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私自上鎖,你們怎麼看,發現共享單車被上私鎖,如果報警的話,警察會處理嗎?

時間 2021-09-05 08:02:20

1樓:四川長盛竹原纖維

共享單車有些地方成了有些人的私車了,他們騎了就會用其他的鎖把車鎖起來,只給自己騎行,當然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還得提高人們的素質,從自己做起。

2樓:菸草菸草

1、首先,這肯定是不對的。從個人道德層面來說,是自私自利,愛佔小便宜的無德行為。

2、其次,共享單車是企業的私有財物。只是利用移動支付的方式,分時租賃給公民的一個便宜的交通工具。不能說你支付了1元錢,就可以非法佔有一輛共享單車。

從公司角度來說,這就是盜竊公司的私有財物。只是這類事情太多了,企業可能在短時間內,沒足夠的人力、和時間去抓這些偷車賊。

3、那企業就這樣做活雷鋒嗎?不會,所以企業大多制定了用車信用規範,銅鼓信用積分的制度,來引導使用者規範用車。並懲罰上私鎖的行為。

但是這種方式更多依靠使用者的自律性和社會的公共道德壓力。個人感覺只會對部分繳納了押金的使用者有一定的規範、引導作用。但是效果並不是很好。

4、個人感覺,企業最終會採用提高租車押金和租車收費標準的方式,來增加共享單車的收益。同時抑制社會低收入人群進來佔便宜。雖然不能說低收入人群就一定素質地下,喜歡盜竊。

但這就是個社會現實。畢竟高收入人群沒有生活壓力,但是家裡卻鎖著一輛偷來的共享單車,左鄰右舍看到了,就算不說啥,他們也會感覺面上無光,面臨道德壓力。而低收入人群的左鄰右舍有很大機率都是一樣的低收入人群。

這類低收入人群,經濟條件逼迫他們習慣性的佔便宜,來減少生活壓力。所以也就對這類偷盜行為習以為常,沒有什麼社會道德壓力了。

5、共享單車本身是為社會最底層的普通公民提供一種便宜、有效率的公共出行平臺。而這些上私鎖的害群之馬啊,最終會傷害到所有正真需要共享單車的普通公民的利益。所以,我倡議所有的普通公民,都對上私鎖之類的害群之馬說不。

通過局對的數量優勢,和強大人民**,來壓迫這些害群之馬放棄這種盜竊行為。

發現共享單車被上私鎖,如果報警的話,警察會處理嗎?

3樓:

會的,請參考以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

根據2023年10月26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通過、2023年10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7號公佈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決定》修正。

4樓:知道法也團隊

公安機關應當受理並調查處理。

為達到“私人免費”使用共享單車的目的,加裝私人“鎖具”。這種行為實際上改變了車輛的“歸屬”,將車輛所有權從共享單車公司佔有,轉變為私人佔有,涉嫌盜竊違法犯罪。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第六十一條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控告、舉報、群眾扭送或者違法嫌疑人投案分別作出下列處理,並將處理情況在接報案登記中註明:

(一)對屬於本單位管轄範圍內的案件,應當立即調查處理,製作受案登記表和受案回執,並將受案回執交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

(二)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但不屬於本單位管轄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移送有管轄權的單位處理,並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

(三)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範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或者投案,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扭送人、投案人對口頭告知內容有異議或者不能當場判斷的,應當書面告知,但因沒有****、身份不明等客觀原因無法書面告知的除外。

在日常執法執勤中發現的違法行為,適用前款規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可見,一旦使用人盜竊的單車價值達到1000元,則可能涉嫌盜竊罪,受法律制裁。

5樓:

報警吧,根據法律規定這屬於盜竊了,如果警察立案了,鎖車者是要被拘留的。

6樓:歩想長大灬

警察是不會管這些的。你可以打給客服試試

7樓:lj阿貓靜

你可以直接拿個東西把鎖給弄壞,氣死他

你怎麼看待私自鎖共享單車的行為,說一說私自鎖住共享單車的情況你怎麼看待吶?

這種行為是非常自私的。共享單車又不是個人的,不應該鎖起來。共享的,就是大家都能用。個人鎖了,是沒有教養的行為。這是一種很自私的行為,本來就是大家共享的公共資源,上了私鎖就是據為己有,這樣為了自己的方便給別人造成麻煩的行為是有違社會公德的,應該受到譴責。共享單車是方便大家的,這樣的人太沒有素質。都不好...

你怎麼看待共享單車的沒落,在國內共享單車為什麼走向了沒落?

於之雨 此前共享單車飽受爭議,很多人的押金也都沒有得到退還,但是共享單車依然沒有沒落,在上海的市區,可以看到有很多共享單車,方便了人們的出行 獨角獸優醬 我覺得應該不算落寞吧,因為很多人通常都還是會去騎共享單車,只不過大家都覺得這樣的一種出行方式變得很普通很平常了,就不會覺得出門洗一件共享單車是特別...

你們怎麼看,你們怎麼看?

可以看出你內心缺少安全感。出現了這樣的問題可能有很多原因。既然結婚了要彼此信任 理解和支援,如果做得這一點那麼溝通是很重要,溝通雙方才能有更多的理解,理解了雙方,那麼就會有更多的信任,有了信任就會相互支援。這樣才能長遠和內心有幸福感。好好努力工作賺錢是正確的。無論什麼時候都應該這麼做。當然,不要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