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廣州番禺璞悅裡購房,認購合同寫的是,轉讓使用權,我擔心會

時間 2021-07-17 21:42:24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詢問廣州黃麗霞律師,專注於婚姻糾紛、房產糾紛、民間借貸、勞動爭議、房屋租賃、拆遷、工傷糾紛、承攬合同、破產清算等各類民商事案件糾紛15914851147

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樓:華律網

私人簽訂的購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簽訂購房合同的行為人應該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購房合同內容為雙方真實意圖的表達;

三、購房合同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3樓:西城老友

依法簽訂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內容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儘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

參考資料

華律網.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1-11]

4樓:我就是我

購房協議有法律效力,但購房協議不等於在房管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同時《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買賣協議是成立的,從買賣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時就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從房屋產權進行轉移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

關於購房合同的法律問題

5樓:劉大來律師

不管法律是如果規定的,也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按

6樓:深圳劉勇

《最高復人民法院關於制審理商品

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根據以上的規定,只有有充分證據來證明「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你才能打贏官司。

成功的機率不大。

7樓:匿名使用者

此問題沒有明確的答案。

我經過了一場這樣的官司,最後是法院判為,雙方各打50大板。

不存在誰贏誰輸的問題。 總之,不會出現一方大損的結果。

8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你和他的霸王條款是不是違法 如果違法 合同作廢 就沒有違約問題 如果條款合法的話你打官司就有難度了

9樓:西子虎

如果是因為復

你的原因導致按揭不製成功,你承擔一定責任(資金未及時到位的資金成本損失)是合理的,如果責任與資金成本損失對應,很難界定為霸王條款。但是如果不是你的原因也算,則有失公允。

同理,如果是因為你的原因導致按揭不成功,你提出退房,要回首付款是肯定的,但是你應該承擔約定的相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購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0樓:

有合同效力,可以索取違約金,或要求執行

11樓:西城老友

依法簽訂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內容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合同法》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

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儘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

參考資料

華律網.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1-11]

12樓:匿名使用者

購房合同具備法律效益

正規化合同都有效

自己立定的合同,公平公正,合理合法都可以

13樓:最愛豆豆愛爸爸

建議你最好還是先辦好過戶手續,不然你以後會承擔法律風險。如不這樣,你購房合同裡面最好把各項事實約定清楚,把相關的證據保留好,以防止以後發生糾紛也好應付。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的,許多事項一定要在購房合同當中寫明白。一但後期交房發現有任何問題,憑藉購房合同可以起訴,

購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應

15樓:未來法律

購房協議是有效的,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同時《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買賣協議是成立的,從買賣雙方在協議上簽字時就已經成立,但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房屋買賣合同從房屋產權進行轉移登記時發生法律效力。

購房合同與法律衝突時怎麼辦

16樓:第二自然

你說的合同本身沒有問題,也沒有你所謂合同和法律的衝突。補充協議是回開發商自行編寫並上傳到建委網答的,主合同是同意制式的。你剛開始就沒有搞清楚。

不過,目前的合同也是不好改的,就算你在簽約之前看到你不清楚或不接受的條款,抱歉你可以選擇不買,開發商也可以選擇不賣,但是就是不能選擇修改合同。

悲哀啊~~~~ 你祈禱你的房子按時交房,保質保量,以後沒有規劃變更,這些才是你應該關注的了。

祝願好運!!

17樓:匿名使用者

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條文從於國家法律,其它法律從於憲法,購房合同屬於也不例外,應合乎國家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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