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沒有結婚證。但是有小孩。我想離開他。需要什麼手續

時間 2021-06-05 06:21:12

1樓:瀋陽三爺

不可以,你們已經構成事實婚姻,一旦你私立離開,對方可以起訴你重婚罪。你還是到當地法院去諮詢申請解除事實婚姻。

2樓:漫步雲端阿剛

不用手續,因為你們根本就沒有結婚,只能算是同居!不過,孩子很可憐!

3樓:匿名使用者

受傷的不只是你呀,還有3個可憐的娃呀!!!

4樓:匿名使用者

先打**到市民政局,問下您這樣的情況算不算是 事 實 婚 姻 。如果不算,那麼您可以直接和別人 結 婚 。如算是 事 實 婚 姻 ,而對方不同意 協 議 離 婚 的情況下,那麼建議您直接到律師事務所,找個律師,讓他全權**您,去進行辦理就可以了。

花點錢但是可以節約您的時間。不過建議您考慮清楚,畢竟還有孩子問題,如果您選擇的是不要,而男方選擇的也是不要,您的孩子還已滿2週歲,那麼根據對孩子有利為原則進行判決的話,孩子歸你的面大,如果孩子歸您的話,那麼您和您現在的愛人將不可以在要孩子。歡迎追問。

5樓:a東

沒有登記,在法律上你們屬於同居關係。。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孩子不管是婚生還不非婚生。你們享受的權力和義務都是一致的,都受法律保護

6樓:心雨霏霏

離開是可以的,但你們已經是事實婚姻了,要等他接受了這個事實了,你才可以結婚,最後有一個書面的協議。

7樓:小溫媃

不需要任何手續,只是3個孩子就可憐了

8樓:阿度坊

沒證還需要什麼手續啊,可憐的3個娃啊,慎重考慮,實在過不下去就打包走人,得過且過

9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手續啊,走人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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