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員申請假釋的前提條件是什麼

時間 2021-09-07 07:48:11

1樓:匿名使用者

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至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

2樓:匿名使用者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

3樓:匿名使用者

1.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

2.認罪伏法;

3.遵守罪犯改造行為規範和監獄紀律;

4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

5.積極參加勞動,愛護公物,完成勞動任務。

4樓:匿名使用者

1. 只適用於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罪犯

2. 有期執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無期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危險的,可以假釋。

3. 特殊情況經最高院核准可不受限制

5樓:菩提一樹化塵埃

第八十一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年以上,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服刑人員如何申請假釋

6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四條 監獄提請人民法院裁定減刑、假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提請減刑建議書》或者《提請假釋建議書》;

(二)終審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歷次減刑裁定書的影印件;

(三)罪犯確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現的具體事實的書面證據材料;

(四)罪犯評審鑑定表、獎懲審批表。 對本規定第四條所列罪犯提請減刑、假釋的,應當同時提交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局簽署意見的《罪犯減刑(假釋)稽核表》。

假釋是對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經過一段時期的勞動改造後,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給予其有條件地提前釋放的一種制度。

一、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開始施行。

根據刑法第82條、第79條的規定,對於犯罪分子的假釋,應當遵守下列程式:

(1)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

(2)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收到假釋建議書後,應當組成合議庭對假釋案件進行審理,要重點審查罪犯是否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對符合法定假釋條件的,裁定予以假釋。

適用假釋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根據我國《刑法》第81條規定,適用假釋必須遵守下列條件:

(一) 法定的物件

並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適用假釋。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釋。

(二)法定的實質條件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視,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至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或者關鍵條件。

犯罪分子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的,應當認為“確有悔改表現”:認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為規範和監獄紀律;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愛護公物,完成勞動任務。

二、不適用假釋的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被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不適用假釋;

2、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犯罪分子,不適用假釋。

3、不滿足執行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不適用假釋。假釋只適用已經執行了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具體來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13年以上。

三、為了從嚴把握減刑、假釋案,最高檢和最高法分別作出了最新的規定,關於六類減刑、假釋案,它們根據各自的司法實踐情況進行了劃分,並作出了特別的處理。

最高檢:《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

(一)《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規定了以下六類減刑、假釋案。

《規定》將‘三類罪犯’作為第一類調查核實物件,是針對專項活動發現的問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鞏固專項活動成效,通過制度進行長效防範。

為嚴厲打擊恐怖主義,《規定》還將“嚴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吸收為第一類調查核實物件。

2、有易發問題的情節:因罪犯有立功表現或者重大立功表現擬提請減刑的;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的減刑幅度大、假釋考驗期長、起始時間早、間隔時間短或者實際執行刑期短的;

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的考核計分高、專項獎勵多或者鑑定材料、獎懲記錄有疑點的;

3、其他:收到控告、舉報的;其他應當進行調查核實的。

(二)對這“六類減刑、假釋案”一律進行調查核實

檢察院: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要求檢察機關對上述六類減刑、假釋案件一律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方式主要有:

調閱複製有關材料、重新組織診斷鑑別、進行文證鑑定、召開座談會、個別詢問,以及派員列席執行機關提請減刑、假釋評審會議。

同時,要求各地檢察機關對“三類罪犯”逐一建檔,調取歷次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卷進行審查;對保外就醫的“三類罪犯”逐人見面、重新體檢,逐人逐案進行認真審查;

對發現的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線索認真調查核實,堅決依法予以糾正;發現執法司法人員徇私舞弊、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六類減刑、假釋案:

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提請減刑的;

2、提請減刑的起始時間、間隔時間或者減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規定的;

3、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或社會關注度高的;

4、公示期間收到投訴意見的;

5、人民檢察院有異議的;

6、人民法院認為有**審理必要的。

(二)對這“六類減刑、假釋案”一律進行**審理

規定選取了現階段人民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社會關注度較高、司法實踐中也容易出問題的上述六類減刑、假釋案件,明確要求必須**審理。

同時,《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還明確要求,人民法院審理減刑、假釋案件,應當一律予以公示。公示地點為罪犯服刑場所的公共區域。有條件的地方,應面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假釋考驗期

《刑法》第八十三條 【考驗期限】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

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

7樓:匿名使用者

假釋是激勵服刑人員積極改造的一種刑罰制度,也是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有利於最大限度發揮刑罰的功能,實現刑罰的目的。

目前,現狀是假釋的服刑人員是相對較少的,曾經我也寫過具體的原因,原因暫且不論,今天我們交流下假釋必須具備的四種基礎條件。

第一種條件,刑期的要求。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釋時,需要執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執行刑期時間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這個執行刑期時間和判決時間一般都是不一致的,主要是因為絕大部分服刑人員都是在看守所被關押的狀態。真正執行主要還是得到監獄去。

第二種條件,罪名的要求。對累犯以及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或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釋。

因前面情形和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被減為無期、有期後,也不得假釋。也是除了上述罪犯以及要求以外的罪行罪犯,一般都能滿足條件。

第三種條件,再犯罪的要求。確有悔改表現,具體情節情況,罪犯一貫表現的情況,身體如何,假釋後的生活**以及監管條件,假釋後有沒有可能再犯罪等。

第四種條件,補充的要求。對於拒不認罪悔罪的,或者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全部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生效裁判種財產性判刑得,不予假釋。

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如果全部具備了,可以嘗試申請,但假釋控制是比較嚴格,不一定就能過,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畢竟不是權利,只是一種激勵手段。服刑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才可以假釋:

1.服刑人員必須是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假釋只適用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對累犯以及因殺人、**、搶劫、**、綁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2.服刑人員必須要有悔罪表現

犯罪分子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後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假釋的實質條件。

3.服刑人員必須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

假釋只適用於已經執行一部分刑罰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罪犯,還必須執行一部分刑罰,才能適用假釋。這是因為,只有執行一定期間的刑罰,才能比較準確地判斷犯罪分子是否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以保證假釋的效果;也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決的穩定性和法律的嚴肅性。

8樓:巨蟹我為遊戲狂

服刑人員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稽核裁定;案情複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監獄法》

第三十二條 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法律規定的假釋條件的,由監獄根據考核結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假釋建議書之日起一個月內予以稽核裁定;案情複雜或者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假釋裁定的副本應當抄送人民檢察院。

《刑法》

第八十一條 【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執行刑期的限制。

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搶劫、綁架、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

對犯罪分子決定假釋時,應當考慮其假釋後對所居住社群的影響。

假釋是怎麼回事?服刑人員怎樣辦理假釋

服刑人員申請假釋的,應當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七十九條 對於犯罪分子的減刑,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非經法定程式不得減刑。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

服刑人員怎樣申請減刑,服刑人員減刑申請書怎麼寫

華律網 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面向社會公開。刑法 第78條規定,被判處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 檢舉監...

服刑人員減刑的若干問題,新刑法,對服刑人員減刑的具體規定

1.關於有期徒刑犯的減刑期限問題 有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確有悔改並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可以減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最長可以減二年有期徒刑 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