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拿離婚判決書,還要法院開生效證明嗎

時間 2021-05-05 23:39:35

1樓:奮鬥的小夥兒

需要開證明,讓主審法官蓋個章就可以了。

2樓:龔小嵐

不用,判決書下達日就是生效日。

3樓:城市的蒼狼

不用,判決書就是證明。

有離婚判決書沒有生效證明就一定不能登記嗎?

4樓:王后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離婚判決需要開具生效證明,目的是為當事人再次辦理結婚登記時方便婚姻登記部門進行審查而設定.因此,若您要再婚,需要開具生效證明。

相關法條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未上訴的第一審離婚案件的離婚判決,在上訴期屆滿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審人民法院應向當事人出具該判決生效證明書並加蓋院印,以此確認該判決業已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意義上離婚有三種:訴訟離婚、協議離婚、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你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會構成重婚罪,你沒有解除上一段婚姻是不可以辦理結婚證的.

如果你因辦事人員旦功測嘉爻黃詫萎超聯失誤辦理了結婚證你可能就涉嫌重婚。

法院判決離婚的,再婚可以不帶判決書嗎

5樓:老虎

不能。再婚登記,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到一方當事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書。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離婚判決書下來好久.還需要法院開生效證明嗎

6樓:湖北謙牧鄒律師

離婚當事人雙方在法院領取了離婚民事調解書就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就意味著正式離婚了,不需要開生效證明。

7樓:王舸律師

如果離婚訴訟採用的是簡易程式,審限為三個月。如果離婚訴訟採用的是普通程式,審限為六個月。判決生效後,需要法院開具生效證明。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一審判決,都沒有上訴的,判決書生效,如果再婚需要提交判決書的,必須到一審法院開具生效證明。二審判決不需要開證明,二審就是終審的生效判決

9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哈哈!判決書上、最後、已載明、判決書的生效日期!不必再開什麼生效證明、法律從未有這樣的規定!

為何有離婚判決書還要生效證明

10樓:五年後

因為離婚判決書有上訴期,一般是15天。如果對方在上訴期內上訴的話,該份判決書是不能生效的。因此判決日期不是生效日期,需要開生效證明。

作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在未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後,是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書中的給付義務,

沒有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在辦理結婚手續時民政局也不予辦理結婚手續。

離婚判決書生效證明發揮的作用:

一、一審判決不準離婚時,作為原告通常都會計劃在半年後發起第二次離婚訴訟,而第二次起訴離婚時,北京法院的立案部門都是需要原告提交該檔案以證明不準判離的一審判決已經生效,且距第二次起訴離婚已滿半年。

如果沒有這個證明,立案部門便不能確定上一次訴訟是否正正處於離婚上訴審理階段而未結束。

二、一審判決離婚時,雙方當事人都需要到公安戶籍部門更改自己的婚姻狀態、或者方便自己在離婚後以單身身份購房的資格審查。如果缺少該證明,則相關部門亦無法判斷判決書的真實效力,導致您在離婚後無法順利辦理很多事情。

鑑於生效證明需要找原審判法官辦理,而法官手中已結案件是要定期移送檔案室歸檔的,一旦歸檔則還需要先去檔案室查檔,比較麻煩,所以您拿到判決書後最好在生效後馬上找法官開生效證明。

11樓:中網第一人

一審判決書,如果未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很難確定該判決書是否生效。

作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在未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後,是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書中的給付義務,沒有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在辦理結婚手續時民政局也不予辦理結婚手續。

不懂請追問,滿意請採納!

離婚判決書已經下來幾個月了,還要去法院開生效證明嗎

12樓:愛穿拖鞋

一審判決書籤收後,不服的十五日內上訴,未上訴的,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是離婚的,需要辦理結婚證的,需要到法院開具生效證明

辦理房產過戶的,也是需要到法院開具生效證明。二審的就不需要,本身就是生效的判決

判決離婚後,沒領判決書生效證明會怎樣?

13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如果到庭參加訴訟的,應到法院宣判時,簽收判決書。如果是沒有到庭訴訟,而是公告送達的,可以到法院領取判決書。如果是一審判決的,登記結婚或復婚的,需要開具判決書生效證明。

二審不需要開具生效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第八十四條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擴充套件資料

訴訟文書送達的特殊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五條 送達訴訟文書,應當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負責收件的人簽收;受送達人有訴訟**人的,可以送交其**人簽收;受送達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簽收。

受送達人的同住成年家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收件的人,訴訟**人或者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採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託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九條 受送達人是軍人的,通過其所在部隊團以上單位的政治機關轉交。

第九十條 受送達人被監禁的,通過其所在監所轉交。

受送達人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通過其所在強制性教育機構轉交。

14樓:

一審判決書,如果未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很難確定該判決書是否生效。

作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在未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後,是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判決書中的給付義務,沒有領取判決生效證明,在辦理結婚手續時民政局也不予辦理結婚手續。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沒有收取或者領取判決書的,或者判決書不能送達當事人的,法院可以公告送達,不影響判決書的生效,必要時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生效的判決。

16樓:楊文戰律師

沒有領取判決生效證明不影響判決的生效。

只是日後如果用到判決,有關部門可能會要求提供生效證明,那時還要再開,不是麻煩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上都應該寫了!!拿著判決書到派出所就可以變更戶口了!!沒有什麼生肖證明!

18樓:婚姻律師呂一強

不會對判決生效有任何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離婚判決需要開具生效證明,目的是為當事人再次辦理結婚登記時方便婚姻登記部門進行審查而設定。

人民法院的卷宗材料需要儲存60年,因此你不必著急,你隨時可以至人民法院開具。

19樓:

婚姻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條中第四小條: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經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所以過了兩年有無判決書都應算是解除婚姻關係了,而且當初法院也已經作出了判決!

20樓:小白痴風

對於申請強制執行時有點問題,但是基本沒什麼大的關係.

21樓:

我13年判決書離的婚現在想結婚卻要開生效證明,沒有不可以辦結婚證嗎

法院判決離婚了還必須去法院開離婚生效證明書嗎?

22樓:華律網

生效證明就是指法律文書過了上訴期雙方當事人沒有上訴而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生效證明分為勞動爭議的仲裁委員會的調解書、裁決書的生效證明及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的生效證明。生效證明是權利人實現法律權益的必要條件之一,在很多時候法律文書不能得以履行,這就需要權利人去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律文書的上訴期過了後,對方當事人沒有提起上訴的,權利人即可去製作法律文書的機關辦理生效證明,從而實現自己的合法權益。

經法院判決離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書,因為法院生效後的離婚判決書與民政局的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是一樣的,所以當事人不需要將生效的離婚判決書換離婚證。但離婚判決書要配合生效證明一起使用。當法院不主動出具判決生效證明時,當事人領取離婚裁判文書後,應在文書生效後及時向法院申請開具生效證明,以免日後辦理相關事務時發生不必要的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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