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實婚姻再和其她人辦結婚證算重婚嗎

時間 2021-05-05 23:01:19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沒有事實婚姻,所以不算。

2樓:木易神弒

不算 沒有結婚證 法律不承認婚姻關係的 就像現在找小三 包二奶一樣 這是不違法的 只是不道德 要是違法 哪還有那麼多小三 二奶

你好,請問有事實婚姻再與他人辦理結婚證,算觸犯法律麼? 30

3樓:在海天禪寺購買書架的梨

事實婚姻從嚴格的法律上來說是一種違法婚姻,所以在許多方面不受法律保護,現在新婚姻法出臺之後已經取消事實婚姻的論述,也就是說事實婚姻幾乎等於非法同居。所以不算……當然還要看一下你所說的事實婚姻是什麼時候認定的,如果在新婚姻法頒佈前,也許可以參照舊法,但是基本不會涉及罪名頂多給予另一方一些賠償罷了。

4樓:海蔘燉魚

不犯法,反過來不行,你要是有結婚證了,再以夫妻名義與他人生活的,是重婚但前提是有證據可證明

5樓:嘉興尊善

所謂事實婚姻如果已經有孩子這樣的鐵證的話,再辦結婚就算重婚罪。

——如果只是與人同居之類的,而證據不充分的話,重婚罪不一定會算。

6樓:

不觸犯法律,早已沒有事實婚姻之說了

7樓:陳紅霞豆豆

算啊,有事實婚姻就跟辦了結婚證一樣啊,腰痠重婚的啊

一個人擁有事實婚姻,但又和另一個人領了結婚證,屬於重婚嗎

8樓:陳金華

1、如果事實婚姻是2023年2月之前的,那是重婚

2、如果是之後的,只要他(她)領證後,不和原來的那人一起以夫妻名字生活,就不是重婚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因為重婚領兩次結婚證才算。而且之前的事實婚姻也只是同居而已,只是不道德,得不到法律保護的。

她有結婚證,有和一個人有實事婚姻又和一男人在一起,這算什麼,怎麼去告她告她什麼罪

10樓:匿名使用者

重婚罪,如果你能拿的出證據的話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隻能算出軌,咱們國家沒有通姦罪,基本沒法告。

和前男朋友辦了婚禮了又有孩子了但是沒辦結婚證現在又和別的男人登記了算是重婚嗎?

12樓:

法律上不算重婚,但是既然辦了婚禮,按民間風俗,你們應該調解協議散夥的,也算是給雙方親戚朋友一個交代。

13樓:香百合香百合

不算的,法律上受保護的婚姻是以結婚證為準的,所以說,你沒有結婚證,因此是未婚,所以說再別人登記不算重婚

14樓:牛牛背

不算重婚啊,法律上是如果登記兩次以上就算重婚。

15樓:野草莓小章魚

法律上不是重婚 但是道義上說不過去的。 至少也通告各方面親戚朋友 正式分手後再去和新的男人結婚

16樓:不懂就問吧

當然不算 法律只會承認民政局登記過的才算是有效夫妻 但你的親朋好友可能就不會那麼認為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之前雖沒有領取結婚證,但是辦了婚禮,並共同生活生下一子,屬於事實婚姻,其有配偶又與其他人領結婚證,構成重婚罪

事實婚姻雖然在婚姻法上不予認可和保護,但是在刑法上是要追究責任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民政部門沒有你的結婚登記,以前自己辦的婚禮,法律上不保護的。

19樓:0725欣

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存在的,你之前和前男友只是辦婚禮,但沒領結婚證,那就不是法律上承認的夫妻關係。那就不算是重婚,重婚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但是把手人家的錢都推給人家

21樓:大元

法律上是不算的,但是周圍人可能這麼認為

現在我要求和她離開我改怎麼辦、她堅持不想離、我們也沒領過結婚證、我外面有了其她人算重婚嗎

22樓:小蓉子

不算重婚。

你和她沒有領證,不屬於法律上的夫妻,既然都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這一前提,怎麼重婚。

你的行為最多 算作與多人同居,或者是用情不專,這種屬於道德問題,不涉及法律上的問題

23樓:回投一笑

您好:不算重婚,因為你還沒有結婚。

在法律上講你們應該屬於事實婚姻,法律會傾向於女方的,她不想分開你想分開,你們的結果好不了,我建議你們還是分開吧,為了她好。

24樓:大軍商品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25樓:

只要是外面,都不算重婚,但屋裡那個算事實婚姻喲。

26樓:七爺醉了

不算重婚,只是道德問題

27樓:

沒領結婚證不算,但是你良心過得去嗎

領了結婚證再和其他女的辦喜宴是重婚罪嗎?

28樓:應如是觀

不屬於。我們國家不承認事實婚姻。只有在登記的情況下才認為是法律上的結婚,因此和其他女的辦結婚宴的行為不是法律認可的結婚的行為。

結婚證有了再和別的女人擺酒算重婚罪嗎

29樓:匿名使用者

僅僅是擺了酒宴同居幾天不算重婚,但如果不辦理離婚手續,長期與他人同居則有可能被認定為重婚罪,建議你趕緊辦理離婚手續。

30樓:匿名使用者

擺酒只是一個形式,但如果這個人和那第三個女人一起生活時一直以夫妻對外宣稱,這就構成了事實婚姻,還是有可能觸犯重婚罪

31樓:匿名使用者

跟據最高法司法解 有配偶而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 仍按重婚罪論處

和老公結婚有了一個女孩,但沒有辦理結婚證,因為分居時間長,現又和別的男人在一起了,算是重婚罪嗎

32樓:尺短寸長了

不算重婚的!你們的結婚只能算事實婚姻,因為有孩子了,但是現在法律規定就算領了結婚證半年分居也可以單方面提出離婚了,只不過是小孩的撫養權罷了,和你現在和別的男人在一起關係不大!

給你一點法律參考: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1、事實婚姻的男女應無配偶,有配偶則成為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也已構成重婚。

2、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因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又為周圍的群眾所公認。也就是說,不僅內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在外部形式上還應有為社會所承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形式上的重要區別。一切違法的兩性關係和行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其為夫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不具有法定的結婚登記要件,這是事實婚姻與合法婚姻區別的主要標誌。在我國,不論當事人是否舉行過結婚儀式、凡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注意事實婚姻和非法同居的區分)

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的區別

第一,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具有共同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不具有這種終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備公開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往往具有陷落性,臨時性,不具有公開性。

第三,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有配偶的則為事實重婚,非法同居的範圍要比事實婚姻寬。

33樓:小狐狸的剋星

重婚罪的定義是在結婚的情況下再與別人結婚。你這樣只能算是婚外情,如果你們分居時間達2年以上可申請單方面離婚

34樓:王耀華

不算的。今後不要再犯錯。婚姻登記是對女人的保護。一定要去登記哦。祝你幸福!

35樓:£←澺

沒有辦理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你這樣不算重婚罪,

36樓:來自壽州古城脣若塗脂 的珠簾藤

算是吧,因為你已經有孩子 了,如果沒孩子可能就不是

37樓:《第三代導光板

和別的男人打結婚證了嗎,前面是事實婚姻

法律上有事實夫妻嗎,現在法律還承認事實婚姻嗎

藝人醉紅塵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後,儘管我國 婚姻法 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

沒有領結婚證,有事實婚姻,也有孩子,那算是結婚嗎

這種情況不算結婚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事實婚姻未經依法登記,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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