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正常行駛,路左邊一行人突然橫穿馬路我當時採取緊急制動但

時間 2021-06-05 12:43:35

1樓:深秋的黎明

如果沒有斑馬線,沒有紅綠燈,是在機動車道,那麼你的責任會小,甚至無責。如果是混合車道巷道,斑馬線或者斑馬線附近,那你的責任起碼在同責甚至是你全責。如果行人沒有奔跑或者騎車,那你責任會更大。

如果你能提供行車記錄儀或者後車的行車記錄儀或者現場的監控錄影,那會給定責更有客觀的判定。光憑你嘴上說的這些是不能馬上定責的,因為很多因素都會影響這起事故的責任劃分。記住:

最有力的證據就是監控或者行車記錄儀

我駕駛車輛正常行駛,電動車從對向車道突然橫穿出來我緊急制動還是撞上了電動車,w我應該負什麼責任

2樓:

您屬於正常行駛,是電動車違章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一般來講,您不承擔事故責任或是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這要看事故發生時的一些細節性的東西,我們不瞭解或不清楚詳細情況,所以不能亂講。

考慮到對方屬於非機動車(無保險),您屬於機動車(有車輛保險),出於保護弱者,機動車一方大體可能承擔(次要責任)。

我駕車正常行駛,遇行人橫穿帶雙黃線的馬路,我儘管採取應急措施,還是造成一人受傷,請問責任如何劃分

3樓:匿名使用者

七三,你七他三,車撞人一般是車全責,不過由於他橫穿馬路雙黃線,所以負有責任,你不出意外要70%責任!除非你停在規定範圍內,人撞上去你才責任,不然即使你停在馬路口等紅綠燈被人撞你也有責任

對突然橫穿馬路的行人應----? a:緊急制動並鳴喇叭。 b緊急轉彎。

4樓:匿名使用者

選a是必須的,司機最忌諱的毛病就是寧躲不停!

我開車碰了人,對方是橫穿馬路,我是直行正常行駛,車速不快,報警後,交警隊給處理,但後來給對方協調不

5樓:藍色陽光

找一個律師。也可以控告交警隊不作為,這明顯碰到那個人,找關係了。可以起訴

橫穿馬路的近義詞是什麼?

6樓:面朝大海好乘涼

【攙扶】chān fú 詞義:用手輕輕架著對方的胳膊或手。 近義詞:扶持 例句: 她小心地攙扶一位老奶奶過馬路。

一電動三輪車在正常行駛中,一行人突然橫穿馬路,沒有斑馬線,行人重傷,請我大神們這算誰的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需要確定你電動車是在什麼公里上行駛。如有非機動車道。

那你得確保你電動車是否在非機動車道上,第二,事發地點是否是岔道口。是岔道口確定你電動車是否行駛岔道口減速行駛沒有,行人,第一行人是否橫穿馬路,第二是否過馬路有安全隱患行為,比如玩手機。比如加上奔跑。

第二你電動車駕駛人是否也有**,檢視路段是否有監控,如果沒有不要私自移動現場,等待交警來現在取證,認定事故,如事故認定一方全責,對面拒絕理賠。這時交警是沒有權利去剝奪被人財產,會對拒賠方暫扣,不得離開這時你需要拿著事故認定傷,去人民法院起訴。

機動車由南向北正常行駛,車速大概40左右,左側一行人由於跟男朋友生氣跑著橫穿馬路,不是斑馬線撞到我

8樓:僧德語

有攝像頭嗎?屬實最多承擔四成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行車記錄儀嘛?這個讓交管所判呀,而且你沒有保險嘛!!!!

開車正常行駛把摩托車撞了,汽車正常行駛 摩托車撞過來,摩托人受傷 責任如何認定

俗話說,上路三分險,遇上這樣的事是夠黴的。首先要說的是,汽車與摩托車在行駛中相撞,雙方都有責任,當然,摩托車駕駛者無牌無證,沒帶頭盔,超載均屬違法違章行為,違法在先,應負主要責任。但可以看出提問者也有兩個方面的過錯,一是行駛的車速可能過快,沒能及時採取防撞措施 二是出事後,在交警未處理前,肇事車是不...

在道路上正常行駛,結果右前輪掉進人工修復路面挖出的大坑,這個是誰的責任,路政還是走保險?謝謝

路政是行政管理,我們是要解決民事問題,你把公路養護與路政搞混了,而且即是路政真的有問題也不適用民事訴訟解決而應該用行政案件解決。路政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找路政就如你出了交通事故找交警賠償一樣是不對的。冤有頭債有主,侵權責任法規定的很清楚,誰侵權誰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挖坑的部門應該賠償。一般挖坑的部門應...

正常行駛開車無意撞死人但是超速百分之十是否拘留或坐牢 幫朋友問一下

坐牢。超速屬於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超速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構成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危險駕駛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