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時立案了,之後雙方同意私了,派出所還能抓人嗎

時間 2021-06-12 11:41:08

1樓:

情節嚴重,已經觸犯法律的,就算雙方同意私了,派出所也有權力抓人。打架鬥毆的情節輕微,沒有嚴重後果,則使用《治安處罰法》予以治安處罰;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則依據《刑法》規定,以聚眾鬥毆罪處罰。看情節輕重,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36條作了明確規定:「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分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即使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才能予以免予刑事處罰。

《刑法》第37條規定:「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械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樓:

可以。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經鑑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刑事訴訟法》引進了刑事和解程式,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故意傷害致人輕傷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被害人取得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可以從寬處理。

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需要注意的是,從寬處理並不代表不再追究刑事責任,是否追究刑事責任要依法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3樓:無訟

構成輕傷,涉嫌犯罪,是否撤案由公安機關決定,你們是不能以私了撤案的。打架導致他人受輕傷的話,那麼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責任如何認定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1、一般情況下,先動手打人存在重大過錯,對方被迫還擊,免於自己受傷害屬於正當防衛,b還擊一下**了a,沒有進行進一步的打擊,這屬於正當防衛。但具體情況,也得具體對待,a是老人,屬於弱勢群體,b如果知道對方是老人或應當知道對方是老人,還擊過重,也會構成防衛過當,b應當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構成輕傷以上,也會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2、對於治安糾紛、刑事糾紛的打架責任劃分並不怎麼重要,而是被害人受傷後驗傷鑑定極為重要;而對於被害者是六十週歲以上老人輕微傷治安糾紛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處罰;造成被害者輕傷以上的刑事犯罪的,那麼就會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處罰。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構成刑事案件,判處所仍然可以抓人。建議**諮詢。

5樓:土狼阿德鐵軍

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以下傷情,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並履行後,受害方(或者說是報案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交書面撤案申請,經公安機關稽核屬於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見後,可以撤銷案件並不再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責任;

但是如果受害人的傷情為輕傷以上或者雙方達成的和解未履行、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的公安機關不認為該案件應當撤案的,可以繼續偵查並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也就是抓人)了。

6樓:口口哈口口

都已經私了了。派出所也不會在管了

化簡分數時,用2約了兩次,用7約了一次,8分之3。原來的分數是多少

s今生緣 化簡一個分數時,用2約了兩次,用7約了一次,就是分子分母同除以了 2 2 7 28,現在最簡分數是3 8,3 28 84 8 28 224 原來的分數就是84 224。 種精 8 7 2 2 224,3 7 2 2 84,原來的分數是224分之84。 李春來 因為3 8是最簡分數了,用7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