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後自動離婚指的是起訴無效還是什麼

時間 2021-06-28 13:59:20

1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若雙方以感情不和原因分居兩年以上的,且都同意離婚,雙方去一方戶藉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若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法院調解無效時,應當判決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規定。分居只是離婚的一個重要憑證。離婚還得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分居兩年以上的,辦離婚的程式就很簡單。只要雙方簽名就可以了。

婚姻法中有夫妻分居三年可以算自動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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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婚姻關係自動解除,還需要辦離婚手續嗎

獨獨 婚姻關係解除了但是別人又不知道,而且配偶上還是和對方是一起的,當然要辦手續。如果對方不同意,就可以以分居三年為由要求法律介入。 還需要去辦一下!一個人就可以了!請問有誰懂新婚姻法。我和老婆分居三年了,還需要 嗎 要的,法院起訴,分居兩年,判離,再民政部門 動靜皆風雲 需要,你能提供三年分居的證...

我和前夫離婚三年後房子過戶給我後我與他復婚月他出軌又離婚房能判給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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