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權取得原則是什麼

時間 2021-08-30 10: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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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

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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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需要遵循下列原則:

1.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相結合原則。我國大部分商標採取自願註冊原則。

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主要指捲菸、雪茄煙、有包裝的菸絲)的生產經營者,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准註冊的,商品不得在市場銷售。

2.顯著原則。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如外觀設計專利權、姓名權、著作權)相沖突。

3、商標合法原則。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禁止的標誌。已經註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未經授權,**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標並非**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註冊的繼續有效。

4.對商標註冊申請進行審查公告時,堅持申請在先為主、使用在先為輔的原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5.禁止搶注商標原則。申請商標註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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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現在先原則,

2.輔以使用在先原則(證據要充分)

3.不與在先權利相沖突。

在我國,商標權的取得采用什麼原則

4樓:在鳳陽山跳現代舞的雪梨

商標權取得的原則有以下三種:

1、使用原則,即使用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商標的使用而自然產生,商標權根據商標使用事實而得以成立。

2、註冊原則

註冊原則,即註冊取得商標權原則,是指商標權因註冊事實而成立,只有註冊商標才能取得商標權。

3、混合原則

混合原則,即折衷原則,是指在確定商標權的成立時,兼顧使用與註冊兩種事實,商標權既可因註冊而產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分為兩種:

(1)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為根據。

(2)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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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方式

1、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2、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4、故意為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提供便利條件的;

5、給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

終止情形

1、因註冊商標法定有效期限屆滿又末辦理續展註冊,導致註冊商標登出,商標權因而終止。

2、因商標註冊人自動申請登出註冊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3、因註冊商標爭議被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註冊商標,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4、因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5、因商標註冊不當,被商標局撤銷註冊或者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註冊,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6、因商標註冊人違反商標法規定被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導致商標權終止 。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商標法是指調整商標在註冊、使用、管理和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凡是因商標註冊、商標使用和轉讓、商標管理以及制裁反商標法行為的過程中的發生的各種社會關係,都是商標調整的物件。  我國商標法的基本原則有:

  (1)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相結合的原則;  (2)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原則;  (3)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原則;  (4)統一註冊、分級管理的原則;  (5)全面審查和申請在先的原則。一、商標註冊程式  在我國,商標註冊必須遵循下列程式:  1.

商標註冊的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申請商標註冊須按規定格式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和報送商標圖樣。如申請使用藥品商標註冊,應當附送衛生行政部門發給的證明檔案。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許可才能生產的商品,應提交主管部門頒發的生產許可證。

同時申請人還須按規定交納申請費。  2.商標註冊的原則  (1)商標註冊申請實行一類商品一種商標五份申請的原則,即在一份申請書中,不得填寫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商標,一份申請只能就一件商標申請註冊;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標上使用同一商標的,應當按商標分類分別提出註冊申請。

  (2)商標註冊採用自願註冊和強制註冊相結合的原則。如用藥品、捲菸等,就必須使用註冊商標才能進入市場,其他商品使用的商標是否註冊採取自願原則。  (3)商標註冊採用申請在先、使用在先的原則。

對於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對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註冊的,各申請人應按應標局的通知,限期送交第一次使用該商標日期的註明,初步審定與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應當協調,協商超過30天達不到協議的,由商標局裁定。

  3.商標註冊的審查和批准,要經過兩級核轉、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公告、核准和複審等階段。  (1)兩極核轉。

即市、縣兩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先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商標註冊的檔案進行初審,然後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兩級審查同意後,再報送國家商標局審查。  (2)商標註冊的形式審查。國家商標局受理註冊後,首先進行審查,主要是審查商標註冊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手續。

經過形式審查,認為不符合商標法規定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或限期補交檔案;認為符合規定的即轉入實質審查。  (3)商標註冊的實質審查。國家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註冊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質審查:

  ①審查商標構成要素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②審查商標所用文字、圖形是否具有顯著特徵,即商標所有文字、圖形或二者的組合應具有獨特性或可識別性,立意新穎、獨具一格;  ③審查所用文字、圖形是否屬於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  ④審查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與已經註冊或初步審定的用於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  ⑤審查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與外觀設計心利或其他權利相沖突。  (4)公告、核准和複審。國家商標局對申請註冊的商標經初步審定合格的,予以刊登《商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如果無異議,或有異議經裁定不能成立的,異議期滿,則予以核准註冊,發給商標註冊證,並再次刊登《商標公告》,商標註冊申請人即取得商標專用權。

如果裁定異議成立,則撤銷商標公告,不予以註冊核准。二、商標的使用和管理  1.註冊商標的續展  註冊商標的續展,是指延長註冊商標有效期限。

按照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註冊可以連續續展,每次續展有效期為10年。  2.註冊商標的轉讓  註冊商標的轉讓由轉讓人與受讓人訂立書面合同,應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即取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成為該註冊商標的所有人。

  3.註冊商標的使用許可  註冊商標的使用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允許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被許可人只享有商標的使用權,商標的所有權仍屬於商標註冊人。

  4.商標使用的管理  我國商標的管理實行集中註冊、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家商標局負責全國商標集中註冊和全面管理工作,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商標局負責註冊的初審、核轉和日常使用狀況的監督、檢查。國家商標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的使用進行管理:

  (1)使用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不同情況,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予以通報或處以罰款,或者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2)使用未註冊商標如有冒充註冊商標的、使用商標法禁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予以制止,限期改正,並可以通報批評或處以罰款

簡述商標權的取得方式。

6樓:墨跡

更具取得的

方式不同,商標權取得的方式可分為以下兩種:

一、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商標權的原始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標權由創設而來,其產生並非基於他人既存之商標權,也不以他的意志為根據。

二、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也稱為商標權的傳來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標權及他人意志為基礎而取得商標權。

擴充套件資料:

商標的特徵

獨佔性又稱專有性或壟斷性,是指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獨佔使用權。賦予註冊商標所有人獨佔使用權的基本目的,是為了通過註冊建立特定商標與特定商品的固定聯絡,從而保證消費者能夠避免混淆並能接受到準確無誤的商品**資訊。

換句話說,在商業中未經許可的所有使用,都將構成對商標專用權的侵害。這種專用權表現為三個方面:

(1)商標註冊人有權依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將其註冊商標使用在其核準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裝上或者服務、服務設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標註冊人有權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經其許可擅自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

(3)商標註冊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也可以將自己的註冊商標轉讓給他人,這種許可或轉讓要符合法律規定並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續。

時效性指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內,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不進行續展手續,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各國的商標法,一般都規定了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期限,有的國家規定的長些,有的國家規定的短些,多則二十年,少則七年,大多數是十年。

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為十年。

《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註冊商標有效期限屆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註冊經核准後,予以公告。”

地域性指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受地域範圍的限制。註冊商標專用權僅在商標註冊國享受法律保護,非註冊國沒有保護的義務。在我國註冊的商標要在其他國家獲得商標專用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就必須分別在這些國家進行註冊,或者通過《馬德里協定》等國際智慧財產權條約在協定的成員國申請領土延伸。

財產性商標專用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商標專用權的整體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權利人的心血和勞動。智力成果不同於有形的物質財富,它雖然需要藉助一定的載體表現,但載體本身並無太大的經濟價值,體現巨大經濟價值的只能是載體所蘊含的智力成果。

比如“可口可樂”商標、“全聚德”商標等,其商標的載體:可樂、烤鴨等不是具有昂貴价值的東西,但其商標本身卻是具有極高的經濟價值,“可口可樂”商標經評估,其價值達到七百多億美圓,而“全聚德”作為中國的民族品牌2023年的評估價值為106.34億元人民幣。

通過商標價值評估,這些商標可以作為無形資產成為企業出資額的一部分。

類別性類別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依照商標註冊申請人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書》中核定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專案名稱進行審查和核準。

註冊商標的保護範圍僅限於所核准的類別和專案,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提供的《商標註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為基礎,國家商標局制定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將商品和服務總共分為45個類別。

在相同或近似的類別及商品(服務)專案中只允許一個商標權利人擁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不相同和近似的類別中允許不同權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的轉讓主要受到哪些限制

按相關法律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准...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構成的要素有哪些

問明途創業服務平臺 根據我國新 商標法 第八條的規定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 法人或著其他組織的商標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誌,包括文字 圖形 字母 數字 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顯然,商標的法定構成要素就是 可憑視覺分辨的 文字 圖形 字母 數字 三維標誌和顏...

我國商標法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到期後如需繼續使用,要辦理商標續展申請。商標續展申請可以在商標到期前12個月辦理,如未能及時辦理,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可以辦理,如果商標持有人未能在商標寬展期內申請續展,商標局將登出商標。什麼是商標續展?商標續展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在商標註冊有效期屆滿十年後的一段時間內,依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