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對方原因發生打架,結果我方將對方打成輕傷,構成刑事案件了嗎

時間 2021-06-12 10:29:25

1樓:譚銘庭

輕傷不是你說了算的,一定要有法醫鑑定的,如果法醫鑑定達到了輕傷,就可以進行刑事訴訟了,這樣檢察院就應該介入了。法律和普通的小打小鬧不同,你說的那個打架的原因僅僅是法官最後做定罪裁量的問題,法律不考慮民間討論的那套合理,只考慮合法,因為法律只相信法理,不相信民間的傳統道理的。換句話說,法律認為,不論對方多麼不對,只要對方沒有對你造成輕傷以上的危險威脅,你就不應該給對方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法律的責任原則和中國人傳統的觀念不同,法律認為他錯他承擔責任,你錯上加錯,你就承擔加倍的責任。

2樓:四哥有法說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傷,經鑑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屬於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建議以真誠心向對方道歉。一念衝動,不能控制自己,既造成對方的傷害,也造成自己的傷害和壓力。而且雙方如果結怨,如果不能很好地化解,會一直糾纏下去,你想想多可怕!

所以,一定要為自己的過錯向對方真誠道歉和懺悔,應當主動給對方賠償, 以真誠心取得對方原諒。而且今後一定要提醒自己要謹慎和守本分,不可再傷害他人。

4樓:秦福律師

如果經鑑定,構成了輕傷標準,則涉嫌觸犯刑律。

如果問題不大,建議與對方和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