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給別人經營,可是那個人跑了,還欠3萬房租

時間 2021-06-06 13:10:55

1樓:匿名使用者

趕緊報警啊!!而且不要再給別人經營了,還不如自己經營,如果你怕管理不好,想美麗屋mse什麼的都能夠幫到你,避免以後再遇到這種事

我拖朋友幫我問了在日本租房子押金3萬沒有還給我的,其中房租也是 3萬,

2樓:蟄伏期

禮金是不還的,押金會還。但押金歸還時會扣除你對房屋損害所需修補的費用。

租房子的人拖欠房租耍無賴怎麼辦??? 10

3樓:藤青

報警啊!你和她有合同的,如果她不給 ,就到警察來了,到時她一定會給,不給拘留一兩個月,出來後租金會她還是要給。

4樓:

報警吧,有合同的,他房子的東西在他付不起拖欠的房租時候一般是抵房租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先最後警告一次。不行就報警。

沒簽合同,租房人欠著房租跑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報警但也沒多大作用

今後都注意吧

7樓:槓精看世界

租房這麼重要的事情為什麼不籤合同?為什麼會欠房租?說句不好聽的,你都沒法證明別人沒給你房租,你怎麼追討?

8樓:權錦欣

二手房東橫行的社會,你也算菩薩心腸了

租房子給別人後未經房主允許又轉租給別人的行為是什麼行為?

9樓:矽谷創業快訊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在租賃合同履行中,如果經出租人同意的轉租或合同里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那麼承租人的轉租是有效的,出租人無權解除合同,但如果不經出租人同意或合同沒有約定可以轉租,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但有另一種情形:出租人沒有同意轉租,合同也沒約定可以轉租,但承租人將房子轉租,出租人知道這情形,時間達六個月的,出租人也無權解除。

其法律依據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租房子給別人後未經房主允許又轉租給別人,現在的情況是兩個人分房間,第一個租借的人收取二次房租,不合理麼。萬一出事,具體由相應的責任人負責。

10樓:精彩百曉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24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承租人將租賃物轉租第三人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進行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1樓:璩安春

如果他要轉租的話,是要提前告知房主的,不然有什麼後果是很麻煩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身份證等證件~~~~~

13樓:心藍的初戀

那個未經主人允許的人

租戶欠了2個月房租跑了可以報案嗎?

14樓:找法網

租戶拖欠房租跑了不是犯罪行為,是屬於民事糾紛行為,報警是不予受理的,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拒絕履行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 損害賠償的範圍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七條 租金的未支付、遲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適用範圍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15樓:中顧法律網

1報警,由警察確認棄物,你負責保管2不承認屋內有棄物,由你隨意處置

16樓:回憶綿長的

不是犯罪,報案不予受理,屬於民事糾紛,建議及時訴訟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延遲繳付或拒絕繳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繳納違約金。如果承租人未繳付房租累計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損失。如果承租人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了。

擴充套件資料:

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難免會發生各種民事糾紛,如離婚糾紛、損害賠償糾紛、房屋產權糾紛、合同糾紛、著作權糾紛等。民事糾紛若不能得到妥善解決,不僅會損害當事人合法的民事權益,而且可能波及第三者甚至影響社會的安定。因此,各國都很重視民事糾紛的解決並建立了相應的處理民事糾紛的制度。

民事糾紛的處理機制,是指緩解和消除民事糾紛的方法和制度。根據糾紛處理的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從以下三種形式來論述民事糾紛的處理機制。

1.自力救濟

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它是指糾紛主體依靠自身力量解決糾紛,以達到維護自己權益的目的。自決是指糾紛主體一方憑藉自己的力量使對方服從。

和解是指雙方互相妥協和讓步。兩者共同點是,都是依靠自我的力量來解決爭議,無需第三方的參與,也不受任何規範的制約。

2.社會救濟

社會救濟,包括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仲裁。他是隻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一種機制。

調解是由第三者(調解機構或調解人)出面對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勸導衝突雙方,促使他們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達成解決糾紛的協議。調解協議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但具有合同意義上的效力。

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裁決。仲裁不同於調解,仲裁裁決對雙方當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與調解一樣,也是以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為前提條件的,只有糾紛的雙方達成仲裁協議,一致同意將糾紛交付裁決,仲裁才能夠開始。

3.公力救濟

公力救濟,包括訴訟和行政裁決。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民事訴訟動態地表現為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靜態地則表現為在訴訟活動中產生的訴訟關係。

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並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裁決的主體具有法定性。行政機關只有獲得法律授權,才能對授權範圍內的民事糾紛案件進行審查並裁決,沒有法律授權,行政機關不能自行決定和裁決某些民事糾紛案件。

17樓:

可以報案。但是報案一般沒有用。因為不是犯罪,報案不予受理,屬於民事糾紛,建議及時訴訟到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延遲繳付或拒絕繳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繳納違約金。如果承租人未繳付房租累計達6個月之久,出租人可以收回房屋,解除合同,並要求承租人賠償出租人因此受到的損失。如果承租人還是拒不繳付,出租人就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其繳納租金了。

18樓:陳陳陳琹

可以,但是**不受理。當事人可以蒐集整理對方拖欠房租的證據,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釋出支付令或直接啟動訴訟程式,維護己方合法權益。

關於聯絡不上對方的問題,可以通過強制送達、留置送達,甚至公告送達的方式實現訴訟目的。同時,當事人可以根據訴前調查對方所取得的財產線索,申請訴前或訴中財產保全。

債務應當償還,暫時無能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19樓:媚眼如絲紅塵夢

可以找兩個以上見證人到場見證的情況下,進入房屋並對房內物品進行清點並收房,同時起訴要求對方承擔所欠費用及給你造成的其他損失,即使一時拿不到錢,也可以讓法院確定你的債權。

20樓:

你好!你去報案警察基本不會受理。建議可以向法院起訴。

欠我房租跑了 有身份證資訊 可以報警嗎

21樓:華律網

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欠房租逃跑可以報警嗎?當然是可以報警的,但是欠房租是民事糾紛,警察一般不會管。建議直接到法院起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給法院立案庭審閱:

1、民事起訴狀一份(如果被告不只一個人,則需要按照被告人數提交起訴狀副本);2、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一份;3、被告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4、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影印件(原件給法院審閱,法院審閱後自己儲存,影印件交法院立案庭)5、被告拖欠房租的證據,主要指的是租賃合同。如果對方不應訴的話,可以申請執行其財產,比如老家的房產等等。

22樓:在原地等你精通

可以報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糾紛問題,警察一般是不管的,他們去了也只是做做調解工作。

目前對承租人最好的辦法是: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財產保全。

承租人在佔有、使用房屋時,最基本的義務就是按合同交納租金。這同時也是出租人通過出租行為獲取收益,行使收益權的表現。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

“承租人必須按期繳納租金,違約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該法第24條第(四)項也同時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23樓:在天龍寺探險的紅葉石

如果錢少的話就沒必要報警,有身份證資訊也要不回來錢!畢竟是跑的……

欠我房租不還怎麼辦

24樓:上海笙銘律師

1、建議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