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打工必須要籤合同嗎 有沒有不籤的,如果籤的是一年的,幹不到一年會怎樣啊

時間 2021-10-14 21:50:24

1樓:韓飛律師

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內的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

員工幹不到一年沒有關係。

單方離職提前一個月通知工作單位。

3樓:浪漫小夏天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條 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最好是要簽到勞動合同,方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

希望可以幫到你。

4樓:

提前告知單位就可以,必須簽訂合同,這樣保證你自己的利益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朋友:

1.勞動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籤合同,否則要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籤合同對勞動者有保障,這對勞動者來說是好事。

2.勞動者即使簽了勞動合同,也不會比不籤合同多受什麼約束,只要你不想幹了,提前一個月辭職即可,沒什麼影響。

3.但也有些不正規的小公司不願意跟勞動者籤合同,因為怕萬一有拖欠工資或什麼勞動糾紛的時候勞動者拿著合同告他們。

4.如果用人單位要跟你籤合同,建議還是籤比較好。祝好!

我跟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如果我不滿一年就走會怎樣?

6樓:科學喵

勞動者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期以後,用人單位應當結清勞動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跟公司簽了一年的合同,不滿一年就走,勞動者不會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按正規程式辭職,你一點都不會怎麼樣。

第二: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公司,3天后就可以結賬走人;如已轉正,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公司,30天后就可以結賬走人了。(公司不能扣除你任何違約金什麼的,如公司不放,你可勞動站投訴)

8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普通的小公司沒有任何負擔, 最多就是不給你發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而已。

如果是那種大型央企或者 外資企業 ,你需要寫出書面離職申請,做夠3個月之後可以走,正常發工資, 或者提前找到下一個接崗的人可以提前走。

在工廠裡打工一定要籤勞動合同嗎?如果不籤合同,後果會是怎麼樣? 20

9樓:華律網

企業招錄員工後,在正式用工之後又不積極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員工以勞動合同保障勞動權益,那麼企業的行為其實屬於損害員工的利益。那麼,企業不與員工籤勞動合同要承擔什麼後果?1、雙倍工資的懲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3、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4、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被迫與勞動者簽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利益將造成較大影響。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對新招用員工就難以約定試用期,直接招用,不僅需要增加試用期期間的支出,而且容易帶來用人風險。6、難以保護商業祕密。

每個企業或多或少有商業祕密,不籤勞動合同,無法通過勞動合同增加條款,很難保護企業的商業祕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法律實務研究

您好,不籤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辭退。

11樓:匿名使用者

1、入職一個月後不籤勞動合同,員工提出仲裁,公司要賠雙倍工資給員工;

如果公司能證明是員工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可以不賠。

12樓:

要,否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法律保護,有些勞務糾紛得不到合法的解決

13樓:轉身淚傾城璟

人家可以隨時開除你,不發你工資你也沒處喊冤去。

14樓:匿名使用者

在打工時必須籤合同,萬一發生什麼事你找誰呀

15樓:安憶三公主

你得把裡面的內容看清楚,免得以後出什麼岔子

16樓:永今歌

不一定,大事一樣可以追究廠方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簽到時候出現勞資糾紛你就吃虧

18樓:來自鳳鳴山真誠的米蘭草

個人出什麼事或者意外了,工廠就沒有責任!

簽了三方協議是不是必須在那單位待一年?如果幹不到一年對以後有什麼影響?

19樓:匿名使用者

三方協議是沒有中介公司的,這個不代表勞動合同,一般是還沒畢業的回學生才用的

你現在需要簽訂是勞答動合同,而不是這個協議。公司不給你籤合同,你需要儲存自己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如考勤卡,工資卡等,等以後你不想做的時候,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因為按照勞動法規定,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必須支付你雙倍工資,而且你辭職的時候必須對你進行經濟補償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高校就業辦一位老師說,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要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才能有效。

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未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20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沒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嗎?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你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並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

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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