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要籤合同嗎,租房子要籤合同嗎 20

時間 2021-06-04 06:03:45

1樓:華律網

在實踐中進**屋的租賃時,出租人要與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利,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期限的,那麼租房合同最少要籤多久?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法律上對租賃期限只有以下規定:

第一、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第

二、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也就是說,法律上對租賃期限只有最高的規定,沒有最低的規定。

只要雙方自願達成一致,在二十年以內的期限內可以任意約定租房期限。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餘僉

租房子要不要籤合同

篇一:租房籤合同注意事項  租房籤合同注意事項  經常聽說有同學房子住到最後和房東不歡而散的事情,其中籤署合同是個很重要的環節。現在,我們就來看看,到底和房東籤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吧。

  在你決定搬入前,請務必拿到一份書面的tenancy agreement,這個雖然不是法律的硬性規定,但如果房東無法提供時,應該問個為什麼。  如果你不是和房東同住,法律則要求房東在提供的雙方都簽字的材料裡包含下列內容:1租期開始的日期(when the tenancy began)2房租**(what the rent is) 3租期到期日期(when it it due) 4房客的租期是否固定(whether your stay is for a fixed amount of time) 5重新審查(制定)房租的日期(the date the rent is set for review)  如果你的房東無法提供以上statement of terms,法律要求房東必須於28日內解決,或者,如果你採取法律措施,房東則會面臨罰款。

如果你在蘇格蘭,你可以直接到sheriffcourt終止這份租房合同。  如果房東提供了這份材料,作為房客的你應該特別留意上面responsibility for repairs和list of furniture(inventory)這兩個部分,這個是你在租期結束時避免可能的糾紛(特別是關於押金返還)的一個好方法。  外面私人出租的房屋有些可能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比如由於heater沒有按時維護修理而造成的火災和瓦斯潛在危險,或者安全出口

3樓:匿名使用者

租房子一般要籤合同、交部分押金,這樣對房東或個人都相應有保障:至少在簽定合的那個時間段,房東不能隨意漲房租。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肯定要籤的,如果房間裡面有的電器多肯定會讓你籤合同和抵押金的。 不過如果你住久了估計可能房東不會找你籤吧。。我就是這樣,8月份到期的,我都沒找他籤,他也沒找我說籤

5樓:

要的 有租房合同 要不然出現問題會糾纏不清的

6樓:揹著月亮看星星

都要的,而且還要押金,不然都不放心哦

7樓:為你守住一座城

一定要籤。無論是房客還是房主,都需要***個人利益不受侵害的書面證明,而不是口頭證明。

首先是金錢上的問題要交代清楚,包括房租多少,水電誰交,網費,物業費等各種費用。交了多少押金。如果房屋或傢俱損壞,如何賠償。這些問題都要提前交代清楚。

房主的話,一定要標明,是否允許轉租,合租。如果允許的話,則要經過房主同意。房屋是否允許進行那個改裝。還有各種形形色色的小問題,像有的會標明禁止在房屋開派對等。

租客的話,也一定要寫租房協議。避免一房多租的**(房主的房子已經租出去了,但是又收了你的錢。如果只是口頭協議的話,你連錢都拿不回了)。一定要有憑證。

8樓:匿名使用者

籤,以防萬一,會有各種瑣事的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籤合同,雙方都有保障

請問租房子要籤合同了,需要注意些什麼? 具體的進來看

10樓:仙人掌的憂傷

簽訂租房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裝置,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為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裝置和衛生間裝置等。

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為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11樓:趙王婧儀

1、檢視出租人的房產證明和有效身份證明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

4、明確租金標準、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 ,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對提前終止合同做出約定;對房屋維修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什麼啦,不會有多少變數吧。

注意對方要是真正的業主,不要才住幾天,真房東來了;

合同上有無霸王條款,比如說牆壁變黃也要租客出錢、電器老化也要賠償之類;

合同上文字遊戲,不要讓句子產生岐義;

自己的主張也最好加進合同,比如租住期間,房同不可未經允許進入等;

……事實上,沒這麼複雜。

1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屋內傢俱非認為損壞的責任認定

管道堵了,電錶壞了等等這些維修費有誰來出

14樓:梨落女子

好像沒什麼了

因為我租出去了一套房子

大致都講到了

條款寫清楚就行了

對啊東西寫死一點嘛

不要讓人鑽文字空子

我想你不會遇上個奸詐的房東的祝好運

租房都需要簽訂什麼協議、合同?

15樓:小紅豆兒

租房需要簽訂租房協議書,也就是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租房協議書的內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權利及義務,包括出租人需要給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時間與**以及房屋設施的配備等,還包括承租人對出租人房子使用、保護、期限等等的一些權利和義務。

拓展內容: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1、瞭解清楚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3、住房用途主要說明以下兩點:

4、租賃期限:

5、租金的付款方式:

6、住房修繕責任:

7、住房狀況變更:

8、轉租的情況:

9、違約的責任: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6樓:腳丫子向上

1、租房需要簽訂租房協議書,也就是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並於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出租人的協議。

2、租房協議書的內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及承租人的一些權利及義務,包括出租人需要給承租人提供的房屋的使用時間與**以及房屋設施的配備等,還包括承租人對出租人房子使用、保護、期限等等的一些權利和義務,詳細內容可見租房協議書樣本。

拓展資料

一、簡介

一個或多個承租人為了滿足居住、用於商業用途或商住兩用的意願而租用一個單間或整套房間行為稱為租房。通常有:政策性租賃房 、廉租房 、 經濟適用房、兩限兩競房、保障性住房、合租房等幾種形式。

二、租房須知

1、虛假宣傳,引誘消費者簽訂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謂"質優價廉"的房屋招徠看房客戶。投訴案例中就出現過廣告中假稱傢俱家電設施轉讓,卻在合同中不加註明,以至消費者購房與看房不實。

2、訂立霸王合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一消費者投訴稱,某中介公司在簽訂合同時,約定無論是否經過其介紹,只要消費者與中介公司的資訊**簽訂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費。這些條款是不合法的。

3、違規操作,使消費者利益受損。有的中介公司介紹給消費者的房屋屬於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續的房屋,致使購房戶無法辦理手續;有的房屋沒有產權證無法購買,但中介公司為賺取中介費,卻對購房者說不用辦理手續,法律上這樣的房子是得不到保障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簽訂租房合同時應注意哪些法律問題?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雙方應當簽訂一個《租賃合同》,這對雙方都有好處。簽訂合同看起來當時有些麻煩,但是事前有一個文字的東西,雙方都按約定來做,對雙方都有一個約束,能夠使以後少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出現矛盾時也有據可查,避免出現大的麻煩。

房屋租賃合同屬於不動產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一種承諾合同,也就是說,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出租人不僅應按時交付作為標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應符合約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並不限於所有人。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權的人,都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的物轉由他人使用,成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拒絕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擔不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這一條款規定了承租人的轉租權,說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權,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權利,只是其權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簽訂租賃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

一、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資格與條件後,簽署租賃合同前,律師要核對原件、確認雙方當事人的主體身份:

個人稽核身份證或護照、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企業、其他組織稽核登記註冊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簽約代表的授權委託證明,若是境外企業、其他組織,前述證明還應經公正或認證。

二、 委託出租

委託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與受託人簽訂房屋出租委託合同。

三、 **出租

**人**出租,應當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託**出租的授權證明,代收租金的,應當由相關的委託檔案。

四、 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1)租賃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2)房屋座落地點、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賃期限;

(6)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8)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9)轉租的約定;

(10)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11)違約責任;

(12)爭議的解決方式;

(13)租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