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有領結婚證生了現在有和另外男性同居生了小孩請問女方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時間 2021-09-15 10:28:36

1樓:淇水蘭天

這樣的情況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沒結婚證就不構成重婚罪,這樣的情況只屬於同居未婚生育,按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並沒有構成法律後果,所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2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無論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你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向男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個費用一般支付到孩子18週歲,且基本是按月支付到你所指定的銀行賬戶,很少有一次性支付的)。 撫養費是根據你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計算的。其中包含孩子在年滿18週歲前的生活費、教育費(教育費有個意外就是,如果孩子考上大學就需要支付到孩子畢業為止)、房租費(租房住才有房租的一部分)、意外疾病醫療費(如感冒等小病)等生活常用費用。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兩次都沒有所以不算重婚罪,對其他人也不需要負什麼責任,對子女有撫養義務。

4樓:都笑過

生了孩子當然是陳啊,非婚生,子女的扶養責任啊,這也算是一種法律責任。當然給我知道你問的肯定不是這個。沒有其他什麼法律責任啊!恩,畢竟我們國家對非法同居罪已經取消了。

5樓:天空沒蜻

雖然女方二胎,1沒在身邊,2現任頭胎都沒呀。3沒有法律規定這類情況不能再生。

6樓:李春華律師

既然沒有領結婚證,那麼雙方並非夫妻關係,不受婚姻法的約束。只是這種行為應該受到道德譴責。至於說法律責任,只是對孩子的撫養義務方面,對男方無需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7樓:大肥狼的老婆

女方沒有法律責任,因為沒有結婚證,也就沒有確立婚姻關係。

8樓:美麗我人生

女方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女方有扶養孩子的責任!要給孩子撫養費

9樓:麼樂巧

和第一個領結婚證了嗎

如果沒領就沒事吧

10樓:愛孫茜

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1樓:

都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12樓:醫生有你才精彩

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按你的說法兩個孩子都是非婚生子女,如果要上戶口,按理來說要繳納社會撫養費(之前超生的罰款)。

為什麼不選擇結婚呢?懷孕後結婚也是可以的。

沒領結婚證,生了一孩子,男方要起訴。我作為女方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們未婚同居,當時是雙方自願,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你們違反的僅僅是婚前的忠誠義務,我國法律對此雙方自願同居行為不追究當事人任何責任,即你並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他說告你非法同居是不成立,司法部門是不受理的,對此請你放心。其次,對於你們的孩子,該小孩隨是你們非婚生子女,依據《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視同婚生子女,父母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即你需要對該孩子承擔撫養教育的責任,直至該子女長大**(18週歲),當然男方也要承擔該義務,若他不盡撫養教育義務,你可以監護人身份向法院起訴要求他支付相應撫養費。再次,你們的非法同居行為、及生育小孩的行為並不觸犯我國任何一條刑法,因此不會被判坐牢。

他是在嚇唬你而已。

14樓:匿名使用者

1、非法同居不承擔法律責任;只是社會問題。分開不需要辦理任何手續,不影響任何一方結婚、領取結婚證;

2、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你們雙方都有義務撫養子女。

15樓:奶油蝦米

首先,非法同居行為不需要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你們雙方沒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任何一方都有權分手,或與他人結婚。所以男友說要起訴你,法院是根本不會受理的。

再者,你們的孩子雖為非婚生子女,但在法律上擁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法律地位。父母雙方都有義務撫養。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未經依法登記結婚,屬於非法同居關係。所生子女是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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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一種同居行為。非法同居是一種違法行為,不受中國法律保護。1.婚姻法第32條第3款第1項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據此提出離婚。

  2.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3.人民法院在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案件時,對違法情節嚴重的,應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則、《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和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的民事制裁。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律規定,未登記結婚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可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孩子可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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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沒有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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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相宜本草

恩,就是。遇到這種事,就應該拿起法律**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男女沒有領結婚證生了小孩,但是女方又重新找了一個男人結婚,這樣算重婚罪嗎?

21樓:水月風情

不算,因為之前的同居關係不受到法律保護

之後的辦理結婚受到法律保護

所以談不上重婚罪

22樓:小熊吃餅乾

樓主你好,不是重婚罪,重婚罪,覺得是跟兩方都結了婚而,女士沒有和之前那位生小孩的男士結婚,所以夠不上重婚罪,只能算是這個女士是和前任未婚先孕生下一個孩子,後來再找一位男士結了婚,現在這位女士和她的現任老公是受法法律保護的夫妻,他的前任只能來追溯這位女士對孩子的撫養責任,而並不能告他重婚。如果前任想要告這位女士,沒有扶養小孩,那麼可以將他告上法庭,法院會判他每個月給小孩多少錢的撫養費,如果男方這邊選擇不要小孩,而女方那邊選擇養小孩,那麼,前任男士就要付相應的撫養費。

如果女方和男方生孩子了,還沒有領結婚,女方又和另外一個男人領結婚證

23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以領取結婚證為準,有結婚證是夫妻,沒有結婚證是屬於同居,目前同居不受法律保護,也不被認定為事實婚姻。

24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來領了證的有依據,沒領證的沒證據。、

25樓:靖果果呀

兩個綠冒 兄弟 很遺憾的說

沒領結婚證但是辦了酒席生了孩子,沒領結婚證 但是辦了酒席 生了2個孩子

拿要看誰是過錯方了 要是是你的話那對就不利了 藍色星雲 哈!我一個朋友和你說的那人一樣!他媽又不能和他過一輩子! 怎麼會走的今天這地步呢?如果走司法程式,法院也是以調節矛盾為主導,清官難斷家務事嘛。這時候搬法律書本那是瞎掰,因為法院最怕受理這類的案件 這件事當中,唯一對你有利的是 你們有事實婚姻,結...

從男方領結婚證和在女方那邊領結婚證有什麼區別

沒有區別。婚姻登記條例 1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 澳門居民 臺灣居民 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2 第五條 辦理...

生了孩子之後才辦彩禮,沒領結婚證,女方覺得不合適就分開了,現在男方來追回彩禮該怎麼辦呢

讓他上訴法院,由法院判決。因為生了孩子可以不退或者不全額退錢。aqui te amo。去民政局協商吧,這事不能只看你的優勢,還要看對方的優勢條件。你好,其實法律上沒有彩禮這一說,也就是說你們兩個人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是夫妻,那現在女方覺得不合適分開,那男方能追回多少彩禮?也是你們兩家人互相協商才可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