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去世了要守孝幾天嗎,親人過世後,一般要守孝,時間段是怎麼劃分的,具體意義又是什麼呢

時間 2021-06-18 14:56:40

1樓:儲初然

要看當地的風俗,少則三天,多則一週,現在都不會太久。其實三天就夠了,自己活得好就是給親人最大的祝福

2樓:匿名使用者

49天。就七個七就行了

辦理喪事一般都是什麼流程呢?需要幾天,從人去世開始算

3樓:匿名使用者

喪事辦理程式

1、辦理死亡手續:

當親人去世後,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開取的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登出戶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登出戶口。

3、聯絡火化:

1)打**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絡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戶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與死者關係等;

3)預定服務專案,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

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

2)遺體整容;

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

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並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後,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

4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喪事的流程各地都不一樣,我們當地都是第一天是親戚朋友祭拜,第二天的下午送行,然後第三天去火葬場火化,回來之後下葬,然後吃回靈飯。

5樓:匿名使用者

節哀順變~~~

辦理喪事一般程式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一個地方一個風俗,沒有統一方案的。還是找當地的婚喪理事會問問吧

7樓:匿名使用者

問死人回背是從死的天算還是退後一天算

親人過世後,一般要守孝,時間段是怎麼劃分的,具體意義又是什麼呢

8樓:匿名使用者

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守孝三年太長了,太機械、不人道。

即便孔子同時代的**宰我也有覺得一年就可以的了,孔子頗不高興,回答人出生三年才能免與父母之懷,所以守孝三年是天下之通義,誠然是一種好解釋。

然而,聖人的目的或許更深。

守喪的要求是結廬墓邊,不穿華美的衣服,吃簡單的飯食,不進行娛樂等等。

看似過分的要求,其實說來也簡單。

設想一下,一個人懷著失去父母的悲痛,居住在物質極為貧乏的環境之下,他能做的是什麼呢?

在貧乏的環境裡心自然會沉靜下來。

在墳墓邊生活,最容易思考的就是生死。

在極端孤獨的時候最好的調劑就是捧起書。

所以守墓三年,不僅是修行的三年、更是深造的三年。無論哪個時代的人,只要讀三年書,整個人也都會進入一個新的境界吧。

9樓:舞琳瓏

以前是要守三年的,不過現在不用這麼長時間了,我們這裡一般要過七個七天才算出孝。其中第三個七天和最後一個七天比較重視,以後每年的清明,十月初一上墳拜祭就可以了。一直到第三年又會隆重的祭拜一下,這才算完全出孝了。

可能農村的講究會更多一些。

10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地方的風俗不同,我們這邊是父母下葬後兒女要守三天靈,主要是盡最後的孝道吧。

一般親人去世 要有多長時間不能到別人家裡去

11樓:泗水墨客

按中國的傳統風俗,一般家裡老人去世後,三年以內不去拜年。一百天以內不去別人家串門。因為,老人去世後要接二連三地燒紙祭奠,從三

七、五七、七七直到百日,這樣老人去世後的祭奠活動才算告一個段落。三年不出去拜年,也是中國的一個孝道傳統,就是老人去世後要守孝三年,在守孝期間,是不允許外出拜年的。

12樓:為你魏敏

家裡老人去世,100天不能去別家。去了,會把不幸帶給別人和家人。最好不要去。講究的地方對這些特別重視。

13樓:文珊部落格

過去49日,摘掉身上佩帶的孝的標記才可去。

14樓:一一九九七七

一般七七四十九天以後就可以了。不過家裡有老人的最好不要去。

15樓:oo小白

一個地方一種風俗,我們這裡沒有這樣的風俗

16樓:匿名使用者

風俗不同,請問你是**人呀

17樓:匿名使用者

大約過五七三十五天以後吧、比較合適。

老人去世國家規定是幾天假期

18樓:華律網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根據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帶薪休喪假的權利。

因此,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給予員工帶薪休喪假。

19樓:辰蘇

根據《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目前多數單位對

員工批喪假參照的都是這一規定。

20樓:鄰家楠方姑娘

老人去世國家規定是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為一至三天假期,職工在外地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相關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21樓:林葉雨下

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喪假為1到3天,是針對國營企業的,其他企業可根據自己情況來進行制訂。職工的外祖父未列入直系親屬範圍,其過世後無享受喪假的規定(單位批准的除外)。職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後,需要職工料理喪事的,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可給予1—3天的喪假。

除單位領導批准給予喪假外,對於喪事在外地料理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

《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企業應當按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22樓:醉意撩人殤

喪假指的是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有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企業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酌情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職工死亡的直系親屬在外地,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企業應該根據路程遠近,另外給予職工路程假。職工在休喪假和路程假期間,企業均應當照常發放職工的工資。職工在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本人自理。

擴充套件資料:

喪假:1、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2、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由職工自理。

婚假: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假期天數由各地方計生委制定。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3樓:帥帥帥

老人去世國家規定是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對於老人的去世,是每個家庭最為痛心的事情,當老人在自己面前靜悄悄的去世的時候,那種的無力感,都會很是傷心。老人的去世,留下的只有無盡的思念和永遠無法忘掉的過去。

家裡有老人去世後,根據國家的規定,一般可以去有3天的休息,來安排家裡的事情,這就是喪偶假。

一般在老人去世時,因為身體的體質不同、辭世原因不同(正常、非正常、因病、意外~),徵兆也不同,有些人會迴光返照或者多天不吃飯。

而對於高齡老人去世前的徵兆如下:

1、高齡老人去世前的徵兆

1.1、老人臨終前的徵兆有疼痛

疼痛是臨終病人備受折磨的最嚴重的症狀,尤其是晚期癌症患者。其他終末期病人發生嚴重疼痛情況較少。在生命的最後幾天,超過一半的人會有新的疼痛產生。

控制疼痛應及時、有效,正確使用「三階梯法」。止痛藥應規律、足量應用,而不是必要時才用,等到疼痛發生時再控制比預防疼痛發生更困難。

1.2、老人臨終前的徵兆有呼吸困難

痰液堵塞、呼吸困難是臨終病人的常見症狀。應及時吸出痰液和口腔分泌液。當呼吸表淺、急促、困難或有潮式呼吸時,立即給予吸氧,病情允許時可適當取半臥位或抬高頭與肩。

2、高嶺老人去世前有什麼奇怪現象

2.1、人在死亡的前幾天,自己家中或者重要親戚家中,夜裡出現莫名其妙的聲響,像有東西掉在地上的聲音,有「咣噹」「咚咚」聲音。而且人感覺聲音很大。

更加奇怪的是,一家人中,有的人聽到,有的人完全的聽不到。甚至睡在一起的夫妻倆,一個人聽到,另一個聽不到。

2.2、人在死亡的前天晚上,門前、或者門前的樹上有火星掉下來,斷斷續續的,像人吸菸的火星。

2.3、人死亡的前一天晚上,有靈魂出現,常常被門口人發現。人們發現這個要死的人,臉上往往沒有表情,但是,五官看起來清晰。

身體時隱時現,飄忽不定,有時候又變得非常真實,人們試圖招呼他(她)時候,他(她)突然消失。奇怪的是,有時候兩個人一起,有一個人看見,另一個人卻看不見。

3、如何對臨死老人進行臨終關懷

正確認識和尊重病人最後生活的價值,提高其生活質量是對臨終病人最有效的服務,儘量滿足臨終老人的要求。

以照料為中心。對臨終病人來講,**希望已變得十分渺茫,而最需要的是身體舒適、控制疼痛、生活護理和心理支援,因此,目標以由**為主轉為對症處理和護理照顧為主。

維護人的尊嚴。患者儘管處於臨終階段,但個人尊嚴不應該因生命活力降低而遞減,個人權利也不可因身體衰竭而被剝奪,只要未進入昏迷階段,仍具有思想和感情,醫護人員應維護和支援其個人權利;如保留個人隱私和自己的生活方式,參與醫療護理方案的制定,選擇死亡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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