4樓:環明軒

應該是可以的。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不能隨便保全吧。

債務人的工資已經被人保全了,我還能再保全嗎?

5樓:

88.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多個債權人的債權種類不同的,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優先於金錢債權受償。有多個擔保物權的,按照各擔保物權成立的先後順序清償。

90.被執行人為公民或其他組織,其全部或主要財產已被一個人民法院因執行確定金錢給付的生效法律文書而查封、扣押或凍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其他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在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執行完畢前,對該被執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行依據的其他債權人可以申請對該被執行人的財產參與分配。

91.對參與被執行人財產的具體分配,應當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法院主持進行。

首先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如係為執行財產保全裁定,具體分配應當在該院案件審理終結後進行。

92.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的,應當向其原申請執行法院提交參與分配申請書,寫明參與分配的理由,並附有執行依據。該執行法院應將參與分配申請書轉交給主持分配的法院,並說明執**況。

93.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式,主張優先受償權。

94.參與分配案件中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對享有優先權、擔保權的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順序優先受償後(+稅款),按照各個案件債權額的比例進行分配。

95.被執行人的財產被分配給各債權人後,被執行人對其剩餘債務應當繼續清償。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繼續依法執行。

96.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未經清理或清算而撤銷、登出或歇業,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應當參照本規定90條至95條的規定,對各債權人的債權按比例清償。

因此,您可以直接繼續輪候查封凍結,如果他財產不足償還,可以申請參與分配。

6樓:不可思議

可以申請保全。但是在執行的時候,要先執行給保全在先的。

7樓:快樂花幸福樹

可以,到時依保全先後順序由法院執法。

被告財產已被別人保全,我還可以申請保全嗎?

8樓:射手聆聽說書人

不可以因為另一方的債務人申請財產保全在前,那麼你的保全就不能再重複的作用在債務人財產上面。

只能讓對方先進行財產保全,如果還有剩餘的財產,你才可以進行財產保全。

債務人被財產保全後其他人還可以分到款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對輪候有明確的規定,財產保全是為了將來的有效執行,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是問題的關鍵。

關於採取輪侯查封措施後多個普通債權的執行順序,提出輪侯查封制度的《通知》和《民事執行措施規定》都沒有做出相關的、專門的法律規定,倒是一些民事執行司法解釋對此作了規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執行規定(試行)》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31條等,規定了多個債權人對同一被執行主體申請執行時的一般分配原則,主要包括:

1、優先受償。可以優先受償的債權,包括基於所有權和擔保物權而享有的債權、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工程建設款等。《執行規定(試行)》第九十三條規定:

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加參與分配程式,主張優先受償權。

2、普通債權。《執行規定(試行)》第八十八條規定了普通債權分配的最基本原則:多份生效法律文書確定金錢給付內容的多個債權人分別對同一被執行人申請執行,各債權人對執行標的物均無擔保物權的,按照執行法院採取執行措施的先後順序受償。

同時,第八十九條規定:如果被執行人是企業法人的,其財產不足清償全部債務的,可告知當事人依法申請被執行人破產;進入破產程式後,依據《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①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②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③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別人欠我錢,他的財產已被另外債務人保全,我起訴有用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抓緊時間起訴吧,這個財產如何分配得看法院執行局的,如果不起訴那麼可能什麼都沒有了。

別人欠我錢,他的財產被另外一個人超值保全了,我起訴有沒有作用?

11樓:請易盼

你起訴它是有作用的,但是有沒有什麼收穫?你看他是還有償還能力如果有的話,你是有收穫的,沒有償還能力。

12樓:磨通

財產已經經執法部門保全了,你起訴只能等別人執行完了以後剩餘部分給你,應該說還是有用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起訴與否決定著對方欠你款在法律部門成立不成立?有沒有償還能力那是另一回事兒。

已被保全的財產,其他債權人可以保全剩餘的部分嗎?

14樓:夔羽

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係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採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93條的規定,財產保全分為訴訟中財產保全和訴前財產保全;此外,在智慧財產權法中還規定了訴前行為保全制度)。

適用條件是:(財產保全具有標的性、從急性、共保性、利害性、有限性)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如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之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5.財產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財產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根據第5,法院只對請求的財產進行保全,所以其他部分是不保全的,是債務人可以隨意支配的財產。

16081139

15樓:觀於四極

這個問題需要其他債權人向司法機關提出申請,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是否保全的決定。

所以,需要其他債權人去司法機關進行諮詢溝通來處理。

16樓:匿名使用者

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後,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

春節農民工工資拖欠如何及時討要,農民工工資被拖欠討要不到怎麼辦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也可以打12...

拖欠農民工工資,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解決最快?

意見 從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 健全工資支付監督和保障制度 推進企業工資支付誠信體系建設 依法處置拖欠工資案件 改進建設領域工程款支付管理和用工方式等五個方面提出十六條具體治理措施。意見 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備 責任落實 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實現基本無拖...

農民工工資要不上來誰管,拖欠農民工工資哪個部門管?

這個問題目前好像不是什麼問題了吧,首先要確定是農民工工資,再有就是沒有什麼糾紛,如果這兩條都沒問題,那就好辦了。現在國家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你先通過正常渠道問對方要,確實不給再別的辦法,可到勞動監察大隊,也可以到工地門口,還可以找 啊方法很多,但咱不能做違法的事,切記。打市長 有人管 工資問題當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