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交警拍了照,後來我們私了扣分嗎

時間 2021-06-04 11:48:49

1樓:新知覺醒

發生交通事故私了的,

雙方都沒有疑議的,

快速解決問題的,

警察沒有開罰單的,

一般不會扣分的。

你也可以查詢一下,

這樣就放心了。

以後開心幹萬小心不要分神,

祝你出行平安,身體健康!

2樓:帥念寒

私了是對事故損失的賠償,與交警無關,私了之後是事故終結。未扣留證件,則不可能在對當事人處罰。

3樓:長空井空

現場沒開罰單的,基本不扣分。

小交通事故,交警牌照後協商私了了,交警沒有立案,交警拍的**會儲存嗎?

4樓:戚曉然

保險公司系統有**,交警隊的**你的問出現場的民警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立案,**是不會儲存下來的。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壞心思了,勸你不要冒險!!!

交通事故通過交警私了,還扣駕照分嗎?

7樓:厭食是家人

私了屬於你們雙方當事人個人行為,不通過交管部門處理就不會進行處罰!交通處罰分很多,不一定通過交管部門處理都要進行處罰!

按道理是不會

8樓:小鍋鍋煮大魚

如果交通事故不經過交警的私聊駕駛證是不會扣分的,只要交通事故經過交警的,交警會對交通事故劃分事故責任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為,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1,主要責任,因駕駛人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使人死亡或者受傷的應負全部責任,駕駛證吊銷二年

2,同等責任是駕駛人雙方都出現違章發生交通事故的雙方應屬於同等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3,次要責任人是對方違章發生交通事故是對方受傷或死亡的應負次要責任,駕駛證扣12分或者不扣分。

9樓:匿名使用者

有需要扣分的違章,那就會扣分

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受理後還能私了嗎?

10樓:華律網

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己經報了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不過,也可以在交警大隊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也就是同樣可以私了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民事賠償可以撤案,但行政處理則不能撤案。

這是交警部門的許可權。構成交通事故應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

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3)在運動中發生。

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過程中發生的擠、摔、**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6)必須有損害後果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

若當事人心理狀態為故意,則不算交通事故。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啊,私了的意思,並不是揹著警察啊。。

私了的意思是,警察給你作證,你們協商解決。。。這當然可以啊。以後,如果有麻煩,有了警察的記錄,沒有後顧之憂啊。

12樓:

發生了交通事故能私了嗎?

發生交通事故,雙方當場說要私了,交警也有過來拍照。交警是不是有保留那份簡易報告。

13樓:

不明白你問什麼重新報警? 是為了好走保險 走單方事故? 如果雙方沒有惡意違章:

如酒後駕駛、沒有拍照、沒有駕照、車輛資訊不全等情況是可以私了的。 警察在不在都沒有關係。如有雙方有一方存在以上情況 就建議你儘量不要私了。

沒準會承擔法律責任的。望採納 謝謝!!!

14樓:

都私了了,交警就沒有保留證據的必要,除非你當時自己拍了照,才可再次報警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重新報警,交警有底

交通事故私了後 交警還能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嗎?

16樓:匯法網

是否可以私了也是需要看交通事故另一方當事人的態度,如果雙方私下已經達成共識,對於交警的認定書賠償責任劃分沒有異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但是雙方就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那麼就需要上法庭解決或者需要交警來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第九十五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十六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再受理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期間,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調解終止。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得看你們當時有沒有撤回報案,如果沒有撤回的話,交警隊應該給你出的。如果撤了回來,就不好說了(我們這撤回報案就不管出的,我曾經就接手過一個這樣的案子)。如果沒有事故認定書,你就需要找事故現場的人來給你出庭作證,用於證明你婆婆的傷情是由於對方造成的。

如果能證實的話,官司還是能贏的,但是相對於有事故認定書來說麻煩多了。建議你如果交警隊能找到熟人的話,儘量找找人,出個事故認定書,對你的官司還是有 利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

18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私了了,交通還能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嗎?他們不能給你出來,因為你們是私聊了,沒有經過他們的法律程式。和他們是沒有關係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啊, 法院要責任認定的同事 對於交通事故他是不清楚的,他應該會叫交警隊提出調查,至於調查的結果就不好說了出也是他,不出也是他,當時確實詢問材料, 你可以去事故科那裡 提取** 作為證據, 交警隊那裡認定是有時效的,立案後一般案件十五個工作日給你下認定,最長的延遲90天,但是你這個我感覺不會給你下認定的多,最多給你調查。

20樓:沒錢好男人

你先去交警隊查詢吧,一般有出警記錄的,就是時間太長。只要有記錄,那麼肯定會出的。

如果不出,那麼上法院也沒用,估計連立案都困難。

21樓:愛中華愛家人

私了就是沒有報警,不好處理了。

交通事故交警出警卻併為做任何記錄,理由是當時私了了,這樣對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五條 對僅造**員輕微傷或者具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八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財產損失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適用簡易程式處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適用簡易程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處理。

第十六條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

撤離現場後,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現場固定的證據和當事人、證人敘述等,認定並記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機動車駕駛證號、****、機動車種類和號牌、保險憑證號、交通事故形態、碰撞部位等,並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由當事人簽名。

根據法律規定,交警的處理程式有問題,應當現場固定證據和當事人。

23樓:北京鑫陽騰達物流

看看 當時是怎麼說的吧 如果說給1500以後有什麼事也與肇事者無關的話 那就沒招啦 如果沒有說的話 還是可以找他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私了有沒有達成文字協議,沒有的話可以繼續追償的。達成了就沒法再要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