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酒駕撞車當時找人頂包,交警也處理了,保險公司現在又在調查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6-05 17:40:26

1樓:正氣長春

交警隊也處理了,保險公司能調查出什麼來?

你沉著應付就行了。

如果一旦被查獲,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該行為涉嫌詐騙。

酒駕撞上了路燈,找人過來頂包,交警現場沒測我酒精,現在已經半個月了,交警還沒放車,怎麼辦

2樓:肌肉i哦同比

酒後駕駛機動車,車損險是不賠的,如果涉案金額超過5000,就是刑事案件了,經偵會介入,但是如果交警配合給你出具一紙未酒駕的證明,那就好辦,***

汽車酒駕出車禍無人員**,報保險有責任認定書,保險懷疑有人頂包,現在保險轉交公安審理了,金額5萬多 5

3樓:匿名使用者

酒駕保險只賠交強險,無人**只賠2000財產損失

酒駕撞了石墩 找人頂包 第二天交警調查 有必要承認自己酒駕嗎?

4樓:張大仙女的僕人

石蹲一般屬於公共財物,無論是否酒駕都是全責賠償。但是酒駕與否代表著保險公司是否會賠償。如果現場沒有監控並且出警的交警對現場沒有異議,可以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則沒有必要承認。

如果被交警調查出來,你也只是承擔酒駕責任,而不用承擔撒謊責任。

5樓:沒有完人

撞石墩能有多大的事,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千萬別抱著僥倖的想法,警察不是傻子!騙警察的後果你無法預料!撞石墩的後果估計你能猜差不多!

兩車相撞後我多次要求交警當場驗酒駕,交警就是不驗,而後頂包換人,現在要我承擔責任我該怎麼辦

6樓:卷瑩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要求,一般事實明確的在5天內出責任認定書。需要特殊勘查檢驗的,必然先扣車。勘查檢驗完畢10日內出責任認定書。

你沒有提到扣車情節,按一般事實明確進行認定。因此,該交警隊的事故處理已經違規。你可向當地上一級交警管理部門進行投訴,並說明當時的情況。

按責任認定書的要求,上面都應闡明帶責依據與判定理由,如果與事實出入很大,你可直接起訴。

7樓:蹦出個壞小孩

那投訴交警部門啊,投訴他沒按依法程式辦理

8樓:楊國海

跟我的情況差不多。我也是百分之70.也是我的車被撞。交警直接沒去現場。是根據**判我70的責任。

9樓:花淚顏寂

去諮詢律師i,給錢他會給你出主意。找個好點的。再不行,**介入,炒炒他們。

昨晚被一輛酒駕司機撞到自己車,雙方車輛受損,對方的嚴重一點,我下

10樓:天蟾如月

會分兩個案件處理。一個是交通事故處理以及善後。另一個是偽證妨礙公務逃避責任,這就嚴重些了。

而你作為偽證妨礙公務的協同方是否也要承擔一定的治安處理責任,完全看交警怎麼處理,這裡無法給出判斷的。

酒駕造成車禍無人傷 找人頂包如果被發現該怎麼處理?

11樓:李保忠律師

如果是酒駕,“頂包”(即是頂替者),被發現後,涉嫌包庇,會被拘留、罰款;肇事者也會被拘留、罰款。如果肇事者構成醉駕,則涉嫌危險駕駛罪。“頂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這樣都會判刑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要確認酒駕是否達到醉駕標準。

一、如果酒駕沒達到醉駕標準“頂包”(即是頂替者),被發現後,涉嫌包庇,會被拘留、罰款;肇事者也會被拘留、罰款。

二、如果肇事者構成醉駕,則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

“頂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這樣都會判刑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吊銷駕照,並追究刑事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別幹傻事,反而搞大了

15樓:

如果現場頂包過後果斷承認錯誤了會被處罰嗎?

湖南一男子酒駕撞死人找同事頂包如何被交警識破?

16樓:匿名使用者

5月19日21時許,湖南省湘潭市公安交警支隊雨湖大隊四中隊民警在夜間巡邏時,恰好遇到車站路基建營附近發生一起機動車與行人相撞的交通事故。

據執勤民警介紹,他當時立即停車檢視,發現事故剛發生不久。傷者為一名年約50歲的男子,因事故撞擊,渾身是血地暈倒在機動車道一側。肇事車輛號牌為湘-c7e×××,現場一名男子見到民警後說,他叫曹某,今年27歲,湘鄉人,肇事機動車的車主登記人為其父親。

當晚曹某和同事一起聚餐,在返回的途中發生了事故。民警詢問他是否為駕駛人時,曹某指著現場另一名男子說:“當時是我的同事開的車。

”很快,接到報警後的雨湖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和“120”急救車都趕到了現場,傷者被迅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事故中隊民警在現場勘查中發現,留在現場的三名男子均能清楚地陳述事故發生的經過,但都選擇迴避了“誰是駕駛員”的問題,而此前被曹某指認為是“駕駛員”的宋某閃爍其詞,稱自己現在嚇壞了,記不清事故發生的具體經過,只曉得是撞到了人。民警從宋某的極其不自然的神態和欲言又止的語氣中發現了疑點,於是將宋某帶至路旁進行單獨詢問。

宋某卻對自己是否為駕駛員一事反覆搪塞。鑑於現場的種種可疑情況,民警當即將在場的四名男子帶往事故中隊進一步調查。而在此時,民警發現,剛才還在現場“熱心”介紹情況的曹某卻悄然離開了現場,不知去向。

醫院也傳來不幸的訊息,傷者已不治身亡。

當晚,雨湖交警大隊事故中隊辦案區燈火通明,民警分成三組對三人連夜進行隔離詢問。23時43分左右,宋某終於向民警承認,他並不是駕駛員。事發時他正在家中休息,突然接到同事曹某的**,說自己喝了酒開車撞了人,要他趕緊到現場來“頂包”。

礙於同事之間的面子,宋某趕到了事故現場。面對現場的慘狀和耳邊曹勇不斷的哀求聲,宋某極其矛盾,一方面他抹不開“同事之間的面子”,另一方面,他又非常害怕自己“頂包”後會受到牽連。民警也從對另外兩名同車男子的詢問中再一次證實,曹某就是當時的肇事駕駛員。

5月20日零時,民警通過“110”指揮中心撥打曹某的手機,但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隨後,民警發簡訊督促曹某立即投案自首,並與曹某的父親取得聯絡,希望他能規勸兒子主動投案。5月20日凌晨三點多,迫於**的強大攻勢,加上家人的勸導,曹某在其親屬的陪伴下投案自首。

據曹某的供述,5月19日晚上,他和同屬一家網路公司的三男一女共五人在雨湖區南嶺路某餐館吃飯,席間每人喝了一瓶二兩的小瓶裝白酒。到21點左右,因其中一名同事接到搶修網路故障任務,曹某遂駕車和眾人一起送這名同事。當車輛行駛至車站路基建營附近的一處路口時,曹某不慎將一名行人撞倒。

發生事故後,有搶修任務的一男一女(系情侶關係)先行離開,剩下曹某和其他兩人留在現場。曹某撥打了“120”急救中心報警要求派救護車,並沒有撥打“122”事故報警**。想到自己喝酒後開車肇事,為減少自己的責任,曹某聯絡到公司同事宋某,哀求其念在同事的情份上,過來替他“頂包”。

當宋某剛到現場,這起事故就被巡邏交警發現了。曹某強裝鎮定,“主動”向民警介紹情況並指認宋某為“肇事駕駛員”。然而,曹某很快發現,民警從宋某身上發現了疑點並單獨對其進行詢問,害怕宋某會“扛不住”的他,於是趁人不備,倉皇逃離現場。

目前,雨湖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正對該案進一步調查取證中。

在此提醒廣大駕駛員,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不要存僥倖心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撥打“110”或“122”**進行報警,現場有人員受傷的,應同時撥打“120”急救**。如若想逃避法律制裁而找人“頂包”,不僅駕駛員本人需要負法律責任,替其“頂包”者也因嚴重擾亂司法機關的正常訴訟活動,將被依法查處。

無證酒駕撞車找人代替犯法不

犯法,危險駕駛罪,處罰金並拘役,五年內不得考取駕駛證。頂罪者屬於違反治安管理法,提供虛假 證言 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將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 偽 造 隱 匿 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 證言 謊報案情,影響行政...

我朋友酒駕撞車了我給他頂包報保險公司保費十幾萬四四周都是監控被查出來了我會負刑事責任嗎

當然會,保險詐騙罪,酒駕頂包十幾萬金額屬於特別重大案件,情節嚴重!刑法條文 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

為什麼對方酒駕逆行撞車後,我們負次要責任

認定書結果不是都下來了。並且是你們需要付一些責任。木已成舟,賠償是免不了的。但得看你們的責任有多大,不能任由他們獅子大開口,畢竟他們不對在先。至於賠多少,這得從認定書上分析,你去找個差不多的律師帶著認定書問問。心裡有個底。就應該去,躲躲藏藏的怎麼行。一次性解決問題。至於會不會輸,關鍵還在認定書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