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緣無故被人打,我應該還手嗎,被人打到底該不該還手

時間 2021-09-04 22:13:14

1樓:鑰鳴瀚霖鴻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它應該符合四個條件:

一.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二. 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三. 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當防衛(又稱自我防衛,簡稱自衛),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其與緊急避險、自助行為皆為權利的自力救濟的方式。

因此,就你所述的情況,若沒有超出限度,是可算作正當防衛的。

2樓:張爍醫生

還手啊,,,,,,,,

3樓:盟4科技

要麼報警忍,要麼還手一時狠……

被人打到底該不該還手

4樓:天蟾如月

被欺負的人首先就是輸在心理上,顧忌太多所以自我解除了本來具備的防衛能力。看過亮劍嗎?日軍為何忌憚八路?

八路雖弱但真敢跟你拼命,到時候誰勝誰輸還兩說的。有了這種忌憚八路才可能有生存的空間。平時在愛欺負別人的群體中,這種忌憚或者叫威懾是必須存在的,否則就是塊受氣包,誰都怨不得。

中國傳統理念上,打架首先是不對的,同學之間要和睦相處等到。正是這種農耕文化的薰陶,國人正從獅子變成了綿羊。遊牧文化地區就不一樣,孩子從小就在一起,打架是必修課,甚至還會動刀子。

正是這樣的野性薰陶,才能保持了他們一個戰鬥民族的本色,維繫著一個民族在強敵環伺中的自立。你希望自己是綿羊還是一頭狼?

最後放心,沒有受過訓練的人是沒有足夠的力量和技巧就輕易能夠把別人打傷打殘的。除非刻意往致命的地方下手。

5樓:劉付利律師

打人是不對的,被打了還不還手顯示的是你的勇氣和膽量,但是如果因為自己的不還手助長了對方的戾氣,就不應該了。如果能夠通過自己的還手,讓對方有所收斂,知道今後不會再輕易去禍害別人,那就是你真正的慈悲了。

6樓:羽雲德墨妍

進局子了吧,我個人認為:只要別打出人命來就行,其他的你就別管、儘管打,頂多就是罰個錢,我經常幹了、別怕,沒事的

7樓:

我就是被幾個人追著打,我一直在後退,他們打我,我忍不住還了一下手,對方顴骨骨折,我耳膜穿孔,現在派出所只認定誰傷的輕誰負責人

8樓:薇笑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別人先動手為什麼不還手呢 讓他們覺得你好欺負嗎?你要想 如果他動手打你 你還手 那叫正當防衛,而不是任由他人欺負。。

9樓:歐群楷

1、可以還手。

2、但是要防衛適當。

3、如果防衛過當,那麼你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10樓:葷懌

忍無可忍,無須再忍。當然是在你忍很久而且秀才遇上兵,有理他不聽的情況下哦。在和他交流後若他再這樣,你要聰明地打一架,就是設法讓他先動手,因為打架的責任大部分都歸咎於先動手的人,加油!

11樓:

人的耐心有限,一兩次可以忍耐,但時間長了他們就認為你好欺負,所以呢時你要還手,讓他知道你不好欺負,哪怕打輸了也沒關係,不還手才是懦夫。

12樓:一姐

為什麼不還手?你越不還手,她們越認為你好欺負。都他媽瞎說退一步海闊天空,但吃虧的只有自己。

有一句話,我有必要送給你:退一步越想越虧,忍一時越想越氣!我們不支援毫無理由的打架,但也不支援沒有尊嚴的活著!!!

13樓:懷瑾瑜燁

首先,你應該找個強壯的男朋友,這樣就沒人欺負你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描述你應該是絕對不可能先動手打人的,但是一旦到了動手的地步就說明這件事情已經是比較嚴重的了,所以第一你絕不能先動手,第二如果對方稍微打你幾下你也不需要還手趕緊走開,第三如果對方卻是有預謀要對你下狠手那你也不需要客氣,當然對方有預謀的情況下對方不一定只是一個人,有可能好幾個人圍攻你,你一定要還手,但是不是站在原地還手,要邊跑邊打,身邊書包裡隨時藏好一根短的鋼管,分散對方,突然打擊離你最近的那個人,從上向下的劈擊,左右斜下方的劈擊(就是大字型)向前的捅刺(太中間的那一個點),平時可以練練,太字型的打擊!打完就跑,千萬不能站在原地也不能背靠牆壁以免被對方幾個人圍住!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你打殘對方也只能屬於正當防衛,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人性格的問題,有的人不計後果先還擊了再說,大部分向你一樣,憂心忡忡,看具體事項吧,從法律上講,進行合理的反擊沒有問題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涉及到正當防衛或者惡意傷人了,有理有據反擊叫正當防衛,無憑無據肆意動手叫惡意傷人

17樓:夢想不可怕

你想的是對的,真要造**員**是需要負責任的。

另外你過於用心這樣的事,我現在比較擔心你身心健康,首先放輕鬆自己,中華人族都是善良的。這點你應該相信,不會無緣無故打架惹事的,從你這個問題先思考為什麼別人會打你呢?所以以後呢儘量不損害別人利益,別人自然不會傷害你,你尊重了別人,別人才能尊重你,對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隆。打並不能解決問題,惹不起就躲嘛,儘量避開那些可能會有衝突的情況

19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得分情況,不能和解,非要動手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不知輕重的下手,我個人覺得有必要”還手“,這個時候更準確的說應該叫正當防衛

20樓:小勇子大俠

你的這個問題其實困擾著很多人。

本質上就是正當防衛的是否構成的問題。法律的精神是提倡每一個公民通過合法的途徑維護合法的利益。如果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當然是可以實施正當防衛的,但一定要把握好度,否則會構成防衛過當。

雖然司法實踐中正當防衛認定有難度,但依然是有的,比如崑山的“龍哥”案。

21樓:宗政御

你想多了,就你這樣子,根本打不過別人,糾結什麼還手?是想被打的更慘麼?

對你這類軟蛋來說,要擺脫霸凌,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傷害自己唬住對方。

比如拿磚頭砸自己的頭,砸的滿臉是血或拿刀割手腕(割出血就行,別真割到動脈),然後還要很驚悚的笑,通過自殘和詭異的陰笑來震住對方,使對方害怕和遲疑,以後就不敢來找你麻煩了,一勞永逸。

22樓:月下獨行人

正當防衛,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所以你可以當場還手製止對方,只要不造成對方重傷或死亡,一般是可以構成正當防衛的。

如果事後報復,或者對方明確對你產生實際的威脅前動手,就不構成正當防衛。

23樓:律行師誠

正當防衛時是可以還擊的。

24樓:長陳

該。我不知什麼理由。

如果讓他不還手,他從小就變受氣包,作為一個包子,遇到好心的朋友還行,沒有的話。很遺憾,朋友都不會有,只能被欺負到長大。

別指望他當領袖了,很難。

lz的調節似乎是最好的結果,實際上呢。讓孩子遇事逃避,讓長輩去解決。等大了呢?

上班被上司穿小鞋了找誰?中年做生意遇挫折了找誰?他總要長大,所以請別延後他的長大,別影響他的長大。

所以,讓他不要考慮那麼多,讓他自己去選擇,也不要給他負面的引導。讓他在自己該有的年紀,做該做的事。

不想著被打了吃虧,一定要打回來,也不要說打人不好。

該打就打,打他媽的,像條漢子。被打了不吭聲,怎麼可能有正義會守護你,幫你打回來。

無緣無故被人打了,也還手了,那我可以報警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反擊,因為你是自衛,但不能超過必要的防衛限度,如果超過fangweiguodang。承擔任何責任自衛並不是必需的,大學不會開除你,所以當你拍攝建議,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出手。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認識他,就可以報警,無緣無故必須懲罰他

2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有證據表明是他先動手打的你 你就可以報警 正當防衛嗎 最好找個目擊證人什麼的 一起去報警 畢竟 都十幾個小時了

被人打還手還要被拘留?

28樓:金果

被他人打後進行正當的防衛是合法的,但在正當防衛的時候,如果超過了必要的限度,造成打人者出現人身損害的,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10種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1、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2、對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不法侵害必須是在客觀上確實存在,而不是主觀想象的或者推測的。

3、對尚未開始不法侵害行為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4、對自動停止,或者已經實施終了的不法侵害的行為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5、不是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無關的第三者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經喪失繼續侵害能力時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7、防衛挑撥式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即為了侵害對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進攻,然後藉口正當防衛加害對方。

8、對精神病人或者無刑事責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為實施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

9、對合法行為採取的所謂“正當防衛”行為。公安人員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實行所謂的“正當防衛”。對緊急避險行為也不能實行正當防衛。

10、起先是正當防衛,但後來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

29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打架鬥毆的行為,雙方都違反了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並不分前後動手,應對雙方予以治安處罰 。

如果被處罰人對公安機關的處罰不服 ,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30樓:敏敏

我家這次就出現了,先是對方打了我3歲女兒,我還手了,對方報警,結果就這樣算了,警察走了,對方打傷我眼睛,過了一天,第三天了,婆婆媽去趕集,早上走在馬路上,直接被她用手機砸到額頭 住院一個星期,8月4號去派出所解決,結果對方就付了醫藥費,我當時在家帶孩子,私了後,我老公才告訴我,我感覺太憋屈,這麼大的事,就付了醫藥費,主要是我婆婆膽小,怕事,喊我老公就這樣處理了,我不服氣,回來直接說了我婆婆和我老公,現在還是想讓對方損失,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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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划水小菜鳥 正當防衛是要在一定情況下的才算,並不是說你打我我還手就簡簡單單的屬於正當防衛了。總之最好還是不要跟人動手,結果都不會怎麼好的。被人打了不能還手,還手就是鬥毆。但是沒還手捱打了還要做了傷情鑑定才能追究打人者的刑責。如果沒構成傷害的話,最多就是隻是行政拘留而已。對於去醫院的錢是可以由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