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核算的時候究竟應該用月工作日20 83天計算呢,還是該用月計薪日21 75天計算

時間 2021-09-14 16:23:48

1樓:沐雋秀

我的理解是:如按20.83計,折包含了11天的國定假的帶薪工資;如按21.

75計,則不包括11天國定假的帶薪工資,用人單位在做月工資時要將該月所包含的帶薪假(如有)薪資另行計算並加發。我所在公司就是這樣操作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後面的,月計薪日21.75天計算。

看這個:新華網北京1月10日電(記者 劉錚)勞動保障部10日公佈的通知指出,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職工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辦法分別作出調整。

在職工制度工作時間計算方面,年工作日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節假日所得;季工作日為62.5天,由250天÷4個季度所得;月工作日為20.83天,由250天÷12個月所得。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方法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時。

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

通知明確,職工月計薪天數21.75天,由(365天-104天)÷12個月所得。職工日工資的計算辦法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的計算辦法為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勞動保障部2023年3月17日釋出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同時廢止。

計算加班工資時經常用到月工作日,有的是21.75、20.83,還有的是20.92,請問應該按哪個來計算才是正確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問題我正好前兩天查過。

一年365天中有104天是法定休息日,而法定的11天節假日應算作工作日(帶薪休假),所以一年的工作日是365-104=261天,這樣平均月工作日就是21.75天。

因此月工作日21.75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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