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娶兩個老婆,她們也不怪我,更不會追究我什麼,法律會追究我什麼,會強制性制裁我嗎

時間 2021-05-23 23:05:46

1樓:匿名使用者

娶一個然後離婚在娶一個,每年結一次婚,開不開心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概念及其構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 ' 結婚或者事實婚)。

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由於我國對事實婚採取的是限制承認主義,即有條件地承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事實婚具有法律效力時,才能成立事實重婚罪。 1986 年 11 月 21 口最高人甩法院頒佈的《關於審理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第一, 1986 年 3 月 15 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以前,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第二, 1986 年 3 月 15 日《結婚登記辦法》施行以後,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同居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同居的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第三,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現在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公佈施行,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以時間為界限對事實婚的法律效力採取了限制承認主義。

因此,《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所有的事實婚都將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不存在「重婚」的問題。據此,事實婚只有被承認有法律效力時,才被確認為一種婚姻關係,也才談得上與其它婚姻關係的重合,從而構成重婚罪。若事實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被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則當事人所謂的 " 夫妻關係 " 不但得不到法律的確認,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所謂 " 重婚 " 也就無從談起了。

事實上,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 、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 、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 、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 、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 、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

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二、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重婚是封建主義婚姻制度的產物,是剝削階級腐化享樂思想在婚姻關係上的表現。在社會主義社會裡,重婚是不允許的。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建立與逐步健全的今天,重婚觀念很嚴重。

所謂 " 大款 " 養 " 二奶 " 已非常普遍。重婚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現象,在處理重婚案件時,罪與非罪的界限往往難以區分。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區分重婚罪與非罪的界限。

1 、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近幾年來,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後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儘管有重婚行為,但其主觀上並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願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 、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 1958 年 1 月 27 日在《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中指出:

「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3 、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本法第 13 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所以,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 1 )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 2 )因遭受災害外逃而與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災害在原籍無法生活而外流謀生的。一方知道對方還健在,有的甚至是雙方一同外流謀生,但迫於生計,而不得不在原夫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

這種重婚行為儘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會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二)本罪與**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有的男人本來就有妻子,但卻利用某種關係,採用暴力、脅迫等手段,長期與其他女性過性生活,對外也毫不顧忌,以夫妻關係自居,而女方卻由於各種原因不得不屈從。對於這類案件,應按**罪論處,不應定重婚罪。區分重婚罪與**罪的界限應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分析:

1 、客體要件不同。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而**罪侵犯的客體是婦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權利。

2 、犯罪客觀方面不同。重婚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兩種情況:一是以弄虛作假的手段非法騙取登記結婚。

即自己有配偶而又與別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二是凡符合重婚罪主體、主觀要件的人,儘管沒有進行結婚登記,但公開以夫妻關係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這裡既包括經濟生活,也包括性生活,在他們之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婚姻關係。**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之發生**的行為。

三、處罰

犯本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樓:北京杜律師

當然會了,這是犯罪,國家法律是強制性的.對重婚罪不實行告訴才處理.

4樓:制己制理

構成犯罪,肯定追究。

5樓:素月_素心

你和她們兩個人都別登記,只同居不就行了

而且就算和其中一個登記了,和另外一個別以夫妻關係同居,這也行

但是如果你和其中一個登記了,又和另外一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的話,肯定會受到追究,因為重婚不是告訴才處理的,不是她們倆不追究就沒事了的

6樓:

重婚罪!

你可能會成為被閹的韋小寶

7樓:匿名使用者

認一個做妹妹(假的)就可以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男人欠揍,樓上的諸位還費心給他出主意!

9樓:

追究重婚罪,而且後者判為無效婚姻~

10樓:右明

我一個都完了 你還2個``暈 恨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女方家裡執意反對,到最後會不會走在一起?

11樓:匿名使用者

確實難,如果碰上不是錢能解

12樓:褚碧歡

很難說,如果雙方都堅定彼此的信念,都互相覺得彼此是最適合的人,都熱烈的愛著。那麼不管是什麼反對都能挺過去,但是如果家長多說了幾句就打退堂鼓的話,那也只能說明你們的感情不牢固。

13樓:匿名使用者

前面回答的同志,不是字數多久有用的。這個問題要看對方是什

麼型別的女生,父母是什麼樣的父母,及他們關係。比如對方和父母關係不錯,不那麼叛逆,沒什麼鬥爭精神的,沒什麼主見的,而父母堅持反對的,80-90的概率成不了,多數女生都會照顧家裡的感受的,所以建議男生多向家長表現,徵求同意。

14樓:泡妞特攻隊

其實女方家長反對的多數原因都只是想要自己女兒過得好點而已,只要你把這個擔心解決了,肯定能走到一起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或許能,或許不能

1.不尊重我的父母,也不尊重我,當著我的面跟我父母發脾氣。2.我一個人賺錢養家,錢都給她管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女人不能慣著,不尊重老公父母這女人就是沒有家教的,她還喜歡聽信讒言,根本沒有思想主見,腦子平時不好用,犯錯誤的時候那渾身都是嘴,這樣的人不能給她留面子

17樓:看求種子

她漂亮嗎,如果漂亮的話是可以這樣任性點的

我喜歡的她 不會撒嬌,不會像個小女人,不喜歡說什麼肉麻的話

18樓:手機使用者

那看你喜歡她這個樣子麼

有可能她就是這樣的性格,你要看她對你好麼,如果對你好,慢慢適應,或者你主動點啊~

也有可能她不愛你,不愛你的話,你應該能感覺到,找一個愛你的女孩,找一個會撒嬌的,會小女人一樣依賴你的````

19樓:魔域狼王

你喜歡她嗎?如果你真心喜歡她就不會問這個問題的,內心是不是很矛盾啊?你喜歡小女人?但她不是……好好想想吧!

樓主 t ?

20樓:匿名使用者

那是你沒有做好,你要習慣用她感興趣的話題感化她,關係更進一步就會有你說的情況出現了

21樓:寄居最遙遠的夢

你喜歡小女人麼?那和她說呀.慢慢讓她改變.然後你對她好 經常說一些這種話.如果幾個月之後還是這樣你也不能接受那就去找個小女人談.

一般女生不會主動看陌生男人的吧?這個月出門逛公園,我都被看了兩次,幫忙分析一下,她們這是在想啥呢?

22樓:ok獵豹

不管是男生女生,如果與眾不同,肯定會招來異性的眼光。也許你的某一特質吸引了這裡些人,所以說這兩位女生可能對你多留一些都看了兩下,另一方面也可能你穿的可能是一些奇裝異服或者與現在格格不入。這樣也會吸引一些人的目光。

總之有人關注你就非常的好吧。說明你還是有存在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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