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女兒兒子一直和我們生活在一起十年後買的房子。在倆個老人有病期間一直有兒媳婦伺候女兒們

時間 2021-06-11 20:01:26

1樓:匿名使用者

保險都是好的,只要買到合適自己的保險才是最好的保障

2樓:

沒有她們的!一分不給!

老人有三個女兒可一直和大女兒一起生活二十多年全是大女兒照顧老人另兩個女兒有時侯也來看望老人可老人生

3樓:考研之艱

不合法,因為這已經是大女兒的財產了,他們沒有繼承權

4樓:

所有財產應該歸大女兒所有,畢竟是大女兒一直在照顧老人。

5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老人生前有留下遺囑房產給誰,那房產就是誰的,別人爭不走,如果是口頭遺囑,需要有證人,比較難辦

6樓:

當然合法呀!因為這是老人自己的遺願,他有權力支配自己的遺囑!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是不合法的,但是他們如果爭那麼她們道德不行,而且不要臉。她們不能爭,老人已經給了大女兒了,但你要有證據證明老人親手,自願給你證明的,不然她們如果不要臉可能會說你偷的,這就是人,不要臉的人

老人已逝,有三個兒子,其實一個兒子和老人住一起,並出了房改錢,繼承法怎麼分這個房子?

8樓:若昱萱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了遺產的分配原則: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提問中的三個兒子均有繼承權。大兒媳的表示不算數,她不是法定繼承人。大兒子 和三兒子不知道有沒有盡到贍養義務,不共同生活,在經濟上對老人是否給予過幫助。

如果沒有,大兒子和三兒子均應不分或者少分。這裡的二兒子生病,不知病情如何,是否病情較重,屬於「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如果是,則可以多分。二兒子生病如果家庭生活條件仍然比較好,仍屬於「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還未盡贍養義務,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另外,繼承人之間均是至親關係,希望可以協商解決問題,法律也反對協商分配遺產。不要為了爭奪遺產,泯滅了親情。

9樓:匿名使用者

老太太如果還活著,應該想分分割夫妻財產,如果去世了,應該辦理房子繼承公證。

10樓:俊寶寶_林愛涵

平均分配,多勞多得,少勞少得,

你好!我想問一下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有3個兒子和1個女兒!老人生前一直和二兒子住在一起

11樓:匿名使用者

1、公證遺囑的效力最高。口頭遺囑是需要證人的,否則無法主張權利。

2、如果二兒子和老人就是居住在這套房子裡,沒有別的居所,即使法院判決房子分割,也不會強制二兒子搬出去的。

12樓:京東北

那老人走的時候,要是有兩個或是以上和這件事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作證,那法院在通過調查,是老二盡到了主要的贍養義務,那法院肯定不會判老大能分到房子。

13樓:沐浴春風祺寶貝

沒有書面遺囑,也沒有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做見證人,遺囑繼承無效。

如果是上述情況,房子作為遺產,要由3個兒子和1個女兒共同繼承。由於二兒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在繼承時可以適當多分。如果其他子女有贍養能力而不贍養的(比如沒給生活費等),可以適當少分或不分。

注意:以上均為「可以」,不是「必須」,如果是人民調解或起訴到法院,可以遵照這個原則來處理,但不一定完全遵守。

14樓:一起奮鬥未來

首先看老人去世前所立的口頭遺囑是否有效,要符合三個條件:1、老人立口頭遺囑時具有行為能力;2、有兩個非厲害關係人在場證明;3、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如果符合前面的條件,遺囑有效。房子由老二繼承;如果不符合,遺囑無效,按法定繼承繼承,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配偶、父母、子母共同繼承。

但是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可以適當多分。

老人已去世多年,房子還在老人的名下,老人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房子一直是小兒子在

15樓:郭某某律師

有繼承權,四個子女都有,協商不成法院起訴

16樓:吸烈墨

從繼承關係來講,小兒子是直接繼承人。但如果小兒子所立的字據具有合法性,就必須按照字據來執行,若無法友好解約,違約一方需繳納違約金。

有懂得法律的大師在嗎,一個老人有四個女兒一個兒子,一直和兒子過,老人的工資房子財產都給了兒子,包括

1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如老人目前無收入無自我生活能力的,所有的子女均有贍養老人的法定義務。

一般來說費用應當均攤,但是如子女中有確實無生活能力的,可以不出

18樓:飄零的狐狸

從法律的層面copy

上來說 應該分攤的

因為你和你的父親是父女的關係,不管他對你怎樣,你對他是有贍養的義務的。

父親病了你也要拿錢給她醫病。

至於你說老人的工資房子 財產和土地 是老人的財產,他有權利給任何人。

雖然感覺你挺虧的,但是你忍心看自己的父親在病床上奄奄一息嗎?

你們可以開一個家庭會議,讓當兒子的多出一點,至於他拿不拿,那就看他的良心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贍養老人是義務,所以 應當分攤醫藥費。

與繼承與否無關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去bai問du問zhi他dao。版權

21樓:失約的花季

贍養老人是義務,不是必須。。看心吧

老人有三兒一女一直和女兒在一起生活四個子兒平時全照顧老人老人生前就把房產及部分存單轉到女兒名下世後

22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生前在世時候,把房產和存單已經轉為女兒名下,就視作對女兒單方的贈與。

只要已經過戶住房給女兒,以及存單變更為女兒,這些錢和住房,就屬於女兒合法擁有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和他人無關。

老人之後去世,老人的子女只能分割繼承屬於老人合法擁有的財產,不能分割屬於女兒的住房和錢財。

老人生前有三個子女,其中最小的兒子和老人住一起,到最後老人去世,房子怎麼分?

23樓:梅花雨

如果老人沒有遺囑的話,三個子女都有份的,房子是老人的遺產,法律規定,老人去世後配偶,子女是第一繼承人。所以,每個子女都有繼承權。

24樓:來自步行街喜滋滋的袁紹

按照法律規定,三個子女都有平等的繼承權,所以老人的房子是三個孩子,三個子女都平均分配繼承,但是考慮實際情況,最小的兒子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如果三個子女都同意把老人的房子給最小的兒子,那也是可以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老人去世瞭如果留有遺書,那房子歸誰就歸誰,如果老人沒有寫遺書房子歸誰那就是三個子女平均分配。如果三個子女有個別子女生活困難法律會偏向那個困難一點的基本上都是平分的

26樓:典海逸

如果房產是老人的名字,那麼三個子女應該平分,老人如果有遺囑,指定給誰那麼就是誰的。

27樓:來自雨山湖款步姍姍的鯨魚

如果沒有遺囑,公平法子就是平分 , 不同意見可以商量,小兒子雖然跟老人住在一起,但也佔用公共財產。就看兄弟姐妹的相處的關係了 ,條件好的應該照顧差的。

28樓:天天晴

假如老人沒有遺書的話那就兒子平分,跟女兒沒關係

29樓:落花時節

沒有遺囑,只能子女平分。但小兒子帶老人,可以多拿,其他子女同意的話

30樓:雨花石

按常規房子要三個子女平分。

若三個人關係好,可以自行協商。若協商不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比如小兒子和老人住,贍養老人付出比較多,可以提供相關證據,這樣通過法律途徑是會偏向小兒子放面。

31樓:小律v說法

如果老人生前寫有遺囑,則按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留有遺囑,原則上三個子女都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應該享有平等的繼承份額。如果其他兩個子女未進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進到贍養義務的子女可以要求多分

32樓:

沒有遺囑的話,按法定繼承,三個子女都有份。但老人生前照顧老人多的子女可以多分。

3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老人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三個子女享有平等繼承權。若是覺得自己盡到了贍養義務,而別的子女並沒有,自己理應繼承全部房產,建議說服老人留下遺囑並公證,以免將來發生遺產糾紛,或者你也可以主張誰贍養誰繼承,讓其他子女放棄繼承權寫下書面承諾書並公證。

34樓:忻念真

按法律規定,三個子女均分。而最小的兒子,可多補償一些,〈老人晚年均由他服侍〉。

35樓:學逸

都讓他們住在一個房子裡。?????????????

36樓:

如果沒有遺囑,應該是子女們平分。

37樓:華的多彩空間

平分啊,這個是沒有話講的吧。

38樓:夏初夏沫

如果沒有遺囑就按誰進的義務多少分配。

39樓:委韋

為啥不一開始就告知老人剩下40塊?

40樓:解答情感老師

如果他最小的兒子沒有房子,那麼這個房子可能就是屬於這個小兒子的。如果他的幾個孩子都有房子,那麼這個房子就是共同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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