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離婚已經8年了,為了小孩我一直沒離開他家,現在他在外面差很多外債,這些債務與我有關係嗎

時間 2021-08-11 17:57:11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規定,男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由共同財產清償;已經離婚但在一起居住的,依法已經不存在婚姻關係,因此所欠債務由當事人各自清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晟芯諾言

沒有的,因為你已經和他離異了,所以他的外債屬於他本人,也就是他本人所承擔!

3樓:萍水長逢

離婚後,雙方產生的外債都與對方無關。

4樓:匿名使用者

離之前的債務與你有關,離之後所欠債務與你無關。

5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辦了離婚證嗎?他借債用於你的日常生活享受嗎?如果已有證、且你沒有用他所借的錢享受?則與你一點關係也沒有!

6樓:匿名使用者

可笑,你都沒跟你前夫有關係了,債主怎麼會找你呢,你可以說在威脅我,我可以報警,他再打**給你時候,你可以用通話錄音到時可以去派出所報案

7樓:三個好漢十個幫

你們不是夫妻,如果也不是共同借款,那就沒關係

8樓:

沒有關係,但你的日子也不太好過

9樓:牟總

要看你有沒有和他同居

10樓:來ba明天

安裡說是沒有關係,你要是願意幫忙也可以啊!

我是二婚。現任老公做生意欠了很多外債,我已經和她過了五年,當中替他還了很多外債。感情還好‘最近他媽

11樓:乙永昌

天啊,我認真看完了,你簡直太好了吧!

你老公要是不知道珍惜你的好,後面有的苦!

我覺得既然現在房產證是你老公的名字,你最主要還是他! 但是聽起來感覺他好沒有主見,都是聽他媽媽的.他媽說撒是撒!

12樓:匿名使用者

有結婚證嗎?好複雜啊

我和前夫離婚了,離婚時前夫和我簽了離婚協議,每個月支服我和孩子生活補貼600元,他不給怎麼辦

你好腳好手,前夫憑什麼管你的生活呢?孩子生活費他不給可以上法院起訴。 空白處的亮點空閒時光 直接去法院起訴他就可以了。只要你們的離婚協議上有他的簽名手印兒就可以看他交錢。不過說實話,你這離婚協議上的錢也太少了吧。我們這兒離婚。最少也要10萬20萬,打底兒啊。完了,再是撫養費。 儲曉蘭 這是他的責任應...

離婚了8年了,偶爾聯絡,前夫死了該不該去送送他,他活著的時候從來沒照顧過我們,也沒給孩子撫養費

還是不要了吧?既然已分開,你有你的生活,哥不打擾再說他既然沒有照顧你們,也沒有給撫養費那說明。他並不想介入你們的生活。自然也不希望你去打擾 匡涉 畢竟夫妻一場,他走了該去送他最後一程,不管他對如何,你做到仁至義盡良心無愧就可以了。 戢巍 如果你認為你對他還有感情,為了不留下遺憾,方便的話,可以送一送...

我和前夫離婚小孩判給了他,我想看孩子,讓他帶出來他不幹,我自己要帶出來玩玩

女方可以選擇起訴,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 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應與男方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