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有哪些權利,刑事辯護律師有哪些合法的權利

時間 2021-08-30 11:22:02

1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在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的權利不一樣,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可以從事以下工作:

第二十八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刑事辯護律師有哪些合法的權利

辯護律師的權利和義務都有哪些

2樓:

答:刑事訴訟法規定,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自訴案件的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關於辯護律師的權利,刑訴法規定:(1)辯護律師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2)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3)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4)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辯護律師的義務是,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得威脅、引誘證人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此外,在審判過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他辯護,也可以另行委託辯護人辯護。

刑事辯護人有哪些權利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①接受委託擔任辯護人的權利。

②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權和會見通訊權。

③調查取證權。

④審查起訴階段提出辯護意見權。

⑤參加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權。

⑥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權利。

⑦對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辯護人有權要求解除。

⑧**申訴權。

⑩拒絕辯護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35條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辯護律師在刑事偵查階段的權利受到哪些

觀妙律師事務所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偵查階段依法享有的權利 1 瞭解自己涉嫌何種罪名,並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見,辯解自己無罪和罪輕的權利 2 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權利 3 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4 對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權利的行為提出控告的權利 5 親筆書寫供詞和對筆...

為什麼犯罪分子會有辯護律師,這個辯護律師是犯罪分子自己請的嗎,還是辯護律師是人人都有的權利

首先為自己辯護聘請律師的確是人人都有的權利。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即便十惡不赦也要依法辦事,所以辯護律師就是為了提現這一點,提現法律的公平性。請辯護律師是每個公民的權利,不管他有沒有犯罪,也不管他犯多大的罪,這體現的是每個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不能因為有人犯罪了就不給他辯護的權利,法律要求的是公平...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享有哪些權利,辯護律師在刑事訴訟中享有哪些訴訟權利

第三十三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有權持律師執業證書 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時不被監聽。第三十四條 律師擔任辯護人的,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查閱 摘抄 複製本案的案卷材料。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