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貸款擔保形式有哪些,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時間 2021-08-11 17:35:06

1樓:華律網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佔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質押。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樓:屹農金服

一、簡介:

國際借貸擔保是指在國際借貸交易中,借款人或第三人以自己的資信或資產(物或權利)向外國貸款方擔保,當借款人不履行償債義務時,由擔保人承擔償債義務。在國際借貸中,貸款人在放款前一般都對借款人的資信和償還能力等方面作深入的調查,並且為了確保貸款能夠按時歸還,貸款人還常常要求借款人為還貸提供擔保。對擔保人來說,國際借貸擔保是責任和風險較大的一種擔保。

二、分類:

依性質的不同,可以分為:人的擔保和物的擔保。

人的擔保稱為信用擔保,物的擔保稱為物權擔保。信用擔保建立在自然人或法人的信用基礎之上,物權擔保則建立在特定物或權利的價值基礎之上。比較而言,物權擔保更加可靠,當借款人不履行還貸義務時,貸款人可以通過行使特定財產上的擔保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等來滿足其債權。

然而,在國際借貸中,信用擔保的應用卻比物權擔保更為廣泛。這主要是因為,國際借貸具有的跨國因素給擔保物權的實現帶來種種困難,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擔保物一般都位於貸款人所在國之外,貸款人很難對其實施有效的控制;貸款人主張權利時往往會遇到訴訟與執行的不便。另外,國際借貸協議中普遍存在的消極擔保條款也限制了借款人為後續貸款人提供物權擔保。

物權擔保在國際融資業務中主要應用於國際專案融資、船舶及航空器融資。

三、國際借貸擔保的制度分析

(1)國際借貸擔保的方式:我國擔保法所規定的擔保方式包括了抵押、質押、保證、定金和留置,但對國際商業貸款不得以定金和留置方式出具對外擔保。國際借貸只能以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方式加以擔保。

(2)國際借貸擔保主體:能夠為國際借貸提供擔保的主體僅包括經批准有權經營對外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不含外資金融機構)和具有代位清償債務能力的非金融企業法人,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不得對外擔保。

(3)國際借貸擔保的規模:中國內地對於擔保人提供的擔保額度同樣有所限制,金融機構的對外擔保餘額、境內外匯擔保餘額及外匯債務餘額之和不得超過其自有外匯資金的20倍。非金融企業法人對外提供的對外擔保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50%,並不得超過其上年外匯收入。

(4)國際借貸擔保的形式要求:為國際借貸提供擔保,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審批、管理和登記。經外匯局批准後,擔保人方能提供對外擔保,併到所在地的外匯局辦理擔保登記手續。

(5)其他的禁止性規定:擔保人不得為經營虧損企業提供對外擔保,見《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第2條、《境內機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46條:擔保人不得以定金和留置方式出具對外擔保。

公司跨國融資也不得為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及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3樓:蓋辜苟

擔保的方式為四種:抵押、質押、保證、抵押加保證。

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質押擔保:採取質押方式的,出質人和質權人必須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押合同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中止;對設定的質物,在質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質押期間,質物如有損害、遺失,貸款人應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抵押加保證:是指貸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購房屋產權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為清償能力的第三方連帶責任保證人作為貸款擔保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購房屋的開發商為擔保人。

保證擔保: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擔保方式指的就是擔保法規定的用擔保權責實現的方式,包括抵押、質押、保證、留置和定金五種方式,尤其是保證屬於的就是人保了,我們經常所說的信用保證指的就是屬於物保性質。

擔保行為的使用範圍的問題,在權責擔保法律的關係中,其他的不當得利之債、可以為之設立擔保的民商活動很豐富。無論是擔保法,還是擔保法司法解釋,都對擔保進行全面的瞭解。

在擔保的業務實踐過程中,擔保公司也在努力的探索,原擔保方式的基礎上建立擔保風範,規範了法律風險,推動了擔保業務的順利開展。

作為一個擔保公司應該如何快速的提升風險管理能力,我們認為練好內功是關鍵,擔保公司首先要處理的就是如何提升自己的管理風險的能力,在以下的幾個方面來大大的下力氣,通過練就內功,完成我們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

首先就要形成完善的內控機制以及業務制衡的機制,擔保公司應該建立制衡的內控體系,通過集體的智慧來防止風險,擔保公司的前中後的階段可以設定三個部分,擔保業務作為開拓部門,擔保的部門需要進行明確職責分工,互相制衡。

建立科學的風險評估體系,風險評估體系的建立對擔保公司來說非常重要,對擔保風險進行評價,減少人為的誤差,擔保公司根據參考對客戶端評價,結合客戶的特色來進行全面的評價。

需要注意的是:

當事人在為合法的債權提供擔保時,只能提供以上這五種擔保,而不能創設新的擔保形式。

保證產生的權利為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定金產生的權利也是債權,同樣不具有優先受償性;

抵押、留置、質押取得的是擔保物權,對擔保物及其變現所得的價款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4樓:上海融諧資訊科技****

擔保貸款主要分為以下幾種:

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5樓:沫小姐

貸款的擔保方式分為哪幾種呢?

擔保的方式有哪些?

6樓:華律網

一、約定擔保約定擔保,是指以合同的方式設立併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約定擔保,除法律對其成立要件和內容另有規定外,完全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在我國現行擔保法制下,抵押、質押、保證、所有權保留等均屬於約定擔保方式。

二、法定擔保法定擔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成立併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法定擔保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優先權、法定抵押權等擔保方式;二是當事人可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留置權這種擔保方式。

三、本擔保和反擔保根據擔保設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為本擔保和反擔保。1.本擔保本擔保,是指保障主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擔保。

我國《擔保法》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提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只要當事人設立了反擔保,則原擔保即為本擔保。

2.反擔保所謂反擔保,是為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在實踐中運用較多的反擔保形式是保證、抵押權,然後是質權。

至於實際採用何種反擔保方式,取決於債務人和原擔保人之間的約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條【反擔保】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條【適用範圍及擔保方式】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7樓:aha77小綿羊

擔保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保證。保證又稱為人的擔保,是指保證人和債 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 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 可以是法人。

這種擔保方式過去在我國法人之間的合同 關係中不多采用,但在對外**往來以及公民之間的合 同關係中卻被廣泛採用。

(2)抵押。抵押是以某種特定財產作為擔保,也就 是一方當事人(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履行合同約定,向 對方(債權人)提供的財產保證。如果債務人不履行或 不能履行義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的情形的, 債權人可行使其對擔保物的權利來得到賠償。

提供抵押 擔保的義務人或第三人為抵押人;享有抵押權的權利人 為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的,對於其他沒有設定擔保 的一般債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即抵押權人有權從變賣抵 押物的價款中優先得到受償,而其他債權人只要在變賣 抵押物的價款有剩餘時才能得到受償。抵押是一種古老的擔保方式,現代意義和現實生活中的抵押,主要是為 了獲得貸款而將不動產或動產進行抵押。

(3)質押。質押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所謂動 產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 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發生 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的情形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 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 受償。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稱為出質人;債權人稱為質權 人;移交的動產為質物。所謂權利質押是指以匯票等權 利作為質押。

與抵押相比,質押是以動產作抵押,尤其 是以有價**的權利作為擔保。

其他擔保方式:

(1)留置。留置是指債權人在合同產生的債務未受 到清償之前,按照合同的約定將佔有的債務人的財物留 置,直到債務人清償完債務時再返還;如果超過一定的 合理期,債務人仍不清償或未能清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 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的情形的,債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 以留置財物折價或以變賣該財務的價值優先得到償還。 享有留置權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

(2)定金。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未履行前, 為了保證合同的履行,在應支付的規定數額以內預先支 付一定金額的款項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 定金應當折作價款或者收回。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 定的債務時,則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如果接受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定金 在國際上是一種通用的、古老的合同擔保方式,但不是 合同成立的條件。

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擔保貸款的擔保人有風險嗎?

律圖 擔保人即保證人。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 民事責任 民事連帶責任 擔保 保證 責任 賠償責任。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 宗政長征竺璧 而是貸款人信譽越高,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同樣,人有旦夕禍福,世態變幻莫測,因為天有不測風雲。第二,合理評...

貸款擔保人,貸款擔保人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 含 65週歲 含 之間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 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4 能履行擔保義務。找個 事業單位的正式職工 或者 公務員 做擔保人,是要達到擔保人有月工資保證貸款 找個體戶要有明顯還款能力才能讓信貸部...

貸款擔保人條件有哪些,擔保人貸款需要什麼條件貸款人需要什麼條件

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 與本案無牽連 二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 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 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 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