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的應同罪論處嗎

時間 2021-06-27 13:57:30

1樓:沙漠裡的魚

這多說算包庇罪提供逃跑工具罪,但要是重刑犯就另當別論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知不知情,主動還是被迫

3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的,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應當比較輕的

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受到什麼處分

4樓:安巨集偉安瑩

如有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交通工具與通訊工具的都屬於犯罪,知道嫌疑人犯罪了還提供交通工貝協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提供通訊工具幫助嫌疑人聯絡外地資訊,都屬於知情不舉報,反爾成了**了,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為犯罪團伙提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施會觸犯哪些法律?

5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以共同犯罪論處。網友理解,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在當今的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是共同犯罪行為,但是因為它沒有親自實施犯罪行為,傳統理論上講是幫助犯,按刑法規定為共同犯罪中的從犯。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明知為犯罪使用而提供的,構成共同犯罪。

8樓:系葉子鞥

和犯罪人員同罪,只是判決按作用大小量刑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是什麼罪過

9樓:匿名使用者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不負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規定,如果明知(包括知道或應該知道)對方是犯罪分子而為其提供交通工具的,構成窩藏罪,但構成犯罪的前提是要求明知對方是犯罪分子而仍然為其提供交通工具,必須要有相應的主觀故意,如果不存在主觀故意的,則不構成犯罪。

《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如果確實不知情、包括知道和應當知道,那麼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是沒有罪過的

為犯罪提供交通工具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為犯罪提供交通工具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是你提供交通工具時候你知不知道他是罪犯。這很關鍵。如知道,構成共同犯罪;如不知道,不構成犯罪。

13樓:成都律師蒲浪

按共同犯罪追究相應的責任。

向犯罪人員提供交通工具如何定罪

14樓:網球寶貝

如果是明知要去實施犯罪而提供車輛,車輛提供人構成共犯;如果是在實施犯罪後,明知是犯罪的人,為了幫助逃避打擊而提供車輛幫助潛逃,則構成包庇罪。

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交通工具,怎樣證明自己是在

15樓:

你的問題為你解答如下:

沒有任何刑事法律依據僅僅根據一個人脾氣暴躁就將其列為犯罪嫌疑人。

一、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稱謂。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無罪推定的原則,除非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無罪的。

二、犯罪嫌疑人是偵查機關的偵查物件或者被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懷疑物件。犯罪嫌疑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對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確定的犯罪實施者不能稱為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場證據和其他科學證據排除嫌疑。

三、認定犯罪嫌疑人,必須要有其實施的犯罪事實作為根據,必須要有法律依據。沒有任何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主觀、武斷地將一個人列為犯罪嫌疑人,是對公民人身權利的嚴重侵犯,是司法機關濫用職權的表現,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如果因司法機關的錯誤致使公民遭受錯誤拘留、逮捕和審判,可以要求國家賠償,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給小偷提供交通工具被抓是不是同罪,車子能要回來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給小偷提供交通工具,協助小偷進行盜竊的,與小偷構成盜竊罪共犯,對於車輛,屬於犯罪工具,公安機關有權依法予以沒收,無法要回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7樓:勾半壘

另案處理,車還是你的

為犯罪分子提供交通工具的應受到什麼處分

安巨集偉安瑩 如有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交通工具與通訊工具的都屬於犯罪,知道嫌疑人犯罪了還提供交通工貝協助犯罪嫌疑人逃跑,提供通訊工具幫助嫌疑人聯絡外地資訊,都屬於知情不舉報,反爾成了 了,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為犯罪提供交通工具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為犯罪提供交通工具應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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