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女方戶口沒遷走,我再婚會有影響嗎

時間 2021-08-30 09:05:59

1樓:華律網

自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籤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戶。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購房合同由出名人簽署,購房款由借名人支付,房子由借名人居住使用。導致了使用人和產權人分離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糾紛該如何處理呢?

購房者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證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屬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屬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屬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否則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法律依據:《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2樓:賽駿俊百思

離婚後女方的戶口不及時遷走,尤其是女方的戶口仍在男方為產權的房子裡,若男方轉讓房產時會對房價產生影響。還有就是男方再婚時,如果女方戶口不及時遷出也會給男方帶來麻煩。

3樓:禮以行之闖天涯

沒有,你可以把前妻的戶口進行分戶,讓她單獨有一個戶口本,這就都不會有影響了。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影響的。

再婚登記需要出具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5樓:匿名使用者

再婚沒有影響。就是感覺挺彆扭

離婚後女方戶口沒遷出,男已再婚,女方是否能夠

6樓:芥末留學

沒有任何規定,雙方離婚後,一方戶口必須遷出。同時,一方戶口不遷出,不影響另一方登記結婚。根據《婚姻法》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離婚後女方戶口沒遷走,男方再婚能領結婚證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男方和前任配偶辦理了離婚證,就是離異單身身份,可以和再婚物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兩位合影證件**幾張,以及離婚證(或法院判決准予離婚呢生效的判決書),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只要有離婚登記即離婚證,男方再婚時能夠領取結婚證的。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沒遷出來可以嗎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後想再婚戶口沒遷出來可以辦理結婚。

1、是否可以再辦結婚證與戶口是否遷出無關。若想離婚後再婚,除了身份證明,還必須有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2、因為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因為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持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4、《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5、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宣告不一致的,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宣告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機關進行更正。

6、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_

10樓:day忘不掉的痛

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戶口並不是一定要遷出,女方的戶口可以繼續留在男方處。因為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時,需持其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離婚手續辦理後,會在戶口薄上加蓋「離婚」的公章。

而且,離婚和戶口是兩個不相關的問題,不能相提並論。但如果離婚協議對夫妻雙方對戶口問題有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女方違約拒不遷出,男方可以對方違反約定為由提起合同之訴,當女方具備戶口遷出條件時,男方請求一般會獲得法院的支援;如離婚手續是通過法院解決,法律文書對女方的戶口遷出問題有明確裁決,則可憑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戶口登記機關依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可將鍾女士戶口強行遷出;如離婚手續是在民政部門辦理但沒有就戶口遷移進行約定,或者雖通過法院但法律文書沒有對鍾女士戶口遷出進行裁決,則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強行遷出女方的戶口。

2、 對於女方而言,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戶口的問題:

①遷往結婚前戶籍所在地

②另立門戶

③再婚後再遷

④遷往經常居住地

3、辦理程式:你要有落戶的地址才可以遷出.比如你的房屋地址或單位的集體戶口.

然後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費用,只需要工本費,很少的。具體而言,有以下幾種情況:

需要準備的材料:

1、身份證(二代證,如果沒有辦理就須同時在戶籍辦理辦理)2、二代證身份證相片2張

3、如果是集體戶口要提供單位同意遷出的證明。

4、房產證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銀行劃帳發票)原件和影印件。

5、原來的戶口本

11樓:好奇魏先生

如果結婚時女方把戶口遷到男方家裡,離婚後怎麼辦?有三個辦法

12樓:

可以,但再婚時必須雙方都有戶口溥證明就行。

13樓:劉大來律師

結婚時需要戶口本,如果戶口本上顯示結婚或者離婚,那麼需要你提供相關證件。

14樓:

離婚後想再婚,一定要把戶口遷出來的,不然那就算什麼呢?

15樓:匿名使用者

拿戶口本、離婚證就可以辦理

戶口不遷出沒有影響,只要能拿到戶口本原件就可以。

不過如果你是女方的話,應該把他戶口趕走才對自己進一步處分房產什麼的有利啊。

16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在**都無所謂,只要有接受的地方,你籤**都可以!

關於離婚再婚,除了身份證明,還必須有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登記手續!

17樓:匿名使用者

戶口在**無所謂,再婚跟結婚登記沒什麼大的區別的,有時也不需要出具離婚證,只是要求當事人對自己所填寫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任。拿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了。

離婚後,女方戶口沒遷走,影響再結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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