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者承擔產品侵權賠償責任實行什麼的歸責原則

時間 2021-08-11 17:49:52

1樓:校星暉烏白

產品歸責原則的型別主要包括:

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嚴格責任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與絕對責任原則。

(一)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追究致損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其主觀上存在過錯為前提條件,無過錯即無責任。適用這一原則,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包括(1)

產品提供者有過錯;(2)

產品使用者或他人因使用產品而受到人身傷害、財產損失;(3)過錯的存在與人身傷害、財產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依據過錯責任原則的宗旨,作為受害者將要負擔起所有的舉證責任,證明以上三個要件全部成立,才存在獲得損害賠償的可能性。

過錯責任原則在適用過程中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

(二)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即採取"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由生產者或銷售者提供合理的抗辯事由以證明自己在製造、銷售產品的過程中不存在過錯。若被告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便推定其有過錯。這樣一來,原告只需證明所受損害是因使用被告提供的產品所致即可,而不必再去證明產品提供者存在過錯。

(三)嚴格責任原則,

是指只要產品存在缺陷並對消費者或使用者具有不合理的危害,且因此使其人身或財產遭受損害,無論加害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均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過錯責任原則、過錯推定責任原則相比,嚴格責任原則具有先進性。

(四)無過錯責任原則,

是指因產品缺陷造成的損害發生以後,不考慮行為人主觀是否有過錯,只要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即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無過錯責任原則已經不以「過錯」的存在做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前提了,在抗辯事由上也更加嚴格,僅以受害人故意與第三人行為作為免責條件。

2樓:亓韞卜樂蕊

根據《產品質量法》42條「由於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身、他人財產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此為過錯推定原則。

侵犯版權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3樓:華律網

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侵犯著作權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裝置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賠償損失,著作權法明確規定: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本案中,若委託人的實際損失與鼓風機公司的違法所得均無法確認,則法律賦予了裁決者50萬元幅度內的損害賠償自由裁量權。同時,侵權人還應當向權利人賠償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4樓:掘金知產

侵犯著作權的法律責任,根據侵權行為及侵權後果的不同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針對著作權的侵權行為,法律對侵權人施加的首要目標便是停止侵權行為,防止權利人損害後果的進一步擴大。這是侵權人要承擔的首要民事責任。

(2)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侵權人的侵權行為,不僅給權利人造成了損害,同時也影響了著作權人的信譽,僅僅是停止侵害,無法補償權利人所遭受的精神損失。因此,侵權人應當作出行動,消除因侵權行為給權利人帶來的不良影響,並且向著作權人賠禮道歉。

(3)賠償損失

侵犯著作權將會權利人帶來財產損失,所以,侵權人應當予以賠償。

根據《著作權法》第48條,賠償數額的確定:

1、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賠償額 =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

2、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 = 侵權人的違法所得;

3、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賠償額≤500000元。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一般而言,賠償損失針對的是有過錯的侵權人,而無過錯的侵權人停止侵害就可以了,不需要賠償損失。但是根據民法的公平原則,如果無過錯侵權人從侵權行為中獲得了利潤,那麼,他應當將所獲利潤返還給著作權人。

二、行政責任

如果著作權侵權行為損害了公共利益,侵權人不僅要承擔民事責任,還要承擔行政責任。

有關著作法侵權的行政責任,主要規定在《著作權法》第47條、《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和19條。其表現形式為:

1、處罰主體是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

2、處罰設施為:

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燬侵權複製品,並可以處以罰款等等行政處罰。

三、刑事責任

根據《著作權法》第47條、《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18條、19條,侵犯著作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當著作權侵權行為達到一定程度,侵權行為人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一定程度 = 嚴重擾亂市場經營秩序,對社會利益造成嚴重損害。

其量刑基準是:

《關於辦理侵犯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規定:

1、違法所得≥30000,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判處有期徒刑≤3年,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情節是指:

①非法經營數額≥50000;

②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1000;

③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

2、違法所得≥150000,或者由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判處3年≤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特別嚴重情節是指:

① 非法經營數額≥250000;

②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作品、**、電影、電視、錄影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複製品數量≥5000;

③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情形。

法律中軟體侵權如何界定?

5樓:板弟弟

1、認定軟體侵權行為,直接、有效的判斷標準是:實質性相似加接觸。

實踐中判定兩個軟體作品「實質性相似」的準則是:被指控的計算機程式是否極其類似於原告的軟體產品。計算機軟體程式的「實質性相似」有兩類:

(1)文字成分的相似,它以程式**中引用的百分比為依據進行判斷;

(2)非文字成分的相似,強調應該以整體上的相似作為確認兩個軟體之間實質上相似的依據。

所謂整體上的相似是指兩個軟體產品在程式的組織結構、處理流程、採用的資料結構、產生的輸出方式、所要求的輸入形式等方面的相似。

計算機軟體的程式有許多特徵,這些特徵已被用來鑑別兩個程式之間是否相似,包括:

1、 兩個程式產生的輸出是否相類似;

2、 兩個程式接受的輸入是否相類似;

3、 兩個程式的資料結構是否相類似;

4、 兩個程式邏輯流程是否相類似。

在計算機軟體侵權案的專家鑑定和技術對比工作中,上述的每一個特徵都成為鑑定人員進一步詳細分析兩個計算機程式的表現形式是否一致的關鍵對比點,而鑑定人員正是通過這些關鍵點的對比得出供法官參考的鑑定結論。如果這些特徵均不存在相似性,實際上也就不存在侵權行為的可能性。

2、證明軟體侵權的另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接觸。

所謂「接觸」是指原告的軟體產品已公開銷售,或者被告主要的軟體開發人員曾在原告處工作過,或者原、被告之間曾有過合作關係等,這些通常可以證明被告曾有機會接觸原告軟體產品的核心內容,從而使得被告軟體的開發工作有「借鑑」原告軟體核心內容的嫌疑。

6樓:清風淡影

看看對你有沒有用:

我國司法界對軟體侵權鑑定的認定標準

我國司法界在認定計算機軟體是否侵權所採用的標準是按照創意/表達分離原則來進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帝慧科技告訴及連樟文等計算機軟體著作權侵權案,通過(1999) 知監字第18號函確定了以下的認定標準:

1,對不同軟體進行比較應該將源**和目標**進行實際比較,而不能僅比較程式的執行引數(變數)、介面和資料庫結構。因為執行引數屬於軟體編制過程中的構思而非表達,介面是程式執行的結果,非程式本身,資料庫結構不屬於計算機軟體。

2,不同環境下自動生成的程式**不具有可比性。

7樓:秦福律師

1、如果說的是計算機軟體的話,依據為《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裡面列舉了具體侵權的判斷,責任承擔,可以搜尋檢視。

2、計算機軟體作為一種特殊的著作權,侵權一般採用:「實質性相似+接觸」原則去判斷。即兩個軟體程式在形式和內容上存在著實質性的相似點且被控的程式開發者有曾經接觸過原先程式的事實,即存在看到或者複製原程式的可能。

3、具體責任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8樓:廣饒小巖

可以請教專業的110

商標侵權的行為法律是怎麼規定的

9樓:華律網

商標侵權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2、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這種行為在理論上也稱為"反向假冒 "行為。

3、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結合《商標法》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這種形式的商標侵權行為是需要銷售者主觀明知為要件的。4、偽造或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須注意的是,這種侵權行為是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包括"製造"和"銷售"兩種行為。

5、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五) 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 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 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產品損害賠償的範圍有哪些,產品質量侵權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哪些?

商標註冊服務 你好,根據我國 產品質量法 的有關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 身 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者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對於屬於產品的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於產品的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賠償。因銷售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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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民事賠償由監護人承擔,未成年侵權父母賠償 是共責任 連帶責任 補充責任

母嶽費莫顏駿 在 民法通則 第133條規定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已經盡了監護.賠償責任一般應當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監護人承擔。未成年被告人有個人財產的,應當由本人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賠償 拘留不合法,由監護人子女賠償也不合法。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