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麼辦

時間 2021-09-08 16:17:27

1樓:北京

根據《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條要求,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將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經協商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未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以勞動者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勞動者1日工資的賠償金。

2樓:懶懶落花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自2023年1月1日起,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該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不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法律規定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屬這一種;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時間約定,只約定終止合同的條件,無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應存續到勞動者到達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3樓:

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未續簽該怎麼辦?

4樓:法律快車

勞動合同到期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合同到期不續簽有補償嗎,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有補償嗎?

1 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雙方可以另行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或者簽署 續訂勞動合同協議書 不能以單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 如果公司和勞動者個人在勞動合同期滿均未提出續簽,而員工個人仍在單位工作,則公司不僅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而且還存在一年後與勞動者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日後辭退應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

應該不會影響你的經濟賠償,因為你是合同期滿,自然結束勞動關係的,這種情形是符合賠償條件的。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後,公司不續簽,公司需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支付勞動相應賠償金,即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

勞動合同月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補償

你好!1 因雙方簽訂的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只簽過一次,合同到期單位有權不與你續簽 2.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應支付一個月半工資的補償金 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