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滴滴順風車遇到無良司機亂收費的對策

時間 2021-07-24 17:23:57

1樓:張先生

很正常,他這種是專職跑順風車勒,其實你反應太激勵勒!很多順風車都會用兩個賬號拉乘客,為什麼呢?因為拼車現在幾乎不會有司機去做,有也是那種剛開始跑沒多久的。

我給你舉個例子吧,我常跑的線路有八十來公里,車費大概50元。如果拼車就是兩個50乘以0.6,也就是100打六折,只要六十元。

可是誰願意為了十元去等,或者繞路去拉乘客。所以拼車不太可能,很多司機就會用兩個賬號或者兩個軟體來拉。所以就算司機不用兩個軟體來拉你,你也有百分之九十多就是出那麼多錢。

以前是拼車打八折所以很多司機願意拼,現在六折,這拼車功能估計要垮,要被滴答拼車取代。

最後一點,說實話我也最討厭你這種乘客。也遇到很多次,自己明明叫的是順風車,偏偏以為自己叫的是快車,專車。順風車是為了平等互助,不是為了非要賺你的錢,我做順風車跑了30多次,最起碼有一半是免單了的。

我也不在乎那點油費,大家聊的開心就行,大部分是為了路上找個人說話,不枯燥

2樓:可愛的弱者更弱

我也最討厭你這種人 你以為滴滴是你專車嗦 司機接你一人 司機端提供位置是幾 他可以選擇拼車與不拼的

3樓:

滴滴為您提供了不同層次的服務和車型,來滿足您不同層次的用車需求。滴滴從豪華型的奧迪a6,寶馬5繫到順風車的奧拓都有。您可以根據您的實際需要選取。

能看的明白吧?

交通部如何批滴滴?

做滴滴快車被交通局扣了車,該怎麼做?

4樓:熱情的

做法如下:

1、打滴來滴服務**進行尋源求bai幫助,積極進行溝du通。

2、詢問滴滴當地辦事處zhi,問他們類似問dao題解決辦法。

3、跟警察寫出保證書,保證以後不在私自拉人。

4、諮詢律師相關問題,找到解決扣車的辦法。

滴滴快車介紹:

主要優勢:

1、藉助社會閒置車輛和運力,緩解城市高峰期運力短缺的現象2、尤其對於消費者上下班出行效率將帶來明顯改善。

使用方法:

如果坐滴滴打車出了交通事故怎麼辦?誰來賠償?司機嗎?

5樓:

正規的 滴滴打車 都是會買保險的。出了事故, 保險公司 會賠的,但是如果是黑車那可就不一定了。

隨著滴滴打車軟體的普及,因滴滴打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也逐漸增多。滴滴打車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四種:計程車模式、快車模式、順風車模式、專車模式,相應地,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也因四種情形而不同。

●鑑於目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尚未正式出臺,法院對相關案例尚未出具指導性判例,廣大打車使用者應秉著審慎的態度,意識到網路預約打車的特殊性及不同打車模式下自身的法律風險,必要時可購買交通意外傷害保險分散風險。

近年來,因滴滴打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逐漸增多,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因此,我們需要在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之內,對滴滴打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有所瞭解。

目前,滴滴打車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四種,因此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也相應分四種情況,即按計程車模式、快車模式、順風車模式、專車模式四種情形來區分。

計程車模式:責任承擔方為計程車公司

這種計程車模式下,打車軟體將乘客的用車資訊與計程車公司的車輛、司機資訊相匹配。乘客通過軟體平臺向司機發出乘車訂單後,公司與乘客形成服務合同關係。公司向乘客提供計程車服務,乘客支付費用。

這裡,由於滴滴平臺未在計程車模式中抽成,亦未參與經營,僅為計程車和乘客之間提供資訊匹配服務,難以據此要求滴滴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更清晰地說明公司的責任承擔,以下從駕駛員與公司的四種內部關係進行逐一梳理:

(1)駕駛員受僱於公司,利潤上交給公司,駕駛員每月從公司領取固定的工資。因駕駛員是計程車公司僱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和第11條的規定,僱員在僱傭過程中,因職務行為自身受損或致他人損害,由僱主承擔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2)駕駛員承包公司的機動車,每月上交一定的利潤,剩餘收入歸自己,對外仍以公司的名義營業。駕駛員承包公司的機動車,應由承包人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又因承包人向公司交納一定的利潤,駕駛員仍然以公司的名義對外營業,因此發包人公司應承擔連帶責任。如有內部協議,則按照協議內容承擔責任。

(3)掛靠承包經營,即將自己所有的機動車掛靠計程車公司,對外以公司名義營業,其營運證由公司負責辦理,每月向公司上交一定費用。因利潤歸實際車主自有,公司只扮演統一管理的角色,所以實際車主應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另外因被掛靠的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公司應在收益範圍內承擔有限連帶責任。

如有內部協議,最終按照協議規定追償。

(4)所謂“二駕”,或稱“副駕”,即由承包經營人即“主駕”招聘他人蔘與經營。這裡,經營人又與他人發生僱傭關係,首先應由僱主經營者承擔責任。公司承擔何種責任,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總之,無論何種方式,只要計程車對外以公司名義運營,公司對計程車具有管理責任,公司也確實獲取一定收益,計程車公司就理應作為直接的賠償責任主體。計程車公司再根據保險合同和公司規定與保險公司和駕駛員劃分責任。

快車模式:駕駛員乘客按過錯原則擔責

這種模式下,打車軟體將乘客的用車資訊與私家車主的車輛資訊匹配。私家車車主與乘客根據上述匹配資訊自願成立服務合同關係,私家車主向乘客提供服務,乘客支付費用,費用歸私家車主所有。

滴滴平臺未在快車模式進行抽成,亦未參與經營,僅向雙方提供資訊匹配服務,難以據此要求滴滴承擔賠償責任。

此時,發生交通事故侵權損害糾紛,應當適用過錯原則,即按損害發生中的具體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這裡,乘客應當明確認識到,私家車從事營運為非法行為;乘客也應認識到私家車的安全效能無保障;私家車駕駛人並不具備計程車駕駛資格,增加了事故風險。因此,乘客本人也具有過錯。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的規定,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因此,乘坐快車發生交通事故,即使私家車駕駛人被確定承擔事故全部責任,但在民事賠償責任的確定上,乘客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此外,從保險賠付方面看,快車模式中,私家車車輛從事載客營運的業務,屬於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從而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增加。根據《保險法》第52條的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保險條款,對此類私車營運發生的車禍導致的乘客受傷或者車損拒絕賠償。

順風車模式:駕駛員乘客按過錯原則擔責

這裡,私家車以節約成本為目的,經由駕車人同意,搭車者順路搭車。駕車人在滴滴平臺釋出自己的行車路線,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並通過滴滴平臺與搭乘者搭乘合意。但搭乘者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用以分擔私家車車主在油費、過路費、汽車維修費等方面的開銷。

發生事故後,應根據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過錯責任大小來確定責任承擔。具體有幾種情況:

一是若交通事故損害的發生是由於第三方機動車的過錯造成的,則應當由第三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是由於駕車人的過錯發生事故的。車主或駕車人作為車輛的管理者,有義務保證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並受到人身損害,車主或駕車人有義務對其賠償。若搭乘者在“拼車”中也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用過失相抵規則,適當減輕或者免除駕駛人或車輛所有人的賠償責任。

三是由於搭乘人的過錯發生事故的。此時,車主對搭乘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可以免除或減輕,即過失相抵原則。《民法通則》第131條規定:

受害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四是由於駕車人和搭乘人的共同過錯而導致事故的發生。“拼車”車主與搭乘者如果事先就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協議,那麼當發生交通事故產生人身損害賠償時,雙方可以按照協議中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關於順風車發生事故的保險賠償問題。目前,由於私家車都是以非營運車輛的方式參加保險,保險合同中一般會規定:“非營業性的單位和私有車輛用做營業用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

”因此,一旦發生意外,保險公司就有可能會對有償順風車拒賠或少賠。

專車模式:多方按過錯原則承擔責任

此種模式,為滴滴平臺到目前為止唯一有金錢抽成的模式。

責任承擔方包括:滴滴平臺,並就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的過錯對乘客承擔連帶責任;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

該模式採取了“車輛租賃+司機代駕”的模式,涉及到五個關係方,即:乘客、專車軟體平臺(滴滴平臺)、司機、汽車租賃公司和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顯然,專車模式以很多不合理條款的格式合同將諸多責任加諸乘客,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而專車模式如此不公平不合理的架構,源於滴滴平臺本身並不具備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資質,為了規避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設計出如此架構。滴滴平臺採用多方合作的方式,一方面與有資質的汽車租賃公司合作,要求其提供有運營資質的汽車,另一方面與勞務派遣公司合作,要求其提供適格的司機,而滴滴平臺的優勢是擁有一個具備強大用車需求的使用者群。而乘客支付的車資,則由四方按約定的比例分配,即:

汽車出租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滴滴平臺。

但是,滴滴平臺不可能完全將乘客乘車時可能發生的事故責任撇乾淨。從民法過錯責任承擔的角度,以及從法律的公平合理角度看,滴滴平臺、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服務公司以及司機,都是向乘客提供專車服務的服務方,而且都從中獲得直接的經濟收益,都應對自己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滴滴打車屬不屬於公共交通工具

交管部門為什麼抓滴滴司機?

6樓:

因為“滴滴打車”的軟體剛問世初時門檻很低,導致很多私家車註冊,但私家車一般是沒有辦理營運證的,導致了私家車不在客運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範圍之內,如此乘客安全和利益得不到保障,使得在車輛的選擇中,會出現黑車的狀況。在黑車的運營模式中,為了實現“多拉快跑”的經濟效益,導致交通事故頻繁發生甚至發生刑事案件,而且黑車對於乘客漫天要價的行為也不在少數,這種問題的產生嚴重阻礙了交通安全。

為了規範道路運輸交通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第十條和第十一條規定,從事客運的車輛,必須取得車輛營運許可才能上路,所以私家車拉客跑運輸顯然屬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必須依法整治。

鑑於目前的網約車特殊情況,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給與符合條件的私家車可以申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車輛營運證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所說的“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2、車輛營運證是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的合法憑證,如果車輛沒有營運證,那麼就是無證經營,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黑車”。根據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應當隨車攜帶車輛營運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所說的“車輛營運證”,是指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申請人的依法申請,經依法審查,依照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決定向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時,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的車輛營運證。

怎麼申請滴滴順風車司機,滴滴順風車註冊條件

您好,註冊順車,車主行駛證需要非營運性質 有註冊的車輛車型 準駕車型需要在c2及以上,暫時只支援大陸身份資訊,不支援港 澳 臺 軍人身份資訊,登陸滴滴出行app,選擇順風車車主介面,按照提示填寫駕駛證 行駛證資訊,提交等待稽核,請您瞭解。通過查閱資料顯示,1 開啟滴滴來出行,接著點選左上角 人源頭像...

為什麼現在很多滴滴司機,不接順風車的單

勇敢的小科普 漲知識!為什麼滴滴司機打死不接順風車單子?看完全明白了 顯顯 基本可以理解成拼車的乘客車費一半左右的錢直接被滴滴划走,發個 好理解一些。我當時送乘客到目的地後乘客是在副駕位置完成付款的,但2單在乘客客戶端分別是9.8元和32.7元。加起來42.5元,但司機端裡實際收到為19.8元。司機...

滴滴順風車司機接單然後不來接我了,讓我取消訂單,我沒取消,他

果斷悟 有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司機端會一直顯示有一個訂單正在進行中,所以無法接到下一個訂單。針對這樣的事情,滴滴司機有很大的責任,第一,滴滴司機居然嫌棄接乘客的路途擁堵。正常司機應該先給乘客打 告知乘客,比如 您好,我是滴滴順豐車主,我到您的定位位置會需要一些是時間,因為路況擁堵,請您耐心等待,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