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生活了三年,而且有了孩子,但沒有領結婚證,那算不是算夫妻

時間 2021-08-30 10:32:05

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因為很久以前就不承認事實婚姻了。現在只有領了結婚證登記了才被法律承認是夫妻。這樣只能算是同居。

2樓:匿名使用者

算事實婚姻。但兒子享有跟婚生子同樣的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婚姻法》,你們現在是「事實夫妻」,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最好快領證吧,相信孩子現在還沒戶口吧。

4樓:

不算,只有領了結婚證才是合法的夫妻,受到法律的保障

5樓:匿名使用者

剛查了些資料,新婚姻法規定,自94年2月1日後未登記結婚的都屬於非法同居關係,已經沒有事實婚姻這說法了。所以,無論同居多久,你們都屬於同居關係,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將來有糾紛,你也得不到任何好處,如果雙方分手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6樓:厚正初

不算的,只是同居而已。 不受法律保護的哦。

7樓:匿名使用者

從心裡上來說已經算了,但法律不會認可,這樣你們對孩子以後的成長也不負責。

8樓:

沒領結婚證就不受法律保護

9樓:匿名使用者

算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

但是看你要幹什麼 有時候需要有工作單位或者居委會證明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表面上是夫妻,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承認夫妻的。

如果你出了什麼意外,男方是沒有任何義務來撫養你的,如果結婚了就不一樣,她必須負責到底。

還有分家產也一樣,如果將來有一天你們不和了,就算是婚後財產,是沒權利分對方的那一部分的,只能全部由法人代表所有。

結婚只是給個法律的保證而已,如果你認為你們將來不會離婚,而且不會為了財產的所有權而鬧彆扭,那確實沒必要結婚。反之就必須結婚,省的到時候不愉快。

11樓:匿名使用者

情理上算是

可是法律上不是

12樓:標籤貳零零壹

這算事實婚姻,當然也受法律保護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算,這可是違法行為!

14樓:無名

沒有登記領取結婚證就不算合法夫妻,屬於同居關係。

一般來說,同居算不算合法夫妻,要分情況: 2023年2月1日民政區域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實質的要件,按事實婚姻來處理。 2023年2月1日民政區域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符合結婚實質的要件,只能算同居關係。

第二、同居期間的財產,是可以分配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 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

15樓:

你說呢,三年了,如果不算夫妻,那又是什麼?

兩個人有了孩子在一起生活但是沒有領結婚證算是夫妻嗎?

16樓:騎在鳥背上的魚

算夫妻,叫實質夫妻,沒有領證的,不受法律保護,領證的叫合法夫妻,受法律保護

17樓:匿名使用者

算是夫妻,但在法律上不是合法的。在精神上是合法的。

18樓:導夢者

在法律上不算。《婚姻法》已經不支援事實婚姻了。在法律上你們雙方都是未婚。

19樓:暖風

算。不過不守法律保護。是非法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人如果有了孩子在一起生活,但是沒有領結婚證的話,也是不算夫妻的,這種情況版下的話,只可以算權未婚生子或者非法同居。而且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中途其中的一個人和別人結婚了,你也不會受到任何的法律保護。更多的就是可以要一點孩子撫養費,不過也是到了18歲就結束了。

只有結了婚的,而且領了結婚證的,這樣的才算夫妻,而且戶口本上你也可以看到誰已婚。

我想問一下就是沒結婚證在一起三年還有小孩算不算是夫妻關係

21樓:李右丞

未經合法登記手續並領取結婚證的,不屬於夫妻關係。

辦了婚禮,有了孩子,但是沒領結婚證算合法夫妻嗎?

22樓:風清雨無煙

是,法律管這叫事實婚姻

23樓:匿名使用者

怎麼不算,你把你孩子擺出來,他能說什麼?

24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去民政局領完證才受國家承認。

25樓:錘石無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十條,婚姻無效的公有以下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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