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勞務派遣員工,在用工單位工作了6年多,現合同期未到,用工單位與我解除合同,把我退回勞務派遣單

時間 2021-08-15 23:07:22

1樓:§落寞的轉身

你應當仔細閱讀難看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看你是否有違反公司規定,若無,公司辭退你無任何理由,可以申請賠償。

2樓:勞動諮詢專家

你的勞動合同是和派遣公司簽訂,然後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是有用工協議的,如果根據用工協議,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的協議關係終止,是必須將你遣返的,你不能要求用工單位賠償,由派遣單位給你重新安排工作就是了。

簡單的說,勞務派遣關係,一般情況你是找不上用工單位的,因為你的合同是與派遣單位簽訂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屬於勞務派遣性質,你與用工單位之間沒有勞動合同,不存在與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你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應當重新為你找到一份適宜的工作,在待業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每月支付你工資,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勞務派遣單位不能繼續為你介紹工作,那麼應當解除勞動合同,並且按照你在該勞務派遣單位的工齡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的應當再支付你一個月工資。

4樓:飛鳳舞

只要合同上寫明瞭就可以要求

勞務派遣員工的薪資,由用工單位還是用人單位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澄心航 勞動派遣員工是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而不是用工單位。其薪資發放是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個稅也是由用人單位代繳的。勞務派遣員工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用工協議,應當由用工單位向用人單位收取用工費用,按約定的部分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則對用工單位來說,按全額確認收入,按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為成本...

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調崗發放實習工資合理嗎

這是合理的行為,勞務派遣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發放實習工資當然是合理的,如果不發放工資那反而是不合理的。勞務派遣員工一般都是在上崗之前簽訂了薪酬合同的,如果公司不按照合同辦理調崗工資的話,就是違反了勞工法,你可以去勞動部門申訴。你好,我覺得勞動派遣的話,這個用人單位工作期間調崗發放的實習工資是合理的...

用人單位區別對待勞務派遣員工,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

1 可以拒絕,前提是重新安排的,不是原崗位。2 可以要求賠償,賠償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a公司承擔連帶責任。3 與b公司籤的前提是與勞務派遣公司解除勞動關係,與勞務派遣公司籤那就是第二次派遣,都可以的。但一定要重新籤,或對原勞動合同進行變更,變更被派遣的新的工作地點。勞務派遣和非勞務派遣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