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時間 2021-05-04 03: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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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批准《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211-2014,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2.

44、3.2.65、4.

1.6、4.3.

10、4.4.13、6.

3.11、7.1.

9、7.1.39、7.

1.53、8.1.

2、8.2.11、9.

2.7、10.8.

10、 12.3.7、13.

3.9、20.0.

4、21.1.7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原《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1-2004同時廢止。

本規範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1-2004)《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1-2004)》共分十八章,其中第

一、二、

三、四、十七和十八章系通用部分,包括各種工業爐砌築工程的共同規定;其餘各章為所列專業爐砌築工程的特殊要求。《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1-2004)》中未列入專門章節的各工業部門的一般工業爐,可按《工業爐砌築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211-2004)》的通用部分施工及驗收。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工業爐砌築的基本規定

第三章 不定形耐火材料

第四章 耐火纖維

第五章 高爐及其附屬裝置

第六章 焦爐及熄焦罐

第七章 鍊鋼轉爐、電爐、混鐵爐和混鐵車

第八章 均熱爐、加熱爐和熱處理爐

第九章 反射爐、礦熱電爐、鼓風爐、閃速爐和臥式轉爐第十章 鋁電解槽

第十一章 炭素煅燒爐和焙燒爐

第十二章 玻璃熔窯

第十三章 隧道窯、倒焰窯、迴轉窯及其附屬裝置第十四章 轉化爐和裂解爐

第十五章 連續式起立爐

第十六章 工業鍋爐

第十七章 冬期施工

第十八章 工程驗收與烘爐。

附錄一 耐火砌體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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