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結婚了,她和她老公結婚不到月就因為感情不和分居了,而且又找了男的和他生了小

時間 2021-07-02 00:26:00

1樓:絶一刀

直接找律師。 分居兩年了'法律上已經算是離婚了'只是還沒辦手續而已。 你可以叫你朋友叫律師幫她弄的'。

具體價錢我不清楚' 應該不貴'因為不起訴就不用上法庭'。解決瑣碎的事很簡單的

2樓:

不會後來跟了你吧?

回到正題!兩年。可以協商離婚,如對方不同意。可向法院訴訟

3樓:匿名使用者

她已經犯了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以前的老公有沒有領結婚證,如果沒有,就不存在離婚,如果有,你就算是已有第三者,他不想離的話,你必須走法律程式,就和以前的老公離婚後,再和現在的結婚。

5樓:射手

首先是你朋友先觸犯了法律呢,先在外面找了花頭,不過只能先協商離婚,別讓前夫知道她有了孩子,然後申請分居離婚,千萬不能讓別人知道有了孩子,不然就慘了!要是那男的壞點,不肯離婚,要你賠錢什麼的,你就完蛋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哇!你那朋友女的,太猛了吧。必須先離婚,離婚了,就自由了,想跟誰就跟誰咯,然後再結婚。

7樓:歐銳視商務

花幾百塊,找個律師諮詢下不就清楚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很是無語,你朋友也太。。。。感情的事情也說不清楚,但她結婚的時候應該要明白清楚自己要嫁人了,是要和這個男人生活一輩子的,結婚前就應該考慮清楚。另外分居後就和別人在一起還生了孩子,你女朋友 的生活作風不太好啊,起碼等自己的問題解決後再處理下個問題。

也許感情不和或者說生活出現分歧可能是她老公不對,但現在變了,是她不對了,她不佔上風,孩子都有了,她老公知道了肯定和她離,這女人是我我也不要。但得看她老公怎麼想了。不好意思,我這樣說你朋友,但如果是我,我確實不會要她。

9樓:匿名使用者

她還起訴?她已經犯法了,她老公不起訴她就夠好的了,你讓她自己商量吧,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我都對現在的女的無語了,你既然覺得不合適了,先離婚再找其他男的呀,為何要這樣做呢?不知道這對男人傷害多大嗎?

我身為男人不能幫這樣的女性,讓她和她的新歡自己解決吧,我覺得你沒必要參入進去,這樣會很麻煩的,是你朋友犯錯了,查查法律看看吧。

我和我老公認識不到半個月就結婚了,才結婚一個月我們沒有感情,,我要離婚因為我以前有個很愛我的物件就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你確定你回到那個copy男的身邊他會愛你?二!

你確定你們未來就會很幸福?三!你確定他會對當初看不上他的你的父母以後會融洽相處?

四!你覺得他父母會不在意當初你拋棄他兒子跟別人結婚?當初因為家人跟現在老公結婚了!

為什麼一個月後就又不顧家裡人反對要離婚?你不覺得你做的很矛盾?因為你的左右不定!

兩方因你受傷害!他那麼愛你你那麼愛他你家人阻撓就能阻止你了?你的立場呢?

你的底線呢?既然離開他了、既然嫁給別人了又朝三暮四的又前男友怎麼怎麼好了!你覺得好麼?

既然一個月就覺得夠了!當初為什麼嫁給人家?你讓現在的你的老公怎麼做人?

你讓他在他親戚朋友面前怎麼抬頭?人不能太自私是麼?你既然傷害了一個人!

為什麼還搖擺不定的還要傷害第二個?

11樓:匿名使用者

過去你有這個勇氣現在哪有這些煩惱。你這是害了你老公。你的草率已經傷害了很多人。男人沒有責任心,女人更是一塌糊塗。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後路就離!不過你挺坑人!這男得沒得罪你以後就算二婚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搞的,不高興就別結婚啊,事已至此,你老公對你好的話,你們慢慢處吧,感情是培養出來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夜深人靜時問問自己的心,怎樣才是你自已想要的生活!不要管太多人的想法!再去看看以前的物件的想法!祝你幸福!

15樓:

你傻呀,都什麼年代了。還包辦,離開那個不開心的地方,去尋找自己的幸福,

16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結婚前為什麼不考慮清楚

17樓:真的愛你哈嘍

尊從自己的內心吧!別做讓自己後悔都來不及的事,現在還沒有孩子,要離趕緊吧,家裡就算不同意也不會怎麼樣的,畢竟你是女兒,做錯事也不會記恨你的,天下沒有狠心的父母

18樓:匿名使用者

我特麼就笑了!你把男人當做什麼了?他跟你結婚付出了那麼多。現在剛結婚就要跟他離婚?你把婚姻當做什麼了?你把那個男的當做什麼了?當做你玩弄的工具?

19樓:變身的尤迪安

你以前的物件會要你?他們家會同意?

20樓:匿名使用者

趁現在還年輕,沒有孩子,想離就趕緊離,省的以後有孩子了捨不得孩子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沒感情跟人家結婚!真他媽的不是東西

22樓:輕漫迷

既然結婚了就應該安下心好好過,難道你真的把婚姻當兒戲嗎

23樓:深夜

先做情人,分居2年就可以離婚了。

24樓:匿名使用者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

25樓:火龍蓉

你和她結婚,提什麼條件了嗎

如果一個女人結婚了跟他老公感情不好又在外面又找了一個那麼這個女人會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26樓:盧坤

那還不如分了好,這樣對大家都有好處,不要被世俗束縛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對婚姻不負責,感情不好可以離婚,沒必要這樣

28樓:靜雅冬韻

對自己不負責任,責任感,道德感較低

29樓:衛河散人

這個女人比較大膽,比較放得開。

30樓:匿名使用者

女人有權選擇自己的幸福,但應該找一個踏實的人過日子,**最終害得是自己

31樓:回憶的天空依舊

第一種:懂他的女人

第二種:漂亮的女人

32樓:52布友

一個感情太豐富的女人,正常

33樓:っ空城舊夢

為了自己的生活逼不得已 正常

34樓:開心

應該說是一個沒有責任心的人,

35樓:沵永遠昰涐心裡夢

這事現在社會多了。。

36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個非常明智的女人,我喜歡

37樓:18o闖天涯

感情不好可以離婚,不能有老公再去搞別人,我個人認為她是一個不安份守已的人。

我和老公分居多年,感情破裂,只差拿離婚證了,我又找了一個男朋友,已經談婚論嫁了,離結婚只有一個月了

38樓:和天下雙子

你這些事太亂,處理得很不好,首先你沒跟你老公在法律上離婚,是絕不應該跟另一男人談婚論嫁的,在法律上是不容許的,是犯法的.再則你找的這個男人,你是否靠知他你已結婚.沒告知他就屬於欺騙.

你跟他談情說愛可以,談婚論嫁就不象話了.現已跟他分手,還去跟他完什麼婚?這真的太好笑了.

這男人有神精病吧,你趕緊處理好與老公的關係,該怎樣就怎樣.這個男人就別再理他了.別把你自己弄成神精病就行了.

39樓:雙城宅男

你這個例子真是難得一見。一方程式未結,在另一支上又添新葉,吸取教訓吧。力了息事寧人,該演戲就繼續辦好角色。好歹也曾愛過,別讓事情變得難以收場。切記!

40樓:聖軒閣個人改名

這個確實不是很好辦了,你們還是好好商量一下了,畢竟這個不是什麼小事了,可以告訴朋友們婚期推遲了,至於具體時間就給人家說再行通知了,先緩一下了,如果你們彼此覺得自己真的不合適了,那麼再分手了。祝您好運。

41樓:星辰奧

不合適就是不合適,這還能強逼嗎,怕丟臉是你的弱點

42樓:非法字元怎麼

你要是結婚就犯重婚罪了

43樓:迷糊妹妹

搞笑。自己作孽啊

還是協商吧

我很喜歡她,她也喜歡我。但是她是結了婚的!我沒結婚,她說要和他老公離婚,她老公又不願意!怎麼辦? 15

44樓:

家暴是絕對不能容忍的,如果她有勇氣和決心,就一定可以離婚。問題的關鍵在她自己身上,好好勸勸她吧!

建議她先跟老公分居,接著就起訴離婚,有家暴的證據最好,沒證據也能起訴。

如果捨不得孩子,可以帶著孩子一起走。如果他老公再施暴或者上門**的,就果斷打110報警。報警記錄和驗傷報告都是證據。

我們的幸福把握在自己手中,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不是別人給的。要對自己的幸福負責!對於無法忍受的生活狀態要勇敢說不!

令人受害最深的不是悲慘的遭遇,而是「默許」那些遭遇發生的自己身上。

45樓:墨墨的狂歡

那就從法律角度解決問題吧。和同居有關的條款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6樓:吶喊

你本來就不該插入她的家庭。老公

打他是暴力,但是她移情別戀,對老公同樣是精神不忠。

有了你他們不會和好的。

她阻攔你出面就是因為你沒有這個權利。

你為他的孩子想過嗎?你無論怎樣對待他都不是他的親爸。這個女人為了自己不考慮孩子,也真自私。

你是未婚之人,沒有婚姻的經歷,太單純了。過日子不是單憑你喜歡我,我喜歡你,激情是不長久的。趕快決斷,另選擇吧。

47樓:匿名使用者

家暴是不能縱容的,既然你女友想離婚,那就讓她離開家,跟老公分居,分居滿了兩年就可以離婚了!而且你最好讓她留好家暴的證據,比如報警驗傷之類的!這樣將來上法院離婚訴訟就勝算很大了!

4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先出去一會兒,寫好上傳。

49樓:匿名使用者

讓她離婚啊,家庭暴力怎麼可以。愛她就一直支援她,但是,首先她要離婚,這樣才是名正言順

50樓:ok霸佔你的愛

如果你們真心相愛的話,你是不會看著他被毒打的,讓她離婚吧

51樓:匯鴿小飛俠

那就起訴離婚 先分居 法律會管的 你不要著急

52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有那麼多不要臉的,你的身份是小三,她愛不愛老公和你有關糸嗎?她老公是不是有了你才經常要打她!我覺得那女的水性楊花,做她老公太可憐了!

53樓:結束就沒有開始

他已經觸犯了我國法律規定的某條,你可以去公安局舉報他家庭暴力,虐待妻子呀,用法律**來實現你的願望吧,希望採納、、、

54樓:匿名使用者

親,您的想法我完全可以

55樓:匿名使用者

有家庭暴力可以向法院申訴離婚。不必徵得男方同意就可以離婚的。

56樓:

她老公家暴,可以申請離婚的

我有朋友結婚了就不想回家天天想和她老公在一起我現在也不想在家我想和男朋友天天在一起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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