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與物權法相關的爭議事件

時間 2021-08-30 11:07:35

1樓:有舍有得

一、《婚姻法》與《物權法》都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法律,不存在那個級別高的問題,但是在具體適用上,可以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處理。

二、房屋的所有權歸張傑。

三、因為離婚協議書上的約定是有效的,約定是購買租賃房後產權歸張傑所有。

而張良購買的行為實施是在第二次婚姻之前,也就是說,這套房產所有權在張良與小喬結婚之前就屬於張傑的,張良沒有處置權。根據《合同法》、《民法總則》的規定,新增小喬為共有權人的行為是無效的。

四、不認可。原因同上。

2樓:曾涼寂

張良大喬的離婚協議書在先,二人離婚時出於自願簽訂協議書,協議書受法律保護,合法有效。張良在購買該房屋後視為對離婚協議書的履行,房屋實際所有人應為張傑,張良是實際使用人。張良和小喬結婚後明知有離婚協議,卻沒有告訴小喬並把小喬的名字新增在房產證上,屬於無權處理。

而此房屋是張良的婚前個人財產,就算加了小喬的名字,也無法改變這一事實。從這一方面來說,房屋實際所有人應該是張傑的。就算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以登記為準,大喬張傑也可以憑藉離婚協議書起訴要求法院對該離婚協議書進行認可,將房屋變更到自己的名下。

3樓:石帆明

這套房子屬張良與小喬的共有財產,處分該房產需要小喬簽字。如果對共有產權有異議,需要通過法院裁決,誰主張誰舉證。

物權法和婚姻法對同一所房子的所有人的規定有什麼不同

4樓:東嶽

這並不矛盾。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房產證上登記的產權人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獲得的收益,除雙方約定歸一方所有外,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在物(財產)的歸屬問題上,物權法是一般法,婚姻法屬特殊法。特殊法優於一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2023年(丁亥年)3月16日通過,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係的法律效力規範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物件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係,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係。

婚姻法的本質屬性,婚姻法中離婚的相關法律法規

包易戎 婚姻是為當時社會制度所確認的男女兩性的結合.這種結合形成了一種特定的社會關係,即夫妻.家庭是由一定範圍的親屬所構成的生活單位.婚姻家庭關係是以兩性結合為前提,以血緣聯絡為紐帶的社會關係.社會性是它的性質,自然性是它的特點.1 婚姻家庭的社會性 婚姻家庭關係的性質是由當時的社會生產關係所決定的...

請問新婚姻法對財產繼承的相關,新婚姻法,關於財產繼承問題。

1 應該先看死者是否有遺囑,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2 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3 最後,才是確定各繼...

現代的婚姻法律,現代的婚姻法

張明君律師 您好!我國現行的 婚姻法 是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於2001年4月28日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關於修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的決定 修正的版本,目前現行有效。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