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法律文書申請執行有限期嗎,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有時間限制嗎

時間 2021-08-30 09:32:14

1樓:達州律師劉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如何理解?

舉個例子,比如判決書規定2023年3月1日前履行完畢,但是對方一直沒履行,那麼你最晚在2023年2月28日前要到法院申請,否則法院就不會受理你執行申請。這意味著你的法院判決只能靠私人解決了,而不是說對方可以不用履行。

而中斷,主要是你得舉證,在貳年的期間你想對方要求履行,但是對方說「要等幾天後,幾個月後,幾年後」等,這是中斷,意味著兩年的起始時間變了,從對方新的期限終止日開始計算。

而中止,比如你重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被囚禁被失去人身自由、意志等等影響你主張權利的,提交給法院,採納了這段時間是不計算在2年的。

因此中止、中斷關鍵是舉證,得有證據,然後由法院裁定是否中止、中斷。

法院執行工作是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事人實現權利的最後一道程式,執行速度的快慢、執行效率的高低直接關係到當事人的切身利益。為了有效地遏制個別法官拖延執行的現象,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出臺了《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對執行程式中不同階段的期限作出明確的限制:

一、案件的一般執結期限:6個月。這主要是指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執行法院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即由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由法院採取強制措施,保證具體行政行為的實現,此類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二、法院確定案件承辦人的期限:7日內。法院執行立案後,法院應根據工作的需要和實際情況,在立案後7日內確定案件承辦人。

承辦人員確定後,法院要以適當的方式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當事人可以根據法律的規定,對符合迴避條件的法官提出申請回避。

三、開始執行的期限:3日內。法院應當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通知被執行人按照有關規定申報財產,責令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間內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獲悉後應當立即採取控制性執行措施。承辦人收到案件材料後,經審查認為情況緊急、需立即採取執行措施的,經批准後可立即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

四、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執行線索的期限:3日內。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和義務提供證據,在執行案件過程中,執行法院應當根據這一規定,在收到案件材料後3日內通知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對於申請執行人不能提供的,要承擔對自己舉證不利的責任。

五、執行人員查證申請執行人舉證線索的期限:5日內;人民法院依職權調查的期限:10日內。

執行人提供了明確、具體的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的,承辦人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後5日內進行查證、核實。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予以核查。申請執行人無法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或者提供財產狀況或財產線索確有困難,需人民法院進行調查的,承辦人應當在申請執行人提出調查申請後10日內啟動調查程式。

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承辦人一般應當在1個月內完成對被執行人收入、銀行存款、有價**、不動產、車輛、機器裝置、智慧財產權、對外投資權益及收益、到期債權等資產狀況的調查。

六、確定評估、拍賣機構的期限:10日內。執行過程中,根據案情的進展,法院對被執行財產需要實施評估、拍賣措施的,承辦人應當在10日內通過一定的方式完成評估、拍賣機構的遴選。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 對申請執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規定,即「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3樓:阿元

1、當然有期限。

2、《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有時間限制嗎

4樓:華律網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限是六個月。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裁判結果對被告人採取的強制行為。這是一種特殊的強制措施,由人民法院執行人員按照法律文書的規定,強制被申請執行人完成指定的行為。

5樓:有時間不提及我

有時間限制。期限為兩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擴充套件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行:

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行的;

2、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

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

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行的其他情形。

6、中止的情形消失後,恢復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2、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3、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4、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5、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6樓:正氣長春

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為兩年,過期你將散失執行權。

你可以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被執行人在監獄沒法執行,法院可以裁定中止執行,待被執行條件恢復後,你再重新申請執行,這樣不受時效的限制,終身有效。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修改後的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8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已經生效,對方還不履行可以在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有效期有多久

9樓:華律網

法院判決書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銷,那麼法院判決書的執行期限又是多久呢?申請執行的期限應當是二年,至於執行結束的期限,則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法律並無明確的規定。開始執行,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如超過六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

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決書生效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間是2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11樓:綱芹

我有個案件,但是法院判決書也出了,當時被執行人錢給我了一部分還有一部分錢沒給現在都兩年多我倒是也沒有申請強制執行,這樣判決書還有法律效力嗎

12樓:

法院生效判決在沒有被撤銷以前,一直有效。申請強制執行沒有?多追追法院執行局吧。

13樓:月光下的星期

法院的民事判決書是法律文書終身有效,只要是判決的案件,在這個案件中就拿判決書說話。

14樓:匿名使用者

有效期不存在,但申請執行事由期限的。是生效後1年內,你的已經過了期限了,不能申請執行-。-祈禱對方良心發現吧

15樓:軍旋

沒錢還都20年判決書還好用嗎

16樓:找法網

法院判決生效的民事判決書有效期是永久的,除非被依法撤銷或者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判決書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五條 生效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第一百六十四條 上訴權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條 二審裁判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第一百七十五條 二審裁判效力

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拿到生效法律文書後,應該到哪兒申請執行

得看是什麼文書了。申請執行的地方不一樣。原告作為申請人要寫申請執行書,提交身份證,調解書或判決書,主審法官開生效證明,有的法院還要雙方當事人的送達地址確認書影印件,財產保全的裁定書。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 試行 20 申請執行,應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檔案和證件 1 申請執行...

請問,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是什麼形式

王幼柏律師 根據我國訴訟法相關規定,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正本和副本具有一樣的法律效力,放心。 汪雲彪 副本和正本是一樣的,並且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影子的心 正本一份,副本好幾份,法律效力一樣。 河南李永律師 應該是一樣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什麼叫生效的法律文書副本 毓政苑 生效的法律文書副本,是相對於...

法律文書寫作題,法律文書寫作題

卯鬆桖 你這問題不清楚,沒法寫,首先事故認定書上如何認定雙方責任。其次王某60車速是否超速。再次劉某橫穿馬路是在什麼位置,有無斑馬線,有無其他不能穿越的限制。 本課程 法律文書寫作 編號為05002 共有單選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寫作題等多種試題型別,其中,本習題集中有 寫作題 等試題型別未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