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專業人士幫我看看下面這個關於房產遺產繼承的問題。謝謝了

時間 2021-06-07 21:03:50

1樓:王元頁

你奶奶不是繼承50%,而是房產是你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半是你奶奶的財產,另一半是你爺爺的遺產。

沒有遺囑 按法定繼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繼承,大家平分。

所以房產如果是你爺爺奶奶婚後的,先減去一半的你奶奶的房產,剩下的一半遺產,你姐姐、你爸爸和他的兄弟姐妹平分。

法律上沒有大長輩在繼承大遺產,只是如果在贍養時盡主要義務,可以要求多分配遺產。

房產繼承要先公證,要所在繼承人到場。所以必須大家都同意才能過戶。

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是對的,兩套房子作為共同財產,50%分給你的奶奶,剩下50%有繼承權的人分。是6人分,你的奶奶也有權繼承你爺爺的財產。

你們家和你爺爺生活在一起,對你爺爺贍養較多 ,可以多分財產 。

如果大家對繼承有糾紛,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財產。

3樓:曾律師

你的想法很正確,如果沒有遺囑,你爺爺的房產就應該按照繼承方式進行分割!你大伯和二伯的做法肯定不對。你們家人之間可以協商解決此事,如果協商不成,你奶奶還有你爸爸及其他兄弟姐妹一起將你大伯和二伯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請懂法律的人士幫我解答!謝謝!

4樓:匿名使用者

公證處說的對

因為母親去世在姥姥之前,所以姥姥有繼承權,但是姥姥去世,姥姥應該繼承份額就由幾個孩子繼承。然後二舅去世,二舅應該法定繼承部分由他的子女代位繼承

另外姥姥去世,姥姥的遺產幾個子女繼承,你可以代位繼承你母親應該繼承的份額

房產,和所有繼承人協商,讓他們直接放棄,或者對他們繼承現金補償後放棄,然後過戶給你或者你父親。協商好後,再所有人一起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5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你媽媽名下的房子,你媽媽的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而你就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你的舅舅們與你媽媽的關係,只能是第二順位繼承人。在有你這個第一順位繼承人的情況下,他們是沒有繼承權的。

關於財產繼承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回答滿意我的分都給您

1 那房子是你爺爺奶奶的遺產,應由你父親他們6個子女共同繼承。既然當初 其他幾個姑姑沒提出要 在你父親兄弟三個繼承遺產後2年內你姑姑們明知兄弟分割遺產也未異議的,應視為你姑姑們放棄了繼承權。因此 只要父親兄弟三個沒有明確的協議房子歸哪個兄弟,那房子就是兄弟三個的共有房產了。2 在你父親去世後 這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