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家庭共有財產與繼承,共有財產遺產繼承時怎麼分割

時間 2021-10-14 21:33:55

1樓:王勇律師團隊

你們可以自己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到法院處理了。

2樓:海巖的奶綠

共有財產的話建議最好的通過協商解決,共有財產很多是無法分割的,如房產、車輛等,能協商解決的話對雙方都有利,如果實在無法達成一致的話,就只能通過通過法院來起訴來進行分割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

第九十九條 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一百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怎樣區分遺產和家庭共有財產

3樓:aoi聖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財產等。家庭共有財產是指家庭全體成員共同共有的財產。

它包括共有勞動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積累的儲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資料,共同享有的債權和共同負擔的債務,以及其他共有的財產。在區分遺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時,應掌握以下幾個標準:(1)當家庭成員只有夫妻二人時,家庭的全部共有財產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財產。

夫妻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中的二分之一份額屬於死者的遺產。夫妻一方死亡開始繼承時,也只能繼承這部分遺產,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統統作為死者一方的遺產來繼承。但在區分遺產與夫妻共有財產時,也應當分清夫妻個人財產與夫妻共有財產的界限。

《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的區分。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2)在家庭成員中除夫妻之外還有子女,在區分遺產與家庭共有財產時應注意: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過創作獲得報酬或獎勵物品以及通過接受贈與、遺贈和繼承等方式所獲得的財產,其所有權應屬於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暫由父母代管。當其父母死亡,對其遺產進行分割時,應當將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同父母的遺產區分開,不能作為父母的遺產來分割。對於早已參加工作或勞動,並直接參與了家庭共有財產積累的子女,應當肯定他們對家庭共有財產的權利。

在父母死亡並確定其遺產範圍時,應從共同共有的家庭財產中將直接參與家庭共有財產積累的子女應得的份額劃分出來,不要以父母的遺產分進行割。把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同整個家庭所欠的共同債務區分開。

4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國家規定2023年以前的同居關係算事實婚姻,即國家承認。2023年以後的同居關係,未領結婚證的,是非法同居,不形成事實婚姻,不受國家保護。如果是事實婚姻的話,在沒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情況下,按法定繼承來,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因此:

1、若本人母親與繼父94年之前即同居,即為事實婚姻,被法律所保護,母親享有房屋的繼承權。

2、同上

3、只有與被繼承人間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才為法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沒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繼子女與繼父母間的繼承關係確定的具體條件有以下幾個:1、繼子女受繼父母經濟上的供養;2、繼子女受繼父母生活上的扶養、教育;3、繼子女在經濟上供養繼父母;4、繼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繼父母。

如滿足上述條件,即享有繼承權。

4、若上述條件均滿足,則有本人、本人母親、繼父親生子平分財產。若第三項不滿足,則有本人母親和繼父親生子平分財產。

共有財產遺產繼承時怎麼分割

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母親退休後與我一家共同生活,哥哥分居另過。我和我愛人的工資都交由母親統一支配使用,近兩年來買了一些高檔傢俱和家用電器。

今年初母親去世時,哥哥提出要繼承母親的遺產。請問題:像我們這種情況,怎樣進行遺產分割?

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而不是與他人共有財產。因此,《繼承法》第26條規定:「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根據這一規定,你母親的遺產處在你們家庭共有財產之中,所以,如果你哥哥要分割遺產,應當按照《繼承法》的這一規定辦理。

6樓:水果和沙拉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辦法處理。」

遺產分割的方式

一、實物分割。

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

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二、變價分割。

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三、補償分割。

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

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分割遺產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根據《繼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有關規定,在分割遺產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劃歸配偶所有,其餘的才是被繼承人的遺產;

2、遺產如果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既不屬於被繼承人個人財產、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財產;

3、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或應交的稅款;

4、遺產應先扣除被繼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遺囑方式贈給國家、集體和他人的財產;

5、遺產應當先扣除依法應給予法定繼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或者對被繼承人盡撫養義務較多的人的份額;

6、遺產應先扣除為胎兒保留的必要的遺產份額;

7、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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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 我母親退休後與我一家共同生活,哥哥分居另過。我和我愛人的工資都交由母親統一支配使用,近兩年來買了一些高檔傢俱和家用電器。今年初母親去世時,哥哥提出要繼承母親的遺產。請問題 像我們這種情況,怎樣進行遺產分割?遺產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財產,而不是與他人共有財產。因此,繼承...

一方法定繼承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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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這樣是不是夫妻共有財產

山西太原融邦律師事務所婚姻房地產專項服務律師李海祿如下1 房子是你和你老公婚後買的。2 因為國家及各地對經適房的購買有特殊的政策,你和你老公結婚再加上你的戶口才使得你和你老公有了買房的資格。3 經適房對購買方有特殊要求,房款雖然你婆婆交的,發票也是你婆婆的,但是你婆婆不符合購買經適房的資格。綜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