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恆緣美服裝廠上班,因家裡有事請假回去了,現又不能來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時間 2021-06-11 15:24:15

1樓:大川葉萌

只能再跟老闆商量商量,再批你假,等家裡事情處理好了再去上班,只要上幾天班到發工資的時候工資就會發給你,就這樣不去了老闆還要扣工資。

2樓:劉海龍

你說你在恆源美服裝廠上班,家裡有事情請假回去了,但是現在不能夠來工作了,然後你的老闆不給你工資,不知道該怎麼辦?我覺得先找你老闆協商一下吧,說明你的原因,我覺得如果是得到老闆的認同就是最好的了,不然的話也比較困難,因為像你這種情況屬於自離的行為,畢竟任何一個團隊,或者是平臺,他的制度也不可能是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的呀,不然一個團隊或者是平臺都可能虧本,或者是沒有辦法經營,這個也是受法律保障的,這種情況儘量找老闆好好的說話,讓她給你做出一些對應的,處理比較好。

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請假了,那就是事假。怎麼能有工資呢?事後你又不能來了。那給你開什麼工資?開的也是你上班兒時候的那段兒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請事假私企是要扣工資或者不會給工資的,甚至除名,這是不成文的規定。沒有辦法,一個蘿蔔一個坑。所以,認真上班,少請假為好。畢竟老闆也不容易。

5樓:

如果是合法,你可以起訴他,讓他支付你的工資

工廠上班,因家裡有事,不幹了.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6樓:開飛機的l舒克

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不發工資,勞動局投訴《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7樓:正氣長春

如果你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現在不想幹了,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在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給你結齊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結工資。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2333。

因為家裡有事不能繼續上班,幹了半個月現在老闆不給工資

8樓:浦濟堂

如果能夠證明bai存在實du際用工,比如統一**或者籤zhi到的工卡之

dao類的,則可以持用版工證明以及工資待遇證明權,向勞動監察部門檢舉並向勞動仲裁部門請求勞動爭議仲裁。

但如你確實沒有履行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而導致用人單位的實際損失,也應當由你來承擔,該部分實際損失要由用人單位證明,但一般有可能扣除半個月到一個月工資。

所以針對你這種情況,還建議跟老闆好好協商,畢竟家中有急事,屬於人之常情,希望能夠得到你老闆的同情。祝你儘快解決此事。

9樓:山人老施

勞動法規定試用期,辭工只要提高三天,就能辭工了,

老闆不付錢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10樓:吉運通達

我給你說點實際的,你這半月的工資肯定要不回來了。從法律方面講應該給你工資,實際上欠你半月工資不給你你也沒有辦法。你去有關部門投訴有關部門也不會受理,你去法院起訴法院也不會受理。

你只能自認倒黴吧。

11樓:示琬蔡愷

這種情況要看自己和公

copy司是不是有書面上的合同之類的東西,如果什麼都沒有就有點難說了,現實點說現在這種公司比比皆是,以後要長教訓了,主要是時間也不長,沒多錢,如果氣不過可以採取一下方式:

直接和管理人打**,說如果不發工資就在網路,和相關部門**,幸運的話可以得到自己應該得到的回報,如果還是不給,樓主還是認了吧,免得傷身又費力,社會就是這個社會,樓主好運

你好,我在服裝廠工作6天,現在不想幹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12樓:能淑珍類倩

你工資是多少?你向你老闆索要你自己應有的報酬。不然你也可以到舉報中心舉報你的老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